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武隆區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風正武隆”7月24日消息,重慶市武隆區紀委監委通報4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具體如下:
1.陳剛,重慶市武隆區廟埡鄉和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4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洪忠彪,重慶市武隆區示范幼兒園專職副書記,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田小龍,中共黨員,重慶市武隆區教師進修學校八級職員,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李萬進,重慶市武隆區江口鎮銀廠村黨支部書記,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武隆區紀委監委多次通過印發專項工作通知、通報典型案例、組織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等方式,反復重申“酒后禁駕”紀律紅線。今年以來,武隆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公安局建立紀警協同聯動查處機制,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暴露出個別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缺失,也暴露出個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干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寬松軟。
通報強調,全區黨員、干部要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行為不僅給社會、家庭、個人造成嚴重危害,也是嚴肅的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堅決摒棄“下班不歸管”“偶爾不礙事”等錯誤思想,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時刻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實把鐵規鐵紀內化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嚴的基調,常態化抓好日常教育提醒、強化警示教育,把酒駕醉駕問題整治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抓手,作為作風建設的重要切口,強化對黨員干部“八小時外”監督管理,并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聚焦職責定位,堅持明察暗訪、專項檢查,持續深化紀警協同聯動機制,嚴格落實“七必問”“八查清”,深挖徹查黨員、干部酒駕醉駕背后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對頂風違紀的黨員、干部,一律從嚴從快處理,防止搞例外、講特殊。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酒駕醉駕問題多發頻發的黨組織,以及監督責任缺失的紀檢監察組織,嚴格“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持續釋放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
(來源:風正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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