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某高速收費站因為停電,人工收費導致堵車2公里,結果收費員悶頭收錢,絕口不提“堵車超200米免費”的規定。直到一位懂法的老哥硬剛,收費站才磨磨唧唧同意給他免費。但離譜的是,其他老老實實排隊的車主呢?他們的錢就白交了?合著這規定是“按鬧分配”? (來源:法治進行時)
事情是這樣的:某高速收費站突然停電,電子系統癱瘓,車輛只能人工收費。結果效率太低,堵車直接排了2公里,司機們怨聲載道。可更氣人的是,收費站明明立著牌子寫“排隊超200米免費放行”,工作人員卻裝看不見,繼續挨個收錢。
直到一位大哥忍不住了,直接質問:“堵成這樣,按規定不是該免費嗎?”收費員當場懵了,支支吾吾說要請示領導。最后領導來了,給出的解決方案更搞笑:“你先交錢,我私下轉回給你”。大哥怒了:“合著不問的就活該當冤大頭?”
這視頻一發上網,評論區直接炸了:
“原來堵車能免費?我交了這么多年冤枉錢!”
“人工收的現金進了誰口袋?能退嗎?”
“這規定從來就是擺設,我從來沒見免費過!”
說實話,最讓人寒心的不是收費站停電,而是規則成了“選擇性執行”的玩具——懂的人鬧一鬧就免費,不懂的老實人默默掏錢。這不就是變相鼓勵“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那么,從法律角度分析:收費站到底違不違法?
1. “200米免費”不是人情,是法規!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各地實施細則,收費站擁堵超過一定長度(比如200米)必須免費放行,這是為了防止人為制造擁堵、保障通行效率。江蘇也有類似規定,牌子都立在那兒了,收費站卻不執行,涉嫌行政違法。
2. “先交再退”純屬糊弄人
領導讓車主先交錢再私下退,看似“解決”,實則涉嫌違規操作:
財務問題:人工收取的現金是否全部上繳?如果沒有,可能涉及挪用或私分;
公平問題:憑什么只退“會鬧的”?其他車主的錢是不是該集體退還?
3. 車主有權集體維權
如果收費站明知規定卻拒不執行,已繳費的車主完全可以聯合要求退款,甚至向交通部門投訴。如果查實收費站長期違規收費,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為什么好政策總淪為“紙上談兵”?
1. 監管缺位:沒人盯著收費站執行,違規成本太低;
2. 信息不對稱:普通人根本不知道這些規定,懂法的反而成了“異類”。
有人說這大哥“多事”,但我覺得他才是真英雄!要不是他硬剛,這規定恐怕一輩子沒人執行。現實中太多人覺得“算了沒多少錢”“鬧了也沒用”,結果就是規則越來越像橡皮筋——能欺負一個是一個。
一個健康的社會,規則必須是剛性的——不管你是老實人還是硬茬,該免費就免費,該收費就收費。如果總讓守規矩的人吃虧,那最后誰還愿意守規矩?
大家遇到過類似的事嗎?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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