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過這種經歷?辛辛苦苦寫完論文,錄用通知下來一看 —— 作者欄里寫的是 “通信作者”,可導師明明讓掛 “通訊作者” 啊!這倆詞就差一個字,難道不是一回事?會不會影響論文認定?別急,今天就來好好聊聊這個讓不少科研人犯迷糊的小問題。
一、“通訊作者” 和 “通信作者”,本質是一回事!
先給大家吃顆定心丸:這倆詞說的其實是同一個角色。
不管寫 “通訊” 還是 “通信”,指的都是論文發表過程中(從投稿、修改到出版),負責和編輯部對接;論文發表后,讀者有疑問、想索要數據或實驗材料時,作為主要聯系人的作者。簡單說,就是論文的 “責任聯絡人”。
之所以會有兩種寫法,主要是歷史習慣的問題 —— 以前學術圈常用 “通訊作者”,但現在越來越多期刊和學者開始用 “通信作者”。
二、為什么 “通信作者” 才是更規范的寫法?
既然本質一樣,為啥現在更推薦用 “通信作者”?這可不是隨便改的,背后有權威依據哦!
1. 從詞典到學術名詞,“通信” 是規范表述
- 《計算機科學技術名詞》里明確說:“通信” 指 “按照達成的協議,信息在人、地點、進程和機器之間進行的傳送”,并且特別標注 “曾稱‘通訊’”。
- 《現代漢語詞典(第 7 版)》更直接:“通訊” 是 “通信” 的舊稱。
啥意思?就像 “因特網” 曾經叫 “互聯網”(其實反過來更準確),舊稱雖然大家可能聽著熟,但規范場合早就不用了。學術寫作講究嚴謹,自然要優先用規范名稱。
2. 學術圈的 “大佬” 也這么用
2023 年,著名生物學家顏寧教授在微博分享科研感悟時,就特意用了 “通信作者” 這個說法。她還提到:“通信作者” 的核心是 “讀者有問題需要解答、索要實驗材料的交流對象”,如果讓學生或博后當通信作者,他們離開實驗室后郵箱可能失效,反而違背了這個角色的本意。
不光是個人,權威學術期刊也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CSSCI 期刊《編輯學報》曾專門發文強調:《學術論文中的 “通訊作者” 應改為 “通信作者”》,呼吁學界統一規范。
三、遇到期刊寫 “通信作者”,到底認不認?
很多同學擔心:導師讓掛 “通訊作者”,但期刊只寫 “通信作者”,會不會影響認定?
答案是:完全不用擔心!
如前所述,兩者本質上是同一個角色的不同寫法,核心都是 “論文聯系人”。學術圈和科研管理部門對這一點是有共識的 —— 不會因為用詞不同就否定作者的貢獻。
反過來想,現在越來越多期刊改用 “通信作者”,恰恰是為了和規范術語接軌,反而是更嚴謹的表現。
四、最后想說:比 “寫法” 更重要的是 “貢獻”
顏寧教授在那條微博里還提到一個觀點,特別值得琢磨:
“有時為了感謝或公平,會和實驗室成員分享‘通信作者’,但其實不太妥當。因為‘通信作者’的核心是‘聯絡’,而學生、博后大多是實驗室的‘過客’,離開后郵箱可能失效。不如在‘作者貢獻說明’(author contribution)里寫清楚每個人的分工,讓努力被看見。”
確實,隨著科研合作越來越多元,評價一個人的貢獻,不該只看 “第一作者” 或 “通信作者” 這種 “標簽”,而應該看實際做了什么。這或許也是 “通信作者” 被規范使用的深層意義 —— 回歸角色的本質,讓學術評價更科學、更公平。
所以,下次再看到期刊寫 “通信作者”,別慌!這不是寫錯了,而是更規范的用法。記住:核心是你的研究貢獻,至于 “通訊” 還是 “通信”,只是個規范用詞的小細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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