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創新藥蓬勃發展,是黨和國家“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鮮明體現,也是推動健康中國2030戰略建設的重要舉措。2024年,黨中央在二十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指出要“健全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發展機制”;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制定創新藥目錄,支持創新藥發展”,先后對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方向指導。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 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近日,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衛健委印發了《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重點圍繞優化創新藥支持政策、構建創新藥多元支付體系、促進創新藥合理應用等三大核心內容提出多項關鍵舉措,進一步推動創新藥研發動力,激發醫藥產業創新活力。
一、增設商保創新藥目錄,
多措并舉支持醫藥創新
當前,我國談判藥品醫保準入機制日趨成熟,已有大量創新藥品通過談判形式進入基本醫保目錄。但基本醫保目錄的本質定位在于“保基本”,對于一些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但價格十分高昂的高值創新藥品往往力有不逮。故而,建設包括基本醫保、惠民保、其他商業健康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成為擴大創新藥保障范圍、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健康需求的關鍵舉措。基于此,《若干措施》提出增設商保創新藥目錄,在健全基本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的同時,重點關注和納入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疇的高值創新藥,為包括“惠民保”在內的商業健康保險確定保障范圍提供重要參考。這種方式可以有效支持高值創新藥基于自身臨床價值和市場定位,從中選擇商業健康保險這一準入形式,借助社會力量彌補基本醫保未滿足的高層次臨床需求。商保創新藥目錄以政府引導制定的形式為創新藥企提供了多元準入路徑,有利于保障企業投入原始創新的積極性與可持續性,加快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步伐,有效擴大創新藥品的保障群體。對于擬申請基本醫保目錄或商保創新藥目錄準入的創新藥,《若干措施》提出為企業在上市申請環節同步提供醫保準入政策指導,借助“企業接待日”、“點對點指導”等途徑,暢通政企交流渠道,實現市場準入與醫保準入的高效銜接,提高準入效率與創新成果落地轉化率,增強企業創新意愿與創新回報。《若干措施》在準入環節以政企合作為切口,使醫保部門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的愿景與創新藥企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營造了鼓勵創新、引導創新的良好氛圍,從頂層設計上激勵企業投入自主研發,推動我國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研發環節,《若干措施》提出為創新藥研發提供必要的醫保數據服務。在確保數據隱私安全合規的基礎上,企業端可基于醫保部門提供的疾病譜和未滿足臨床需求數據分析結果,精準洞察臨床需求,開展市場布局規劃,合理確定研發方向,解決臨床迫切問題,從而有效規避重復創新與同質化競爭,使創新藥在各關鍵疾病領域形成“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蓬勃發展局面,切實解決我國在醫藥領域面臨的“卡脖子”問題。
二、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推動構建多元支付體系
《若干措施》指出,加大商業健康保險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其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補充和銜接作用,輔之以慈善捐贈和醫療互助,與基本醫療保障共同構成創新藥多元支付體系,有效提高創新藥品可及性。一方面,通過開展數據共享與結算清分合作等方式,激勵商業健康保險將商保創新藥目錄內藥品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患者、創新藥企與商業健康保險的三方協同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鼓勵商業健康保險以投資基金等形式,為創新藥品研發提供長期穩定投資,并予以政策支持,從而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支持醫藥企業從事新藥研發,為醫藥產業注入新的研發動能。基本醫保和商業健康保險都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通過相互支持,發揮各自優勢,疊加保障,共同作用于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和健康水平。
三、全鏈條保障配備,
促進創新藥臨床合理應用
《若干措施》還在創新藥流通和應用環節提出一系列舉措,旨在打通創新藥品院內配備的政策堵點,充分釋放醫療機構的合理用藥需求,確保創新藥品可及性和患者健康獲益的穩步提升,激發醫藥產業研發熱情。第一,完善創新藥入院通道,定期召開藥事會和設立綠色采購通道。這將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醫療機構應配盡配,鋪好創新藥從研發到入院的“最后一公里”。第二,研究編制藥學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加強創新藥臨床使用能力。此舉以立項指南的形式有效規范和指導了創新藥的臨床應用與價格管理,實現創新藥應用盡用的同時避免了患者不合理的用藥負擔。第三,提出優化創新藥掛網程序、完善“雙通道”管理機制、加強醫保“云平臺”建設等支持措施。由此,可在采購、供應、調配等多個環節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效率,促進創新藥的穩定供應、需用即用,增強患者就醫體驗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若干措施》中創新性的提出了“三除外”政策,即商保創新藥目錄藥品不計入基本醫保自費率指標和集采中選可替代品種監測范圍,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保障范圍內的創新藥應用病例可不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經審核評議程序后支付。這一舉措實質上是在創新藥病例上放寬了醫保的考核,在患者病情確實需要應用相應創新藥時,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可以無后顧之憂,切實保障患者得到合理救治,是從實際出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健康至上理念的具體體現。
《若干措施》通過在創新藥研發、準入、流通、應用等多環節的政策支持,旨在實現醫藥產業從新藥研發到臨床應用全流程、全方位的政策激勵,推動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新格局的建設。
《若干措施》以系統性、前瞻性的制度設計,彰顯國家推動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堅定決心與戰略定力。國家醫保局以優化創新藥支持政策與構建創新藥多元支付體系為重心,重點關注患者、醫藥企業、商業健康保險等多個利益主體,多措并舉,充分激發醫藥產業創新活力,將有效提升創新藥研發積極性與患者可及性,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構建更具競爭力、更有持續性的醫藥產業新生態。
作者 | 吳晶教授 天津大學醫學部藥物科學與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來源 | 國家醫保局
編輯 | 符媚茹 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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