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政府清溪街道辦事處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南高綜執罰決字〔2025〕第006號
行政處罰編碼:
違法事實: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
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予以處罰款人民幣伍拾陸萬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6-26
處罰有效期: 2028-06-26
公示截止期: 2028-06-26
處罰機關: 南充市高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數據來源單位: 高坪綜合執法局
來源:高坪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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