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空紙
編輯 | 空紙
前言
現代空戰早已不再是單純的飛行對抗和火力交鋒,而是一個高度信息化、電子化的綜合作戰系統。在這一系統中,電磁頻譜的控制與利用成為勝負的關鍵因素。
近期,《Defence Security Asia》援引印度媒體報道稱,在2025年5月印巴空戰中,印度空軍成功截獲了巴基斯坦殲-10CE與梟龍戰斗機的電磁情報。
這一說法引起了極大關注,印度軍方甚至宣稱這些數據“將增強本國國防能力,并成為與盟友分享的重要資源”。
然而,當我們真正從戰術、技術以及實際交戰情況出發去分析時,卻會發現這一說法更多是出于政治公關的需要,而非基于事實的軍事成果。
印度口中的“電磁情報”
印度媒體所稱“重磅收獲”的電磁情報到底是什么?
按照空軍作戰電磁頻譜的劃分,戰斗機相關的電磁信息主要可歸為三類:雷達反射截面積(RCS)、火控雷達技術參數以及數據鏈信號特征。
RCS,即雷達反射截面積,是衡量目標在雷達波面前“可見程度”的關鍵指標。
對于隱形戰機而言,RCS屬于核心機密,其數值大小直接關系到戰機在敵方雷達系統中的“隱身效果”。一旦RCS數據泄露,對方便可針對性調整雷達頻段、探測算法,從而對隱身戰機形成有效威脅。
然而,殲-10CE和梟龍并不屬于第五代隱身戰機,其RCS本身并不具備高度保密價值。
火控雷達參數方面,主要包括雷達的工作頻率、脈沖寬度、波束寬度和脈沖重復頻率等。這些參數決定了戰機探測、鎖定和攻擊目標的能力。
一旦被敵方掌握,確實可能被用于開發電子干擾或壓制措施。但問題在于,這些參數在戰斗中通常不會輕易暴露,尤其在非全面戰爭狀態下,各國戰斗機極少使用實戰頻率,一般采用訓練頻率或保持雷達靜默狀態。
最后是數據鏈信息,這包括戰斗機與預警機、地面指揮系統、其他戰斗平臺之間的信息傳輸鏈路。
數據鏈不僅是作戰指揮中樞,更是實現聯合作戰、高效打擊的關鍵支撐。泄漏數據鏈協議,可能影響整個作戰體系的安全。然而,現代戰術數據鏈普遍采用多重加密與動態密鑰更新機制,偵測難度極高。
簡而言之,所謂“獲取電磁情報”,并不是“聽到雷達響了”就能算數,更不能等同于“掌握戰機秘密”。
真正有價值的情報,需要有完整、穩定、可驗證的信號鏈條支撐。
殲-10CE與梟龍的低可探測性
為了檢驗印度是否真的獲取了這些電磁情報,我們必須回到“5·7空戰”的戰術背景之中。
此次沖突發生于克什米爾地區附近,巴基斯坦空軍使用了包括殲-10CE和梟龍在內的多型戰機,在預警機的引導下實施高強度空中打擊。
據公開戰場軌跡與態勢圖分析,殲-10CE采取的是低空突防-中空發射-低空返航的作戰模式。這種飛行路徑使其最大限度地規避了地面雷達與敵機電子偵察系統的視野。
關鍵在于,殲-10CE在進入打擊區前并未大規模啟用火控雷達,其導彈發射初期主要依賴預警機提供的中繼制導,待進入戰斗臨界距離時才采用猝發雷達脈沖進行導彈裝訂。
這種“快打快撤”的戰術,使得印度的雷達系統很難鎖定其真實的雷達參數。即便短暫捕捉到了電磁信號,也多為高度跳頻和加密的猝發式脈沖,難以提取有效的頻譜模型。
而梟龍戰機在此次任務中則擔任對地打擊與空戰支援角色,全程保持電磁靜默。這種靜默戰術意味著其沒有開啟主動雷達系統或通信鏈路,從而徹底避開了任何可能被截獲的風險信號。印方目前甚至無法確認梟龍是否在實戰中實際發射過空空導彈。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印度引以為傲的“陣風”戰斗機在此次交戰中,電子戰系統并未觸發預警機制。
按理說,如果殲-10CE或預警機對其進行了鎖定,其電子戰告警接收機應能收到雷達束波信號并記錄入庫。可現實是,陣風戰機根本沒“反應”,表明其根本沒有捕捉到任何可用于分析的火控雷達信號。
印度情報價值為何極其有限?
印度方面聲稱“成功截獲”了電磁情報的另一個核心點在于數據鏈攔截,尤其是Link-17系統。然而,這一主張在專業角度看近乎天方夜譚。
Link-17數據鏈由巴基斯坦軍方自主研發,具備極高的抗偵察能力。其采用動態密鑰保護機制與高強度信道跳頻技術,可以有效阻斷98%以上的電子攻擊與截獲企圖。
這種加密方式意味著即便印度截獲到了信號波形,也無法讀取其中的具體戰術數據,更遑論還原戰機間的交互邏輯。
此外,即便印度真的在戰場某個點位接收到了一段電磁信號,也極可能是高度碎片化的、無關聯的孤立數據。
在缺乏完整鏈路、平臺識別和時間匹配的情況下,這些“數據碎片”很難在實驗室環境中重建為可用于戰術分析的系統模型。
唯一可能有所暴露的,是霹靂-15E導彈的部分雷達導引波形。由于其為半主動雷達制導導彈,發射時確實會短暫暴露導引頭工作頻率。
但該導彈所采用的抗干擾跳頻算法本身就是可變與升級的。中國軍工具備極強的算法更新能力,即使印方捕捉到了某次發射時的波形特征,也很快會被新一代算法取代,導致情報在戰術上“過時”。
更重要的是,中國為外貿版殲-10CE和梟龍提供的雷達系統與通信模塊,本身就具有“可定制”能力。
每一批次交付的設備,其電子戰頻段與通信協議均可能不同。印度即便獲得了某架戰機的RCS或雷達波形,對下一批戰機根本不適用。
結語
“信息戰”早已成為現代戰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真正有價值的信息,并非靠一次戰斗的偶然接觸就能獲得。印度此次所謂“成功截獲殲-10CE與梟龍的電磁情報”,實質上不過是一次典型的戰術性公關——目的不在于軍事層面的突破,而是為“陣風戰敗”尋找臺階,為國內強烈的質疑聲浪降溫。
事實上,在這場交戰中,真正讓人矚目的是巴基斯坦空軍在電子對抗層面的精確控制、通信加密上的高度防護,以及作戰流程中的信息化協同效率。而中國軍工產品所體現出的“頻譜動態調控能力”與“快速迭代機制”,則展示了其在未來空戰領域的持續領先能力。
與其沉迷于炒作碎片化情報,不如正視在電子戰與體系對抗上的差距。只有真正建立起自主、閉環的信息化作戰體系,印度空軍才能真正從“戰場的邊緣觀察者”邁入“體系作戰參與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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