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進程過半,目前最讓斯文感到痛苦的一系列熱搜也出現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從周末這兩天開始,陸陸續續有與“Zues”、“出軌”、“李某某”、“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女生被學校開除”等關鍵詞相關的熱搜上榜。
點進去一看,是大連工業大學對其本校學生李某某開除學籍的處分公告。
原因是“鑒于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當行為,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依據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以及《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
乍一看好像也沒毛病,如果是學生做錯事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而且還影響惡劣,學校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規定,完全可以開除學生。
但問題是,斯文看來看去,總覺得不僅李同學罪不至此,而且事情發酵到現在,學校所作所為之離譜,完全是可以作為被告跟李同學對簿公堂的程度。
這事可以追溯到去年年底,據“中安在線”報道,CS2賽事上海Major期間,CS賽場的烏克蘭選手Zeus在自己的粉絲群里,發布了他與一名中國女孩發生關系的視頻,還標注中國女性是 “easy girl”,此事一度在互聯網上發酵。
給像斯文一樣并不關注電競的朋友們打個補丁,Zeus今年37歲,曾是《反恐精英》職業選手,2019年退役,2024年以戰隊教練身份復出。
根據當時的媒體報道,Zeus已婚已育,所以事發時他也沒少挨罵,外網不少人都抨擊他是“畜生中的畜生”、“讓人惡心”、“跟你女兒差不多大你也下得了手”、“希望你的老婆孩子都知道這件事”。
不過很顯然Zeus也沒受多大影響就是了,不僅比賽照打,繼上海之后他還轉戰去了東南亞,繼續炫耀他與不同女生的親密行為。
女方李某某則沒那么“好運”,因為Zeus發布的大量炫耀視頻,她先是被精準人肉,又被傳當時已有男朋友,大家不難想象,有多少污言穢語、蕩婦羞辱會落到她頭上。
有說她不潔身自好,是“千里送”、“母雞”、“認識一天就能上”的;有說她出軌、知三當三、破壞別人家庭的;還有說她自愿拍視頻,本來也不是什么好東西的。
(上圖所有內容都為謠傳,都無實證)
視頻內容我們就不做傳播了,斯文只能說里面有Zeus讓女生say hi的、有他一邊跟女生說話一邊拍攝的、有女生在睡覺時被拍攝的。
很明顯,睡著之后的他拍視角絕無可能出于自愿拍攝,就算咱退一步來說,同意拍攝和同意傳播也是兩碼事。去年事發之后,李某某就曾私信過搬運者,懇請對方刪除視頻,并表示“這對我私生活影響很大,Zeus是我仰慕的人”。
而且斯文幾乎翻遍全網,也沒找到關于李某某“有男朋友”、“去上海的機票還是男朋友給她買的”之類的說法有什么依據,女生本人從未說過自己有男朋友、以前的社交平臺上也沒有所謂“男朋友”的痕跡,這位傳說中的“男朋友”也沒有過任何發聲。
時隔半年她還遭遇了以“有損國格”為由的開除學籍,上次好歹是關注電競圈的人才知道這些破事,而這次呢,學校連名帶姓的公示、無數媒體不打碼轉發,但凡是會看熱搜的中國人,恐怕都知道她的具體信息了。
事情鬧大之后,Zeus也連續幾次出來發聲。他說自己半年前在個人社媒上發布過幾段他和一個女孩的視頻,視頻里可以看到他們的臉,沒有任何露骨或不敬的內容。
他強調自己沒有結婚也沒有戀愛關系,關于他“妻子”或“家人”的話純屬謠言,并試圖甩鍋給李某某,說自己在視頻發布后才知道這女孩有另一半,事情變嚴重之后他才刪除了視頻。
他還說自己非常尊重中國和中國文化,從沒說過中國女孩是easy girl。“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我相信如果不是因為這個細節,就不會發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果真嗎?斯文沒記錯的話,他的視頻可不光發在了社交媒體上,還有發在粉絲群里的,里面有他偷拍的女生不穿衣服、在睡覺的照片,這也算沒有任何露骨、不尊敬之處嗎?
他也說自己是視頻發布之后才知道女方有男朋友的,但他也沒拿出證據,大概率就是從網友的評論區得知的。那么李某某當時有沒有男友我們不清楚,Zeus有女兒倒是大家有目共睹。(沒說他有女兒就不能是單身)
首先他自己曾在社媒上曬過女兒,其次就算這位是干女兒,那英國還有家電競媒體在2011年報道過,“因 Zeus 的女兒出生,隊伍賽前訓練受影響并選擇退賽”呢。
互聯網不是沒有記憶,網友不光記得他有女兒這事,還記得他曾在視頻中標注“easy girl”標簽呢,現在見勢不好了又說自己“尊重中國文化”,合著這是把網友都當傻子吶?
此人講話還十分矛盾,一會兒承認自己“犯了錯誤”還刪了視頻,一會兒又說他“沒有做錯任何事”,非要說哪里錯了,那就怪李某某沒提前告知她有男朋友。
我真的???有沒有一種可能,李某某本來就沒有男朋友,當然不會事先告訴他啊。更讓斯文難受的是,這男的先從各路謠傳里得到了他自以為的“真相”,又想通過踩女方一腳的方式洗白自己。
而女生在事件之初,縱然自己也傷心難過,但懇請別人刪掉視頻的時候,用詞仍然是“Zeus是我仰慕的人”,兩相對比之下,真的高低立現。
不論是拍攝、炫耀自己和不同女生的親密行為,還是對自己的家庭、婚姻狀況含糊不清、乃至出爾反爾倒打一耙,關于Zeus是個爛人這事,網友幾乎是沒有爭議的。
他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在跟李某某的關系里,他是年長的偶像,占據絕對主導地位,不排除哄騙、誘導女方的可能性。在面向大眾的時候,明明是他偷拍、傳播在先,卻仍不知悔改,試圖息事寧人、玩弄輿論。
更多網友的爭議,在于校方的處理方式是否過于嚴苛。學校擺出的法律依據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予退學處理:學校規定的不能完成學業、應予退學的其他情形”。
這里所謂“其他情形”對應到學校校規上,就是“(六)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斯文看到有些人說,校方之所以決定開除李某某,不光是因為去年的事,而是她直接離校跑了,學校聯系不到她,才被迫使用公示這一招。
但斯文還是那句話,大家說話做事都要講證據。如果李某某確實長時間曠課失聯不尊重學校,那學校要處分她合情合理。但問題是,我們無法核實,學校也沒有給出依據,誰也不知道學校是不是“已經使用各種方式送達”過。
而被學校明確指出來的,還是“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這一條。如果說因為整件事的發酵,學校名聲有損的話,那斯文還勉強可以理解,但說李某某與外國人交往就是有損國格,我是真的不敢茍同。
“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這種措辭,打眼一看還以為是行走的五十萬呢。除非是這種級別的錯誤,否則與外國人聊天、交友、戀愛、結婚、發生關系,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十多億的泱泱大國,國格什么時候跟女性的身體直接掛鉤了?如果說在校女生跟外國男性發生關系就算“有損國格”的話,學校自己為留學生宿舍提供更好的條件,豈不是更站不住腳?
李某某被侵犯隱私、被網絡暴力,學校的第一反應不是保護學生,不是幫助學生讓加害者付出代價,而是對自家學生重拳出擊,聯合多家媒體把女生大名送上熱搜,讓她陷入萬劫不復之地,這事干得難道不是更荒謬?
當然,斯文也看到有人站校方,他們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違反校規被開除是應該的,那么問題來了,如果這校規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呢?如果學校的審查處分程序,本身未必是合法的呢?
在大連工業大學,除了“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之外,婚前性行為、看黃片黃文、過度親密行為等,都是要受處分的。這幾條規定的離譜程度,不必斯文多說,上過大學的成年人自會懂。
目前已經有不少法律工作者指出,校方用來處罰李某某的那條校規,本身就是違反上位法的,條款本身的模糊性也與法律要求相悖,“有損國格、校譽”的判定更缺乏客觀標準。從這個角度來說,反而是學校侵害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學校將嚴重干預學生基本權利的規定作為懲戒和處分依據,后果就是如果李某某愿意,她不僅可以針對學校作出的開除學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還可以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要求法院對學校的相關規定提起附帶性審查。
我國《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為避免受處罰人因為處罰決定公開而受到二次傷害,唯有“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才會公開,再加上《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關于個人隱私權保護的規定。
所以就連學校看似“不得已而為之”的公示行為,本身也有違法之嫌。李某某完全可以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針對學校對她施加的精神損害,向外界尋求司法救濟。
斯文不是鼓勵大家都跟學校對著干啊,只是當校規本身違反了上位法,還試圖用封建的道德觀念來馴化學生時,我認為更危險、更應該認錯、更應該改變的,其實是觀念迂腐陳舊的校方。
當然,學校如此規定如此作為,傳出去固然丟人,但那些毫無底線造謠、羞辱李某某,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最骯臟、最惡毒的語言,都施加在她一個人的身上的網友,更是有損“國格”。
其實我們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她跟一個外國男人共度一晚,其他信息一概不知。但在他們口中,她崇洋媚外、出軌拜金、知三當三、毫無下限、不尊重自己的母親、挑釁自己的母校,甚至有人造謠她跳樓自殺。
他們打著正義的旗號,編造、傳播了數個謠言,并對此深信不疑,對李某某的蕩婦羞辱更加瘋狂。他們說“蒼蠅不叮無縫蛋”、說女生咎由自取、說她沒了學歷出去賣也能風生水起……
當真是為名譽受損的學校、故事中莫須有的男友和母親鳴不平嗎?恐怕更深層的原因,是下意識沒把女性當人,只把她們當成潛在的性資源罷了。對他們來說,中國女性跟外國男性在一起就是原罪,就是一種對他們的冒犯。
咱退一步來說,就算李某某當時真有男朋友,那她的行為頂多也就是不道德。不道德當然也不是好事,只是即便如此,學校對她的懲罰、社會對她的網絡暴力、媒體對她的公開處刑,也有點太過了。
如果學校實在介意道德有無瑕疵,斯文建議也不要雙標。不論對男女、對師生,咱都一視同仁,好好審查一下,有沒有出軌、嫖娼、過度親密、有損國格等行為,務必不要對大多數人唯唯諾諾,對小女孩重拳出擊。
無意冒犯同行,昨晚點出李某某大名的共計八十余家媒體,這里點名也點不過來,我只是覺得匪夷所思。這么大的事情,這么重的處罰,這么廣的影響,怎么從校方到媒體人,沒有一個溯源求證,沒有一個保護當事人隱私。
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從來不認為我們的“國格”系在女性的裙擺之下。如果說整件事里誰才是真正的有損國格,比起被造謠、被網暴、隱私權和受教育權都雙雙被侵害的李某某。
明里暗里給中國人潑臟水、不尊重中國女性、前言不搭后語把網友當傻子耍的,難道不是Zeus嗎?怎么不對這個明擺著的罪魁禍首重拳出擊,反而把所有軟刀子都往李某某身上丟?
如果有人覺得這事沒什么,大可以輕輕放過,不必圍獵李某某。但如果我們因此感到憤怒,那就更應當團結起來,高校去保護學子,網友去保護同胞,媒體更該擦亮眼睛,讓真正的垃圾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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