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聚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人)名稱:廣東聚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904MA52B6R818
住所(地址):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廣隆花園商業路20號五樓
2024年8月21日,由你單位參建的獅山紅星運河水系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發生1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獅山紅星運河水系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8·2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你單位未有效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未有效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未督促檢查作業人員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安排無相應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搭建拆除平臺作業,未有效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未及時發現并制止工人危險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以上事實有《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關于獅山紅星運河水系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8·2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結案的批復》及其附件報告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表明你單位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不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五)、(六)、(八)、(九)項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等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本機關于2025年6月13日向你單位發出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質告〔2025〕43號),你單位6月13日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未向本機關書面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以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等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暫扣時間從2025年7月10日至8月8日。依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期間,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項目。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7日
(發布機構: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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