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里是老長安~
有時候覺得這個世界也是太夸張,離宗慶后“愛女兒”的晚節名聲過去好像也沒多久,一下子晴天霹靂,原來他(可能)有私生子。
而且是兩個……
外加一個私生女……
算一算,小兒子出生的時候,宗都72了。
要不是最近三個人突然起訴宗馥莉,追討遺產以及要分割集團股權,真是怎么想都想不到還有這一出。
大概講就是,根據三名非婚生子女的說法,宗去世前曾給他們留下大筆信托的資金和讓三人均分的承諾,同時他們依法享有繼承權,所以要求宗馥莉將這些資產兌現。
我是不清楚美籍的孩子適不適用咱們這里的繼承權規定,如果適用那確實也算有法可依。
他們給了一些父親是宗慶后的證明,具體的DNA鑒定還在做。
宗馥莉這邊的回應是,信托是公司的資金,與私生子女無關。
以及她手上一份遺囑,聲明了宗的境外資產全由女兒繼承。
總之目前雙方各有各的主張。
但爭資產這是法律層面的事情了,就不說了。
我只是覺得很震撼。
本來以為宗馥莉拿的是女繼承人商業奇才劇本,沒想到是“長公主”式為了捍衛自身利益殺伐果斷的經歷。
她大概知道這三個非婚生子女的存在,根據網友的整理,第一位私生子出生那年,宗馥莉赴美讀書,監護人就是這位私生子的生母。
她回國逐步接過集團權力的過程里,兩名私生子女還被安排進入過集團(最小的那個私生子實在是年紀太小了,這些就跟他沒什么關系了)。
到宗馥莉徹底掌控了實權,開始把他們逐步架空。
以上三張截圖自 @泰美麗發大財
說白了她應該是清楚個中情形的,只是一直選擇了不聲張。
她的應對方式大概就是,給父親立起一個“重視女繼承人”、“寵獨女”的人設,先把他架起來,“只有一個女兒且非常信任女兒”的名聲都有了,總不能自己拆自己的臺。
然后是殺出一條血路,直到誰也不能再打她的主意。
現在再重看宗馥莉從進入集團后到站上權力頂峰的歷程,簡直像是一部跌宕起伏的商戰大劇。
21歲與母親共同參與設立旗下集團,四年就做大,不到四十歲進入管理核心,清理“元老”,推行內部改革,以退為進威逼集團承認她的地位(她曾經宣布要因集團內的反對聲音辭職,后來集團決議把她請了回去),同時還將品牌和集團經營得風生水起。
她正式接任的首年,集團的營收從500億突破到700億,銷售人員的整體收入增長了30%。
這個過程里,她還要面對各方的質疑、抹黑,面對同行業競爭,面對“家族”內部的權力爭奪。
真的很讓人佩服。這不僅是天賦與能力的體現,也是精神屬性上的強大,這期間但凡她軟弱一次,或者委曲求全一次,心態但凡差一點,她都走不到今天。
我也不想神話一個人,但就這個歷程來說,她確實是女王一樣的人物。
我不覺得宗是一開始就認定了女兒才是不可撼動的繼承人,或者認定了只有女兒才有這個延續家業的能力,不然不會有三個私生子女,也不會把私生子女安排進公司。
不否認他是非常厲害的企業家,有著常人不可企及的能力和眼光,但拋開這些,他就像個典型到不能再典型的父權模板。
這個模板是,雖然只能娶一個妻子,但并不滿足于只有一個家庭,也愛女兒,但不妨礙想要兒子傳承“香火”。
看似扶持女兒的同時,悄悄提攜兒子,發現兒子實在爭不過,才又轉向女兒。
最后留下一筆講不清楚的錢,女兒安撫住了,其他孩子也安撫住了,前者在臺前廝殺打拼保住家業,后者雖然沒有權力但至少還有資產,女兒越能拼,其他孩子還越有保障。
女兒總不至于無情到趕盡殺絕,是不是。
這樣一來,他的“血脈”有了傳承,他的產業有了延續,幾個孩子各有各的作用,條理清晰明明白白,至于他走后鬧成什么樣,那就跟他無關了。
順著這個邏輯推測,這件事的根本就在于宗馥莉太強,不僅做出了無法忽略的成就,還捎帶手阻止了權力被分奪,于情于理,都只能是她站上高處,那父親不管愿不愿意,也只能依仗她。
眼熟么,把這里的女兒換成兒子,就是過去上演了上千年的父權戲碼。
大家庭模式里,所謂“父權”對子輩的“愛”,無非就是這樣,不能說不愛,不能說不給關照,但愛和關照往往就是每個人都分一點,讓大家去爭搶去證明自己值得更多,誰能突出重圍,誰接班站到前面,突不出來的,也有撫慰的辦法。
包括對女人的“愛”也是一樣,只要“父”有這個能力,也是可以到處給。
最終指向的都是,“父”活著時,權力可以集中在“父”手中,一團和氣,“父”走后,“父”的一切都可以順利向下傳承,不會再有徹底消失的恐懼。
在我看來人死如燈滅,我的姓氏和資財傳不傳得下去又如何,我都死了這對我有什么用。
但有的人不是,他們很執著于死后也能傳下點兒什么,好像這樣就可以永生,比如有些男士最操心的話題,“宗馥莉如果一直不結婚不生孩子那她的集團可怎么辦”。
只是我沒想到都這個年代了,還能看到這種宛如九子奪嫡的事情。
如果不是宗女士足夠強悍又足夠果決,那它無非就是父父子子無窮匱的路數,畢竟私生子也是子,觀感上差一點,但對“父”來說都一樣。
所以我倒不覺得宗女士拿的是什么“爽文劇本”,她背負了多少是難以想象的。
以及我很想問一句,到底是為什么,女兒不能是唯一的孩子,女兒不能是天然的繼承人?
多說一點
當然私生子女有繼承權這件事
其實也沒什么毛病
畢竟孩子是無罪的
孩子又不是自己想出生
“父”自己追求一個多子多孫
還不給繼承權那更扯淡
要問責
還是得追溯給“父”本身
另外
最近公號展示邏輯又有調整
想第一時間看文的童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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