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岳陽一居民樓局部垮塌!當地回應:存在倒塌隱患,居民已撤離)
據《新京報》報道,6月13日,多名網民反映湖南岳陽經編廠小區38棟居民樓出現局部垮塌。從現場的照片看,該棟居民樓墻體出現了比較嚴重的裂縫,并且裂開的墻體已經將金屬窗戶框壓變形。
該樓棟業主稱,房子建于2005年,是一個私人開發商建的,一共有17戶。該棟樓房建在一個斜坡下的塘上面,以前建房子是用人工挖下去后再打地樁,而不是現在用打樁機打地樁。
垮塌發生于6月10日,一樓后面的陽臺已經全部垮塌,里面已經懸空,肉眼看好像有點傾斜,房子的縫也比較大。事發后他們均已搬出38棟居民樓,現在住在政府安排的賓館里面。
現場照片顯示,垮塌樓房附近已經圍起了綠色擋板并且拉起了警戒線。
《新京報》記者從望城嶺社區居委會獲悉,
房子存在倒塌隱患,業主均已安全轉移。
13日記者從站前路街道辦獲悉,全天24小時安排了人員值守,維護現場安全秩序,同時將安排專業公司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并出一個權威書面報告。
同時從岳陽樓區住建局獲悉,目前市、區領導已到現場處置。
律師解讀: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肖杰律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主體結構的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為
50年),若在合理使用年限內因質量缺陷倒塌,責任方需賠償。
一、若為一般質量問題(如防水層失效、墻面空鼓),若已過法定保修期(通常1-5年),開發商一般不承擔責任。
二、若業主擅自改造結構(如拆除承重墻)、未及時維修已知隱患導致垮塌,需自行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
三、若鑒定確認開發商對主體結構質量缺陷負有責任,其可能承擔以下法律后果:
·民事賠償:退還購房款(若合同解除)、賠償房屋價值損失、裝修損失及其他財產損害。
·行政處罰:面臨建設主管部門的罰款、資質降級等處罰。
·刑事責任:若因重大安全事故致人傷亡,相關責任人可能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前報道樓房垮塌事件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引發廣泛關注。該自建房系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村民吳治勇家民宅,
因違法違規建設、改擴建等原因導致倒塌,
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傷和嚴重經濟損失。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4年5月27日13時40分左右,安徽省銅陵市郊區大通鎮龍苑小區48號樓西側發生坍塌,
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據極目新聞報道,2025年4月7日下午1時許,山東威海候鳥度假地小區內,一棟樓房2層至6層的陽臺全部垮塌,該樓房現無業主居住,現場無人員傷亡。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央視新聞、新京報、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