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區民政局聯合普陀公證處推出養老預付費公證提存監管模式,該區正在運營的54家養老機構均已簽約,入住老人預付的押金正陸續轉入公證提存賬戶。
隨著養老服務快速發展,一些養老機構為迅速回籠資金、增加客戶黏性,采取了預收費模式運營,比如預收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等。同時,也有少量企業以預付費之名行集資之實,將預付費收入作為運營資金主要來源,甚至推出“投資床位可返利”“交納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等高風險的灰色經營手段,一旦客源不理想,則容易資金鏈斷裂,引發維權困境,傷害老人利益。
除了養老行業,偏愛預收費模式的還有房地產、教培、健身等行業,近年來,這幾個行業爆雷現象不絕于耳,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少麻煩,也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挑戰。2024年,民政部等七部門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指出,養老服務費最長預收周期和押金最高預收額度,由省級民政部門根據本地情況確定,但預收的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為確保養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文件中“12個月”“12倍”的尺度可謂把握審慎、留有余地,就各地發布的具體管理辦法來看,也有不少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將預收費周期限縮至3到6個月不等,因地制宜為養老機構預收費進一步擰緊“安全閥”。
各地加緊落實《指導意見》,進一步出臺地方細則就顯得尤為重要。除了事前防范違規收費,事中防范也要更細更實。以前述上海市普陀區為例,除了采用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預收費的模式,還探索使用公證提存模式對預收費進行監管。由于提存賬戶獨立于機構財產之外,即便養老機構破產或涉訴,資金也能免于凍結或被挪用。該賬戶的資金提取條件也很嚴苛,每筆支出需消費者和機構雙方確認,公證處審核無誤后方可放款,這就從根源上杜絕了亂扣費現象。
也有地方鼓勵引入保險機制,這些都是值得參考的探索。而除了事前事中有必要形成常態化監管,事后更要在司法層面加大執法力度,給予有效震懾,促進養老機構誠信、守法經營。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南都暗訪發現有些養老機構以“康養社區”為名不進行備案并規避監管,對于類似的擦邊球行為也有必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細則規范。
盯緊管好養老機構這一小切口,是提升大民生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對此,要進一步提升風險預警靈敏度、增強部門協同治理,對養老機構形成常態化、全鏈條監管,讓預收費的“安全閥”擰緊,監管的“安全鏈”繃緊,老年人的“錢袋子”才能兜實、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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