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對于社會公眾代表著是一個安寧,文雅,高尚的地方。知識在這里傳承,孩童在這里成長,社會在這里走向文明。然而就是這么一個代表著文明,修養,傳承和快樂的地方,如今因為一種行為使公眾對校園的印象變成暴戾,市儈,攀比和恐懼,這種行為就是校園暴力。
2022年4月17日,在山西省侯馬市發生了一起老師辱罵、毆打并指示多名同學對受害學生進行恐嚇、毆打的校園暴力事件。
根據發帖人的描述,此事件大致內容為:侯馬一中學生小明(化名)的班主任因小明請假問題對小明進行了辱罵并踹了小明一腳后故意激怒小明還手,班主任還叫來多名學生,對小明進行了毆打,并恐嚇小明以后不能在來上學。此暴力事件導致小明的左胳膊骨折,多處軟組織受傷,目前仍在醫院進行觀察治療.....
事件發生后,小明的家人找到了教育局相關領導,領導表示去找學校,學校則先讓其看了病在說,無可奈何下小明家人來到了執法部門報案,被告知得找教育局,就這樣在管理方的漠視、推諉甚至是視而不見,顯然是對施暴者的偏袒維護,是縱容校園暴力的根據。
據資料顯示,在2021年4月,侯馬市就發生過一起類似校園暴力事件“某天下午,高二年級學生小飛和小瑞因瑣事對高一年級學生亮亮實施了毆打行為,導致亮亮計劃在校外找人報復二人。當天晚上,二人質問亮亮的好友小濤聽聞是否屬實,小濤出于義氣,否認此事。在得到亮亮的其他同學的肯定回答后,小飛認為小濤的回答欺騙了他,心生憤怒,沖動之下對小濤實施了傷害行為,經鑒定,小濤之損傷構成輕傷二級。2021年7月5日,公安機關依法將該案移送侯馬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不難看出,當地高中校園風氣差是誘發校園暴力的重要因素。
小明家人在咨詢律師后得知這是一起典型的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老師毆打受害學生,還叫來其他學生一起毆打受害學生,該行為違反的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
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老師打學生是一種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行為,也是犯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事發后,被欺凌小明變得更加沉默寡言,躺在醫院的床上和誰都不怎么說話,晚上睡覺時非得有人陪在身旁。在身體和心理上受到了莫大的傷害,而沒有一個講理的地方,換來的都是漠視、推諉、偏袒,看著日漸消瘦的小明,家人們都默默地流下了眼淚。
2022年3月10日,山西省教育廳召開了2022年全省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視頻會,會議中強調了突出抓好“五大工程”,其中實施“平安校園”工程,守好意識形態陣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防范處置能力,堅決維護和諧穩定。顯然,侯馬第一中學在推進法治和安全教育、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的“平安校園”的工程中是“不作為”的,學校領導層喪失了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讓無數個學生、家長感到失望。
對于此次校園暴力事件中侯馬第一中學、教育局、相關部門的態度僅僅停留在“冷處理”上,涉嫌違法的教師及學生無人問津,學校的偏袒、教育局的推諉、執法部門的漠視,是滋生當地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
(來源:中和網 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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