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生育率的降低和生育意愿的不足,上海市婦聯擬提交提案:建議增設夫妻共同育兒假,其中,強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兒假的三分之一。看來,現在已經到了不得不出招的時候了。
首先我們看,這條提案有用嗎?筆者的私見是:不一定。生育意愿的降低,這個看似簡單的現象的背后原因卻是極其復雜的。其中最大的原因有兩點:育兒的經濟成本、育兒的精力和時間成本。
經濟成本的高昂,已經盡人皆知。孩子出生前的各種檢查和出生時的各項費用,已經讓很多低收入家庭思考再三。孩子出生以后,奶粉、疫苗、生活用品、學習開支以外,各類輔導班、興趣班也開價不菲。
時間成本就更高了。大多數夫妻都是雙職工,兩份工作、兩份工資才能應對家庭開支,誰來帶孩子?就算上班時間內,父母幫著帶娃“值白班”,下班后,夫妻倆還要拖著疲憊的身軀“接晚班”,想到這里,很多生活節奏高、工作壓力大的夫妻望而卻步。
其次我們再看,即使這條提案最終通過,能有效執行嗎?筆者的私見是:不見得。舉個例子,女性休產假的權利是受到保護的。但有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對已婚未育的女性應聘者顧慮重重,甚至有的明確表示不考慮。
如果未來男性也能享受一個多月的育兒假,那么,已婚未育的男性在找工作時,也可能遭到歧視。甚至,現在很多企業就連保證按時下班、一周五天工作日都做不到,它還會讓男員工休育兒假嗎?
有些想法甚至更悲觀:爸爸們只希望能早點下班回去帶娃,就心滿意足了。況且,有了家庭和孩子以后,很多男性就“拼不動了”,失去了加班能力,他們還能留下崗位上嗎?君不見,35歲一道坎(一刀砍)么?
這樣看來,這條提議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丈夫修完42天育兒假之后呢?其他的仍未改變。而且,這就是“甩鍋給用工單位啊”。筆者以為,提高生育意愿的方法只有兩條:夫妻單職工,一人工作、一人帶娃;降低育兒的經濟成本,減輕育兒的家庭負擔。還有一句話,先切實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再說,其他的都是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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