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超財經原創作品
01
本來只是想靜靜地刷會抖音,消磨下夏日午后的閑暇時光,然而和推薦的視頻一起蹦出來的“共同聯系人”提示卻讓李振瞬間感覺“毀了三觀”。
這個短視頻內容本來沒有什么獨特的,一個衣著時尚女性在鏡頭前展示自己的美麗,然而系統卻就這個普通的視頻向李振做出了“有xxx、袁西2個共同聯系人”的提示。這兩個人都是李振現實中認識的人。特別是袁西,平時是一位不茍言笑很嚴肅的人,曾多次在大會上提醒大家不要把時間都浪費在刷抖音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上。
順著系統的匹配,李振找到了袁西的抖音號,雖然關注他的人不多,但他關注的人還真不少,大量衣著時尚、搔首弄姿的小姐姐是他重點關注的賬號。不僅如此,袁西還與一些小姐姐互動頻繁,不僅經常在評論區里留言,而且從留言內容能看出在這些賬號開直播時,袁西應該也是打賞的常客。
這個發現讓李振瞬間感覺毀了三觀,抖音的算法不僅把袁西推給了自己,而且還讓他順藤摸瓜地發現了袁西不被人知的另一面。
在感受到了“毀三觀”的震撼后,李振另一個感覺就是“瑟瑟發抖”——本來是休閑時的刷刷抖音和看看短視頻,這些包含有行為習慣和私人愛好的數據卻被平臺推送給了自己的社交圈,這讓人有一種在親朋好友面前裸奔的感覺。
這種情況并不只是李振所獨有,在抖音,很多用戶都有過這種奇遇。
在知乎“抖音“可能認識的人”是通過什么機制找到的?”的問題下,有將近27萬的瀏覽。這其中,發現前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還有很多令人涕笑皆非的匹配,比如系統將自己媽媽的抖音號推薦給同學的、系統把自己前夫的小三推送給自己的。
有位名叫“vilpro”的網友吐槽了抖音的這種瘋狂推送機制;第一次是抖音將自己姨媽的抖音號推薦給了同事,自己的家庭情況都被暴露了;第二次又刷到了閨蜜的同事;第三次將自己同事的抖音推薦給了自己老家的朋友。這位網友吐槽說“一點隱私權都沒有了”。
02
在抖音的世界里,不想相逢的人會再相逢,想消失的人也不能消失!
只要你們曾經有過關系,無論是什么關系,他總會在抖音里等著你:前女友、前男友、現男友的前女友、前男友的現女友……走過必留痕跡,無論多么錯綜復雜的關系,抖音總能順藤摸瓜,幫你挖掘出你都不曾意識到的復雜關系。
實際上,抖音之所以能進行如此“精準”的推薦,要借助于其擁有的巨大信息量和對用戶關系的充分挖掘,這種挖掘甚至在你還沒有注冊抖音號時就已經開始了。
在信息匹配的第一個階段里,雖然你可能還沒有注冊抖音號,但是抖音在收集其他用戶的手機通訊錄時,仍會將你的姓名和手機號碼等信息進行收集和存儲,以備未來在你注冊后能夠及時定義你的社交關系;
隨后,當你自己開始注冊時,系統會要求你填寫手機號,而一旦在獲取了你的手機號碼后,系統會和其儲存的其他人通訊錄中的你的號碼相匹配,匹配完成后抖音就能把曾經記錄了你的電話號碼的人向你推薦;
最后,如果你也上傳了通訊錄,那抖音在后臺能獲得更為龐大的關系網和信息:你通訊錄里的某個電話號碼如果和別人通訊錄里的號碼重合,那后臺將會判斷你們有一個共同認識的人,而一旦共同認識的人足夠多或興趣愛好足夠相同,平臺就會對相關人員進行匹配推薦。
顯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將自己的信息貢獻出去用于匹配,系統匹配出的信息也并不一定都是久別重逢的老友。
重慶的法學博士小凌就對抖音和多閃稱兩款App在未獲得用戶授權的情況下過度匹配推薦的情況提出了訴訟。
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判決。法院認定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為其旗下軟件)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況下處理其個人信息,構成對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法院的判決明確表示,用戶的姓名、手機號碼、社交關系、地理位置都屬于個人信息,抖音獲取原告上述信息的行為侵害了個人的信息權益。特別是在未征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通過讀取其他用戶手機通訊錄來收集存儲用戶的社交關系,并基于此向用戶推薦可能認識的人也構成對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03
擁有超六億日活用戶的抖音已經毋庸置疑地成為了國民級的互聯網產品。在影響了用戶的娛樂方式后,抖音開始向社交的方向轉變。
本來就借助所謂“精準推薦”方式發展壯大的抖音要再向前邁一步——無論是借助用戶的社交關系來推薦更為精準的內容;還是通過內容的標簽來激活用戶在平臺里的社交需求——這兩點無論做哪個,對用戶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利用都是其最為便捷的方式。
基于這點,從開始下載到開始使用,你在抖音上每一步的操作都被平臺作為更為精準地了解你和利用你的信息。一腳踏著短視頻的風口,一腳踩著社交的門檻,左右開弓的抖音憑借著流量和用戶數據,靠著對用戶隱私的“深度挖掘”和反復利用來強化自己的優勢地位和實現自己的社交價值。
在對用戶隱私越來越重視的今天,抖音這種過度使用個人數據的行為不但違背了數字信息采集時“最小夠用”的這個基本原則,而且也因為“超范圍收集、過度索權”等情況多次被監管部門點名批評。
國家網信辦在5月21日發布的《關于抖音等105款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的通報》中,抖音和抖音火山版就因為“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等”而位列其中。
然而,即使被監管單位多次通報,抖音的這種信息濫用現象仍然沒有根本性的改變。就像前文所述李振的遭遇一樣,今天你通過抖音的所謂篩選和推送了解了某一個朋友的秘密,哪一天你的小愛好和秘密被他人所知也并不是什么令人吃驚的事情。
無數個用戶提供的海量信息以及隱藏在其中的社交秘密是抖音的價值基礎,正是憑借著這個基礎,抖音正在由易于被取代的娛樂工具向更具黏性和國民性的社交工具轉變,而這種轉變據說已經使得抖音的估值上升至4000億美元。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外力,讓已經成長為一個龐然大物的抖音主動放棄對用戶權利的侵犯,放棄自己快速成長的秘訣,抖音肯嗎?張一鳴肯嗎?
(文中李振、袁西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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