山東德州一看守所管教被實名舉報:違規特殊照顧16名在押人員,為涉惡人員提供手機、供其在監室內長期吸煙、在監區飲酒。
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劉某軍作為德州市夏津縣公安局工勤人員被抽調到德州市看守所輪值,在德州市看守所二大隊從事管教工作。其間,劉某軍利用從事管教工作的職務便利,違反看守所監管規定,為16名在押人員捎帶香煙、食品、白酒等物品,傳遞信件,提供通訊工具等,嚴重擾亂監管秩序,破壞監管安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據此,今年2月28日,樂陵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某軍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犯受賄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同時,對劉某軍受賄款項5.4萬余元,依法繼續追繳后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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