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濰坊中源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濰坊中源醫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589.41萬元,并處2018年度銷售額7%的罰款2175.81萬元,罰沒款合計3765.22萬元。
圖片來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
經查,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濰坊中源醫藥濫用中國三硅酸鎂原料藥銷售市場上的支配地位。期間,該公司實施了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拒絕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制劑企業利益、患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本案相關商品市場為三硅酸鎂原料藥銷售市場,相關地域市場為中國。據介紹,三硅酸鎂分為食品級、工業級及藥品級,其中食品級、工業級產品因生產資質、標準等限制,無法替代藥品級三硅酸鎂用于制劑生產;同時,根據《藥品管理法》,制劑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藥品標準使用指定原料藥,其他原料藥無法替代三硅酸鎂原料藥,因此其構成單獨商品市場。
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2014年至2019年9月,濰坊中源醫藥通過包銷上海青平藥業有限公司對醫藥行業銷售的三硅酸鎂原料藥,及控制河北利鑫制藥有限公司部分產品等方式,在相關市場的份額分別達到74%、84%、81%、98%、99%、99%,遠超50%。加之其能控制交易價格、數量等條件,制劑生產企業對其高度依賴,且其他企業難以進入該市場,被認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處罰決定書顯示,濰坊中源醫藥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實施不公平高價銷售,2014年前三硅酸鎂原料藥市場均價約17元/公斤,最高價為22元/公斤,其包銷后價格漲至40元/公斤左右,此后持續攀升,2014年至2019年銷售均價為包銷前的2.7-15.7倍,最高價達27.3倍,且銷售價為采購成本的2.1-10.6倍;二是拒絕與部分制劑生產企業交易,導致企業因缺原料停產;三是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要求部分制劑企業回收制劑,否則停止供料,致相關企業停產。
處罰決定書稱,濰坊中源醫藥的行為導致相關制劑品種生產企業減少,市場供應削減,患者可選擇的藥品范圍縮減,影響患者用藥,增加患者用藥成本、醫保支出,損害患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和收集、調取的證據,濰坊中源醫藥濫用在中國三硅酸鎂原料藥銷售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為,損害了制劑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妨礙了經濟運行效率的提高,損害了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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