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對黃牛的容忍度,已降至冰點。
最近,英國政府宣布2023年5月推出的《經濟犯罪與企業透明度法案》(ECCTA)中的 “未能預防欺詐罪”(Failure to Prevent Fraud,FTP) 將于今年9月正式生效。該罪名強調事前防范義務,即在特定法律或監管框架下,若組織未能在欺詐發生前采取合理且必要的預防措施,將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于票務行業,這無疑是一個對影響重大的法律框架,堪稱“最嚴監管令”。
為此,英國政府特別發布了關于《FTP欺詐犯罪指南》,以便英國各票務平臺、組織來消化犯罪和合理程序,實施任何必要的調整,并適應監管和執法的這一重大政策轉變。
那么,對于長期因轉售價格虛高、票源分配方式模糊、票品來源存疑、隱藏費用等問題飽受詬病的票務行業而言,英國率先發起了法律改革是否會引發演出市場“大地震”?又能為國內票務市場帶來哪些啟示?
“最嚴監管令”,劍指何方?
多年來,英國票務市場一直在兩個目標之間找平衡:一方面是普惠,讓更多人買得到票;另一方面是盈利,盡可能多賺錢。隨著FTP欺詐罪的落地,英國票務行業正在步入前所未有的“刑罰時代”。
新法規的落地,將責任直接轉移給公司,至關重要地,還有他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如果員工或合作伙伴實施欺詐意圖使公司受益,而公司沒有建立“合理程序”來阻止這種行為,那么公司將承擔刑事責任。而且,現在不再需要證明企業有主觀意圖,只有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忽視,即可追責。
據外媒報道,新法規將聚焦解決英國票務市場的三大“頑疾”。
首先,是一級售票商與轉售商之間的界限模糊。有些票務平臺既是官方賣票的主渠道,但又通過內部轉售系統或選擇性分配悄悄獲利。甚至,只把部分熱門票分配給特定人群或轉售通道,人為制造“緊俏”感,抬高價格。但現在,如果這種做法讓消費者誤以為“票不夠了”、“買不到原價票了”,從而被迫花更多錢去買,其實就是一種誤導行為。
如今,一旦這種誤導導致消費者吃虧,而公司又從中賺錢,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那就不只是“操作不當”,而是可能構成企業層面的欺詐或犯罪行為。
其次是二級票務平臺上大規模的票務囤積現象。在許多轉售平臺上,不難見到單一賣家掛牌上百張門票,遠超一級票務平臺的限購政策。這些平臺明知或應當知悉,卻仍提供交易渠道,并從中收取手續費或傭金,這種情況不僅可能構成共謀,更將平臺高管個人置于法律風險之中,不再具備“免責權”。
第三,就是個別主辦方與黃牛的私下交易,直接轉手倒賣以獲取額外收益。在新規之下,這類行為被明確界定為欺詐行為,不僅企業將面臨刑責,默許或參與其中的個人同樣也可能被起訴。
可以看到,英國監管機構如今擁有更高效、更直接的執法手段,這也意味著企業所面臨的合規門檻顯著提高,過去那種“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做法,已經行不通了。
更關鍵的是,新法規并不要求企業“無罪”,而是要求其主動防范。也就是說,企業不僅要證明自身未參與不當行為,更要拿出切實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如審查票源分配流程、設定轉售規則、確保價格透明、執行購票限額,并在董事會層面設立風險通報和監管責任鏈條。否則,即便企業未直接參與,也難逃“監管缺位”之責。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FTP欺詐罪”目前僅適用于大型組織,其適用標準包括員工人數超過250人、年營業額高于3600萬英鎊,或資產規模突破1800萬英鎊,企業只需滿足其中兩個條件,便屬監管范圍之內。
簡言之,這條罪名的生效正重新定義“合規”的邊界。對英國票務行業而言,透明、公正與問責已不再是道德倡議,而是法律義務。在新規則面前,選擇視而不見,已不只是道義風險,更可能是刑事犯罪。
票務市場要變天了?
隨著FTP欺詐罪的正式落地,對票務行業而言,信號已十分明確。透明度、問責制和主動防范不再是理想目標,而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未來的市場贏家,很可能是積極擁抱合規、透明、責任的新型參與者。
盡管該法規要到今年9月才正式生效,但監管風暴已然來襲。當前,英國賦予執法部門更強的獨立調查權,無需再依賴法院授權,即可開展深入追責,改變了過去“執法難、維權難”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MA)已迅速行動,重點整治動態定價、隱藏費用等問題,并要求平臺承擔更大責任。根據《數字市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MA現在無需法院判決,就可對企業處以高達其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
今年7月,CMA正式致函議會,宣布與全球票務巨頭Ticketmaster的談判義務已履行完畢,準備就其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提起法律程序。
事件源于Ticketmaster對2025年Oasis重組巡演英國場次的票務安排。經數月調查,CMA發現Ticketmaster大規模銷售所謂“白金票”,價格比普通票高出約2.5倍,卻未明確說明體驗上并無區別。此外,站席被人為劃分為兩個價位,購票頁面卻未作出清晰說明,致使大量粉絲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長時間排隊,最終卻面對遠超心理預期的價格。
雖然Ticketmaster未使用實時算法定價,但其“動態定價”機制已在無形中推高整體市場價格預期,嚴重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此外,其他行業早有先例可循。英國政府曾出臺“未能預防賄賂罪”、“未能預防逃稅罪”等法規,初期重在倡導合規,一旦進入執法階段,力度空前。票務行業的監管軌跡,大概率將走相似路線,從倡導規范、建立示范,到挑選典型、強化執法,形成全行業的震懾效應。
對票務市場而言,那些早已構建起清晰票務分發機制、實時票源監管系統,以及限購執行能力的平臺,或許有望在新規下脫穎而出。同時,一些具備科技底色、合規意識的新興企業,也迎來了彎道超車的機會。比如,借助區塊鏈實現票務全流程溯源,利用AI識別黃牛購票行為的新模式,或將受到監管部門與投資機構的高度關注。
當然,監管強化帶來的并不全是利好。從執行到市場反應,再到行業生態演化,票務行業也可能面臨一系列陣痛。
一方面,新規對平臺的信息披露、價格透明、用戶保護提出了更高標準的同時,也意味著平臺需投入大量資源搭建技術系統、調整運營流程、培訓合規團隊。對大平臺而言,雖是挑戰,但尚可消化。而對中小型平臺或初創企業來說,合規負擔可能成為生存門檻,甚至勸退一批本可推動創新的市場參與者。
另一方面,在典型案例尚未完全落地、執行標準尚不清晰的過渡期內,主辦方、藝術家團隊可能陷入謹慎觀望,不敢輕易定價、不愿冒險售票,影響演出組織與市場節奏。部分熱門演出可能因流程復雜、平臺顧慮增多而延遲上線、降低供應,反而導致買票難在短期內加劇。
長遠來看,監管的初衷還是為了“校正市場”。
因此,未來關鍵在于監管尺度的把握行業與法律機制的完善。改變并非終點,更像是一場“重建信任”的持久戰,挑戰不少,但值得期待。
國內票務平臺依然“裝睡”?
當英國票務行業正以立法與司法雙輪驅動進行深度清理之時,國內票務生態卻仍停留在“黃牛問題”的敘事之中。
在國內,黃牛早已不是電影橋段中“劇院門口拿小本”的形象。目前,三類黃牛共存、平臺配合隱秘、信息不對稱嚴重,共同構成了一個悄無聲息卻無孔不入的灰色生態。
一是“路人牛”,依托自己或他人的身份證、手機號搶票,靠微利轉售獲取差價。這類黃牛人數最多,但體量小、影響力有限,往往是替罪羊式存在。
二是“團隊牛”,背后由工作室或網絡組織驅動,利用腳本、模擬器、多號集群作業,在開票瞬間掃貨。許多“秒光”的演出門票,實則一開場就已注定與普通用戶無緣。
三是“主辦牛”:最隱秘,也最具破壞力,由票務平臺內部人員或演出主辦方直接釋放大批票源至黃牛通道,通過“特殊銷售渠道”等方式隱性分配。這些票往往在第一時間消失,卻在數分鐘后奇跡般地高價出現在轉售市場。
如果說“路人牛”是市場縫隙的產物,“主辦牛”則是真正撕裂公平的利器。黃牛不再是游走于市場邊緣的個體,而是深嵌在產業鏈的核心問題。
今年7月,據央視網報道,在國內,黃牛屢禁不止的原因除了早期的“人海戰術”、以及黑科技速通插件外,警方還直指了多個國內主流票務平臺在售票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信息封鎖問題。
警方表示,審核機制不健全、票務信息不透明、平臺防控不到位等因素疊加,是網絡黃牛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票務平臺未能將售票批次、數量等信息公開化,實際購票人無法掌握市場信息,同時部分票務平臺通過“饑餓營銷”的方式操控市場熱度,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黃牛”的產生。
這一系列“饑餓營銷”的手段,大多是平臺刻意利用信息不對稱制造熱度、操控用戶預期的系統操作。而當真正的購票需求被“搶空”,唯一的選擇就只剩下價格翻倍的黃牛票。
很明顯,海外的監管思維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從打擊“結果”,轉向審查“機制”;從盯住個體黃牛,轉向問責平臺。這也恰恰是當前國內票務市場最匱乏的一環,平臺普遍缺乏真正具備約束力的風控機制,對轉售行為選擇性失明,對內部流程缺乏問責與追溯制度。
一邊是技術門檻越來越高的普通用戶,一邊是信息特權越來越多的平臺運營與灰色玩家,真正被夾在中間的,正是廣大熱愛演出的普通觀眾。
如今,國內黃牛的最高階水平,已經是平臺默許、機制缺失的系統性產物。如果監管仍停留在打個別、抓現行的思路,那永遠只是治標不治本。真正的票務改革,必須將問責的焦點從“黃牛個體”轉向“企業機制”,從“違法行為”轉向“未設防控”。
正如英國出臺的“最嚴監管令”所昭示的那樣,不作為,本身就是一種共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