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家人失去六個月大的孩子,家屬認為是醫療事故,律師鄧某主動聯系了家屬表示可以打官司拿到賠償金,最終獲得88萬賠償款,卻被律師拿走55萬代理費,家長簡直氣炸了。
事情經過
事情還要追溯到2020年,當事人家里六個月大的嬰兒,因為出現咳嗽拉肚子發高燒等癥狀,先后在駐地附近的診所看病沒有效果。
隨后就去佛山市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掛了急診,本以為大醫院可以看好孩子的病,沒想到,這家醫院竟然以人手不夠為由,讓當事人在急診區門外等候。
由于等待時間過長,最終導致孩子因為延誤時間而去世。
剛開始,家屬以為孩子的死亡原因,可能和診所輸液有關,便起訴了這家診所,并且獲得了5萬元賠償款。
后來有懂行的人建議,才意識到醫院可能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就開始找醫院進行維權。
后來,姓鄧的律師不知從哪了解了情況,就主動聯系了家屬表示可以代理這起案件,代理費用等結果出來以后再商議。
2023年9月,鑒定機構出具了意見書,認為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確實存在過錯,應該承擔次要責任。
經過復雜的訴訟過程,2024年5月底,家屬最終獲得33.3萬元賠償款,但是卻發現,代理律師竟然拿走了55.5萬元代理費。
家屬經過了解,發現鄧律師在案件訴訟過程中,存在隱瞞不報行為,不僅隱瞞醫院的具體賠償金額,就連在法庭上法官進行調解,也故意不讓當事人出庭。
而且賠償款的銀行卡也是鄧律師剛剛才辦的新卡,卡也在他手里,自己連密碼都不知道,等到拿到銀行卡查看流水才發現實際賠償金額是88.8萬元,才感覺自己上當受騙。
當事人于是找廣州市律師協會投訴,對方立案一年后沒有結果。
事情經過媒體披露發酵后,7月17日,廣州市律協對這件事進行了通報,表示依法依規啟動調查程序。
但是,鄧律師卻回應稱,律協展開調查后,自己并未受到任何處罰,工作不受影響,他認為自己問心無愧,認為當事人投訴是一種事后反悔且不道德的行為,認為對方不懂感恩,是見利忘義。
說之前當事人起訴診所只獲得5萬元賠償款,按照醫療鑒定結果,醫院承擔次要責任,是通過我的努力,最終把賠償款利潤最大化了,如果不是我的能力是做不到的,并表示自己從業20年,沒有遇到這樣的當事人。
他還表示,這起案件是協議收費并非風險代理,后期由于對方達成協議,并且履行了合同,從法律上講是沒有問題的。
律師協會通告
2024年8月27日,廣州市律師協會做出“紀律投訴案件立案告知書”,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鄧某還涉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需一并調查處理,案件的處理結果將會及時公布。
當事律師愿意退回39萬
7月20,當事人告訴媒體記者,廣州市律師協會已經與自己取得聯系,并且向他通報,鄧律師愿意退還39萬元的律師代理費。
律師身份被扒是慣犯
當事人還表示自己昨天已經前往該律師協會現場簽訂協議,在這起事件中,該律師協會一直積極與自己保持溝通解決此事,自己表示非常感謝。
據悉,這位鄧律師,身份被扒出來,在行業類已經從業60年,可以說是因為比較資深的老律師,對于類似的手段謀取暴利,肯定不是第一次,所以律師協會的通告才表示,還發現其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正在展開調查,調查結束對外公布,這一下該律師已經“社會性死亡了”
事情引發了網友的不同看法: 有支持當事人的就表示:
“人家死人的錢,你憑什么拿走一大半?你就應該拿你應該得的”
“這種律師就是利用自己對法律的認知高度,欺負老百姓,就像大人欺騙小孩子一樣,這屬于不對等協議,應該視為無效”
“作為一個律師來講,風險代理最高不得超過30%,一般為了避免糾紛只有18%,你把一個案子推倒重來,確實不容易,但從法律角度說,這就是違法行為。即使是白紙黑字,該條款的效率和合理性也存在瑕疵”
支持該律師的網友認為:
“本來你只能拿5萬,律師說能幫你多拿,但必須要給55萬,你要么認可,要么不同意,既然已經約定好了,為啥反悔?”
“人家白紙黑字憑知識賺錢,沒有錯,既然簽訂了合同,就要有契約精神”
“你找頂級專家看病和村醫的費用能一樣嗎?要律師給你多拿錢的時候不提標準,拿到錢后就回頭說標準了”
針對此事,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評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