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遺產繼承:宗慶后有7個子女?做不做親子鑒定,考驗杭州法院智慧。
有人透露,宗慶后除了宗馥莉,還有六個子女,該消息尚未證實。
因此,做不做親子鑒定,考驗杭州法院智慧,本案也許需要請示最高法。
三原告提交宗繼昌1989年出生證明(杭州上城區檔案館存檔),并申請DNA比對宗慶后血樣。若成立,依《民法典》第1071條可主張繼承權。
如果做親子鑒定,大概率可以證明親子關系。剩下的就是遺囑和信托的問題。 但是,杭州法院是否同意做親子鑒定,都面臨巨大的壓力。
一、本案親子鑒定面臨的三個問題
1.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明文禁止未經當事人同意做親子鑒定。 因為親子鑒定涉及公民基本權利,所以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規定,親子鑒定必須征求所有當事人同意。成年人需要子女和父親或者母親都得同意,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都得同意,且能夠表達意見的子女不反對。 同時規定,如果父親不同意子女與自己親子鑒定,推定為親生。如果母親不同意父親與子女親子鑒定,推定為非親生。
2.使用死者遺留生物檢材進行親子鑒定,可能是全國第一案,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倫理道德問題。
一是與宗慶后血液進行親子鑒定,是否需要征求宗馥莉同意。如果認為需要同意,我認為宗馥莉不會同意。 二是能否保證血液是宗慶后本人的。 三是即使是本人的,技術上是否可行。
3.能否與宗慶后親屬進行比對? 比如與宗馥莉進行比對,證明兄弟姐妹關系。 如果宗馥莉不同意,與宗慶后兄弟、或者宗慶后侄子侄女進行親子鑒定。
二、本案親子簽名面臨的社會問題和道德風險
1.據說宗慶后除了這幾個女子外,另有其他子女,如果同意這三個人進行親子鑒定,宗慶后其他子女要求鑒定,是否準許?
2.其他人聲稱宗慶后子女,要求進行親子鑒定,是否準許?
3.其他名人,企業家、演員、官員等政商名人去世后,有人跑過來要求親子鑒定怎么辦?
我認為,杭州法院同意親子鑒定將引發巨大法律和道德風險,不同意親子鑒定,又對三人不公平,如何處理,該案都可能成為審理類似案例的標桿。 本案杭州法院就法律適用問題,很有可能請示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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