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人民論壇網-國家治理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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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效能
5月19日至2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對社會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以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奮力譜寫中原大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重要要求。
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當前,在數字技術快速發展、城鄉結構深刻調整、利益訴求日益多元、矛盾風險交織疊加的新形勢下,社會治理面臨新挑戰新任務,其內涵與外延不斷擴展。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關于社會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新形勢下的社會治理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如何準確理解高效能治理?如何實現高效能治理理論與實踐的有效銜接、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本期《國家治理》,圍繞社會治理的高效能治理展開深入研討。
構建協同共治的高效能治理新格局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中國政治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上海市政治學會名譽會長 桑玉成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構建高效能治理格局,不僅僅是技術層面的管理優化,更是深層次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優化。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社會治理需要保持國家能力與社會活力的動態平衡。我們既要加強黨對于社會治理的統一規劃和領導,也要拓展社會參與的空間,通過“協商式治理”“自治型組織”“數字民主平臺”等機制,讓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中擁有更廣泛的參與和表達。
高效能治理:內涵特征與實踐要求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治理教研部國家治理理論教研室主任、教授 李軍鵬
摘 要:高效能治理是一個復合型的整體概念,包括實現治理高效能的各種重要因素與高效能治理的各種屬性;也是適應基本現代化、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創新發展、數智時代、復雜系統治理要求的現代治理模式,具有現代性、先進性、人民性、創新性、智慧性和協同性。這一治理模式要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國家治理組織體系與運行機制,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治理的智慧化、數字化轉型,提高治理效率,提升發展品質,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以黨建引領激發“三新”領域社會治理活力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 德
摘 要:當前,我國社會結構正發生復雜而深刻的變化,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逐步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主體。“三新”領域既是社會治理參與有待加強的“管理變量”,也是推進共建共治共享和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力量。堅持和加強“三新”領域黨建引領,激發社會治理活力,將“管理變量”轉化為“治理增量”,對于提升“三新”領域社會治理效能,破解“三新”領域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促進“三新”領域健康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強化協商民主在群眾利益協調機制中的作用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系教授 郎友興
摘 要:在基層治理中,利益是一個重要因素,而利益協調又是重中之重。協商民主能夠保證人民群眾享有充分的利益表達空間與機會。在協商過程中,各方通過平等自由的對話、討論、激辯和商議,可以清楚地知曉對方的想法與目標,消除誤解,可以更明確利益沖突的問題所在,可以協商問題的解決辦法及可能的選擇排序。協商民主在本質上以公共利益為取向,主張通過對話實現共識,從而制定出群眾普遍認可的公共政策。
更好發揮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范和保障作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法學院教授 陳柏峰
摘 要:法治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能夠保障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是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石。要充分認識、有效發揮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治理工作,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范,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依靠法治解決社會治理領域突出問題,持續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把我國社會治理體系和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社會整合:基層高效能治理的科學方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黨內法規與國家監察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柴寶勇
摘 要:社會整合是政黨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政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社會治理現代化同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具有目標一致性和要素協同性。社會整合作為黨的群眾工作方法,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治理重要論述的指引下,各地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的社會工作邏輯,踐行統籌規劃、集約高效的群眾工作方法,將社會整合作為社會治理的前置環節和實現方式,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開辟以社會整合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的黨的群眾工作新局面。
大力推進基層公共安全高效能治理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 容 志
摘 要:隨著社會治理重心不斷下移,城鄉街鎮、社區應急管理組織體系、人員隊伍和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建設成效明顯。但總體而言,基層公共安全治理仍具有一定的脆弱性,應聯結多方主體,構建基于公共安全的治理共同體,激發基層社會的內在活力,形成國家、市場和社會的共同合力,大力推進基層公共安全高效能治理。
選自 | 《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
本期執行主編 | 董惠敏
新媒體編輯 | 王思楠
美編 | 石玉、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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