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公安局關于維護良好招生入學秩序的通告
2025年忻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已經開始,為切實保障義務教育招生公平公正,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和教育環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決定聯合打擊以下擾亂正常招生秩序的行為和個人:
一、以劃片和上學為名,為達到個人目的,不擇手段進行的威脅、恐嚇,纏訪、鬧訪,圍堵學校、機關,非法聚集上訪等謀取不合理訴求,刻意干擾劃片和招生秩序的。
二、打著招生、入學的幌子,各類“招生黃牛”“學托”“學販”宣稱可以托關系入學、操作民辦搖號、擇校擇班等擾亂招生秩序,騙取錢財,謀取不當利益的。
三、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自媒體編造、傳播、擴散未經官方發布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虛假信息、謠言的。
四、以上學為名,為達到個人目的,采取威逼、糾纏工作人員、不斷電話騷擾等方式達成不合理訴求,甚至違規訴求的。
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查重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師生家長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線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將予以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并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共同維護良好的教育環境。
舉報熱線:市公安局:110
市教育局:0350-2020589
附:典型案例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案例一
來源:忻州公安直屬分局2023年8月31日
2023年8月上旬,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新建路派出所根據市教育部門推送線索查處一起擾亂公共秩序案,抓獲違法行為人郭某(男,36歲,忻府區人)。
經查明,違法行為人郭某于2023年6月份以來,在微信朋友圈編造散布“忻州小學、初高中,可以安排”的信息兜售入學指標,擾亂教育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直屬分局依法對郭某做出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二
來源:忻州公安直屬分局2025年1月21日
2025年1月中旬,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偵大隊破獲以“代辦入學”為由騙取他人錢財系列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35歲,忻府區人),涉案金額200余萬元。
經查明,2022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謊稱自己有關系可收費辦理市區某中學入學手續,騙取多名學生家長200余萬元財物,并將詐騙所得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直屬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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