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一個網友留言,他說自己是市場監管執法隊員,是事業單位干部身份,他問我,以后有沒有可能轉成參公身份或者正式的行政執法公務員?
執法類事業單位的情況相信大家都清楚,近幾年持續改革,過去已經參上公的也就賺著了,沒參上的幾乎不太可能了。
但是,因為執法事業單位執法職能的特殊性,未來綜合執法隊伍感覺還有點變數。
那在這些變化里,到底哪些綜合執法隊員,將來真有機會轉成參公或者公務員呢?
今天,我們就結合現在實行的公務員調任政策,還有綜合執法隊伍的實際狀況,聊聊為啥這四類人,未來可能有機會轉為公務員身份。
第一類:有干部身份的“7支隊伍”在編在崗隊員
前幾年的綜合執法隊伍改革,撤掉了不少比較小眾的執法隊伍,還有一些雖然人多但已經不太行的隊伍。同時呢,上面明確了保留7支主要的綜合執法隊伍。雖然各地具體是哪7支可能有點差別,但大多數地方都保留了城管、環保、市場監管、交通、文化旅游、應急管理、農業農村這幾支隊伍。這7支隊伍不一般,它們都有中央的文件撐腰,比如城管就有專門的改革指導意見。而且后來很多地方事業執法隊伍轉參公,能成功轉的,也基本是這7支隊伍里的。
所以,如果你是這7支保留隊伍里的執法隊員,身份是干部,正規招錄進來的,在編在崗,那么一旦你所在的整個執法隊伍有機會“集體轉參公”,你跟著轉的機會就很大。特別是隊伍人數多的,只要過渡考試能通過,希望不小。當然了,現在審批參公卡得非常嚴,普通的事業執法隊伍想啟動參公,恐怕得等下一輪大的綜合執法改革才有戲了。
第二類:當上副科實職以上的干部身份隊員(包括鄉鎮執法隊隊長)
這一類隊員有機會轉公務員,主要走的是“調任”這條路。現在基層事業編調任公務員,政策上最核心的條件就三個:一是必須在事業單位擔任副科級或以上的實職領導職務;二是年齡有限制(一般45周歲以下);三是學歷有要求(起碼大專以上)。除了這三點,有些基層地方,事業副科調任公務員還有名額限制,這個也得考慮進去。
好在,這些年提起來或者正在干事業副科實職的綜合執法隊員,或者鄉鎮綜合執法隊的隊長,只要不是年紀太大或者學歷實在不行,多數人是能滿足前面說的調任條件的。所以,未來,特別是在換屆前后這段時間,通過公務員調任這條路,從事業編轉成公務員,機會還是挺大的。
第三類:干滿兩年駐村第一書記或者駐村隊員的執法隊員
現在除了去考公務員,或者像第二類那樣提拔副科再調任,普通的綜合執法隊員其實還有條路。很多基層地區搞一種叫“五類人員”的選拔考試(這五類人包括:鄉鎮事業編、村書記、選調生、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這場考試考上了,能直接當上鄉鎮副科,身份也就變成了行政公務員,這在基層算是非常重要的晉升了。
當然,具體怎么考、考什么,各地差別挺大,沒法細說。但有一點得注意,很多地方對當駐村第一書記或者隊員的時間有硬性要求,不是剛去干就能有考試資格的,通常要求干滿兩年。
第四類:評上副高以上技術職稱的執法隊員
這個依據也是公務員調任規定。規定里說了,專業技術人員要調進機關當公務員,得滿足這個條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以上,或者已經當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也就是說,在綜合執法隊伍里,如果你評上了副高職稱,并且干滿2年,就符合調任公務員的條件了,可以轉身份。
不過,在基層的綜合執法隊里,能評上副高以上職稱的隊員,說實話,可能比公務員還少。而且有個現實問題,調任成公務員后,有些人的待遇反而可能下降,所以不少人其實不太愿意調。但要是級別高一點,比如在省市一級,尤其是在省級機關,每年還是有一些副高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愿意調任過去當公務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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