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高語陽
7月17日,廣東省廣州市律師協會通報:
近日,網絡平臺有關廣東泰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鄧某涉嫌違規收費的情況引發社會關注,協會高度重視,立即進行核查。經查,2024年8月19日協會收到韋某相關投訴材料,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紀律投訴案件立案告知書》,并依法依規啟動調查程序。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鄧某律師還存在其他涉嫌違法違規執業行為需一并調查處理,目前該案處于聽證階段。案件的處理結果將及時公布。
“孩子沒了,醫院賠了88.8萬元,我的律師拿走了55萬元。”韋先生無奈道,他自稱文化水平低,稱事后才意識到代理律師好像騙了他。
韋先生說,此前,他認為孩子的夭折與此前在家附近診所開的藥有關,便投訴診所。維權大約兩年時間,最終法院判診所賠償2萬元。
“后來我覺得在醫院排隊時間太久,孩子錯過最佳治療時機。”韋先生說,2022年6月17日,他向南海第七醫院投訴。次日,他便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一名律師,姓鄧,稱可以幫忙去處理,“我不清楚他為什么能主動聯系到我,但他對我的事很清楚,甚至知道我孩子在哪里出事。”
韋先生稱,對方表示可以先不收律師費,等結果出來了,再談錢,“當時沒說律師費多錢,只問我想要多錢,我覺得耽誤治療應該得賠二三十萬元,便給他大概說了一下。”
對此,曾為韋先生代理的律師鄧某說,案件起初沒收費,但不是風險代理,案件按照司法鑒定,本應給次責賠償,他們努力讓韋先生獲得了主責賠償。案件處理差不多了,雙方簽訂了正式協議,確定了55.5萬元律師費,結果后來韋先生反悔了。
7月16日,一位知名律師介紹,根據現有的司法判例以及司法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律師服務收費的意見》,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可以適用風險代理合同,但對于收費金額有較為嚴格的限制,“風險代理收費最高限額是18%,我們先不討論能否按照18%進行收取,本案賠償款為88.8萬元,按此規定最高收費不應超過16萬左右,但律師實際收取55.5萬元,遠超法定上限”。
來源|廣州律協、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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