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馬
FEI'S TALK
此前分析宗慶后香港信托合法性的視頻播放近百萬了,討論很熱烈?今天接著聊。
在宗馥莉被宗慶后杜建英的三個子女告上法庭后,無數網友,尤其是女性,都選擇站在了宗馥莉這一邊,發出了“抵制私生子繼承權”的呼聲。
事實上,只要稍作了解,就會發現在現代社會,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都普遍保護非婚生子女平等享有繼承權。而且,法律還規定他們不得遭受任何組織與個人以任何形式加以的歧視。
可這算不算與現代婚姻法所保護的一夫一妻制相違背?等于是變相認可了婚外關系?
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都產生了這樣的“困惑”和不理解,以及意難平:如果非婚生子女可以平等享有繼承權,那豈不是地下情人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靠著多生幾個娃,在將來變相合法地分到錢?反倒是合法婚生的兒女,卻很可能因為過去生育政策的限制,在人頭上落了下風,導致遺產繼承份額大幅縮水。
看似如此不公平的法律條款(2021年起實施),為什么會被制定出來?
我是帶著這個問題去求解的,試圖理解這背后的法理邏輯、以及法條和社會主流道德倫理之間的沖突與張力。
我做了一番認真的研究與思考,也想和大家分享這些思考,并一起探討交流。我試圖在這篇文章里厘清3個主要問題:
為什么法律不基于社會主流“道德”價值觀來裁判糾紛,而要基于法定的“權利”來裁判?
怎么從法理上理解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并且任何人不得歧視?
在現有法律框架里,合法配偶與子女的正當權益,又該如何來保障?(請牢記四點)
01
法的思維:
比起“對錯”,法律更關心“權利”
首先要感謝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晗教授的這本《想點大事:法律是種思維方式》給我的啟發。這本書我看了不止一遍,常讀常新。
書里有一章叫《凡事講權利:對錯與邊界》。
分享一段:“在專業法律人眼中,用法律處理糾紛時,并不評判是非對錯,而是提供一個將道德爭議轉化為法律問題的平臺——在這個平臺上,人們能把價值沖突轉化為法律權利之間的沖突和平衡問題。比起對錯,法律更關心雙方都具有哪些權利。”
好,為什么不以基于社會道德的所謂是非對錯,而要以法定權利來裁判糾紛呢?因為,在價值觀問題上,是不可能達成完全一致的,到了價值觀越來越多元的現代社會,就更加如此。
你看現在一個熱點出來,觀點常常很撕裂,甚至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面對如此復雜多元的價值撕裂,法律要定分止爭,就必須找到一個可以技術化操作的辦法——將那些基于道德價值觀提出的“訴求”,“翻譯”成法律里可以識別的——“權利”。
只有價值中立的權利語言,才能讓裁判者從法律技術的角度,而不是從道德立場來選邊站隊,才能盡量理性、客觀、中立地處理糾紛,進而達到維護社會秩序、定分止爭的目的。用拿了耶魯法學院博士學位的劉晗教授的話說:“解決糾紛的標準并非道德上的對錯或是非,而是權利的有誤和大小。”
那么具體到宗馥莉的“繼承之戰”里,杜建英的三個孩子即便是非婚生子女,但只要他們確實是宗慶后所生,不論公眾怎么抵制,也不論宗馥莉與其母親是什么心情,法官的裁定原則,都只能是依據法律所規定的“權利”邊界。如果法官不依據法律,而是依據道德標準來判案,那就是枉法。
02
法律為何“保護”所謂私生子的“權利”?
下面我們來探討為什么幾乎全世界的現代法律都做了修改,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這主要是基于human rights平等、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子女不應該因父母的過錯而受到懲罰。
先來說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根據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它明確要求締約國禁止對兒童的任何形式歧視。體現了“兒童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取向。
對這個問題,如果我們能跳出宗馥莉的個案,放大到整個社會、尤其是社會長期結果去考量,也許更容易理解法律的這一規定。
我們就舉成龍和吳綺莉的“小龍女”為例吧。我想很多人都是非常同情小龍女的境遇的。因為父母親犯的錯,她并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在出生之后,父親不肯養,母親無力養,她過得非常難,經歷極為坎坷。作為一名非婚生子女,難道她不是受害者嗎?而她又憑什么要因為父母親的過錯而遭受歧視呢?
當我們講這種比較慘的例子的時候,可能很多人就會覺得:啊,的確是不該歧視所謂“私生子女”的。
再比如,現在有很多女性是不想結婚但會愿意要孩子的。客觀現實就是,非婚生嬰兒的出生率相比過去越來越高。而你要在現實生活中,來精準地區別所謂“私生子”與未婚生育的子女之間的差別,并區別對待,恐怕并不容易。一個未婚的單身女性帶孩子,很可能也會承受各種誤會與風言風語:她多半是和有婦之夫生了這個孩子。
如果法律不禁止對非婚生子女,包括所謂“私生子”的歧視,不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將會制造無數的社會沖突、社會問題,也會引發大量的財產糾紛、法律訴訟,嚴重增加社會的司法成本。
我們不妨再想想,如果放縱社會民眾對所謂私生子的公然歧視,這些兒童因為長期遭受歧視而無法人格健全地成長,成為心理扭曲的人,無法與人正常相處,最后犯下報復社會的罪行,這難道是我們希望看到的么?從結果看,它也更容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與動蕩,增加很多我們意想不到的巨大社會成本。
下面,我們再從個人基本權利保障的角度來講講。我國的法律是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權、平等權作為最高法律價值的。人生而平等,這是現代法律、現代文明的巨大進步。一個人的種族、血緣、出身、父母親是否犯過罪等等,都不應成為ta遭受歧視的理由。
可當你認為“私生子”就可以合法合理合情地遭受歧視,這就是推翻了“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而推翻平等原則,那是巨大的歷史倒退,后果不堪設想。今天你用“私生子”作為推翻平等權的理由被認定合法,那明天其他人就可以用別的理由來推翻平等權。法律的思維與框架,不是這樣的。
在我發了口播視頻后,有留言認為,“私生子”可以被扶養長大,但不該享有繼承權。但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也包括了財產權,繼承權作為財產權的一部分,就是他們可以依法享有的。你要推翻“繼承權”,就是在推翻財產權。人人平等,他們的財產權(包括繼承權),也自然不應該被剝奪。這就是法理邏輯。
在宗馥莉的繼承之戰上,你可能會認為“私生子”的基本個人權利相較于婚姻制度的維護,被優先了,而這很不公平。但如果我們換個角度去談“個人合法權利”與“婚姻制度”之間的優先性,你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
比如家暴和婚內強奸。過去是沒有家暴和婚內強奸這一說的,它們都沒有入刑。
丈夫打妻子被認為天經地義,或者是“家務事”,在很長時間里,甚至直到今天,在很多地區,被打的妻子報案了,也未必能得到足夠的重視。這就是把維護婚姻制度優先于個人基本權利的結果。
再比如婚內強奸,過去也沒有這個罪名的。妻子對丈夫盡性義務,被看作是理所當然。是在個人基本權利保障優先于婚姻制度的維護之后,婚內強奸才被定罪的。
這難道不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嗎?難道我們現在反而要倒退回過去嗎?顯然不能。
我也是思考到這里,雖然意難平,但也真正理解了為什么全世界的現代國家都會如此修改法律。
不過,雖然私生子女不應該承擔父母親的過錯,不應遭受歧視,但法律是否可以讓他們的父母來承擔更多的處罰,付出更大的代價?我認為這是可以進一步商榷討論的。
01
合法配偶、子女如何保障權益?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我們要如何在法律上去制約和緩沖“私生子女”對婚姻制所造成的沖擊呢?我們要如何對合法婚姻中的配偶權益、子女權益做到更好的保護呢?我覺得以下幾點大家務必要看一看。
根據我國法律:
第一,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并嚴格禁止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何謂“重婚”,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或以夫妻名義同居。
法律會懲罰重婚罪,社會道德輿論則會譴責婚外情與姘居行為。雖然所生子女可以有繼承權,但生父母如犯有重婚罪,則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在夫妻離婚時,財產分配也會偏向無過錯方。
所以,這里我也給女性朋友們支個招,如果你的丈夫在外育有非婚生子女,而你又很不想把財產分給他們,你可以搜集好證據,要求離婚,并以對方過錯為由,申請分得絕大部分財產。
第二,雖然生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義務(順便說一句,子女對生父母也有贍養義務),但是,配偶一方擅自將財產轉移給婚外情人則是違法。婚內財產應有配偶雙方共同處分。比如丈夫如果瞞著你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情人,這是非法轉移婚內財產,你可依法主張返還。
第三,作為配偶,你具有財產優先分割權,在繼承開始之前,夫妻共同財產需先分割50%以上歸配偶,剩余部分才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所以,一定要養好身體,活得久一點。
第四,遺囑優先原則。可以通過遺囑來限制甚至完全排除非婚生子女的繼承份額。不過法律規定的“必留份”除外。
好,名詞解釋“必留份制度”:為了保障“缺乏勞動能力且沒有生活來源”的弱勢繼承人,《民法典》1141條規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所以,女性朋友們可以考慮下這個辦法:掌握對方生育婚外子女的證據,或者其它過錯證據,以對方過錯提出離婚分產來作為籌碼,要求對方簽立有利于你和子女的遺囑并進行公正。操作細節最好請律師幫你參謀。
04
小結:學會法律思維,用法律保護自己
最后我想說的是,只要夫妻中有一方與他人育有婚外子女,對于自己配偶和孩子的傷害,在事實上就已經造成。而法律也只能追求“矯正正義”,父母過錯的代價不應有子女來承擔。說到底,破壞婚姻契約犯了錯的,應該被譴責的,是生父母,而不是孩子。
我特別理解對此感到憤憤不平的人,我也覺得意難平,但是道德歸道德,法律歸法律,我們能做的,就是尊重法律的權威性,同時用法律的辦法盡最大可能地保護自己。
現有的法律,也是經過了各種權衡考量才制定出來的,有它背后的法理邏輯和社會深層原因。而從執行層面來講,在一些存在情理法沖突的糾紛上,不論我們個人是否認為公平,社會目前都只能按照現有法律所規定的權利邊界來裁決糾紛。因為,這是整體社會成本最低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希望本文幫你梳理清楚了為什么現代法律普遍都會保護“私生子”的疑問。下一篇,我想寫寫宗馥莉,后續會再聊聊宗慶后、杜建英,也會持續關注跟進本案進展。
謝謝閱讀,歡迎理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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