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永修縣委批準,江西永修縣紀委監委對永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三級調研員張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高檔煙酒等禮品;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想當官亦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不履行項目報批手續,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任性用權,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監管、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永修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永修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挺開除黨籍處分;由永修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永修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