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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據上海社保消息,2021年度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工作,于5月20日啟動實施。企業可登錄市政府“一網通辦”平臺(網址:http://zwdt.sh.gov.cn)進行稅費事項“一表申報”,實現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合并申報,相關申報信息共享、互認。操作指南詳見下文。
友情提示:每一年上海會進行社保基數調整,對于本單位在職員工來說,此次申報收入是2022年7月份后的個人社保基數調整依據!社保基數多少會影響到積分、落戶。詳情請看下文。
鏈接:
上海落戶咨詢微信: 15801797316
一
申報渠道
按照企業納稅繳費“一件事”工作的總體部署,本次企業申報實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合并申報,申報信息相關部門共享、互認。
企業單位(含按單位方式參保有雇工個體工商戶)可登錄市政府“一網通辦”平臺,點擊“政務服務”→“特色專欄”→“高效辦成一件事”→ “稅費綜合申報”欄目,申報職工工資性收入,實現稅費事項“一表申報”。具體操作指南詳見下文。
二
申報內容
(一)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2021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
三
相關事項
若貴單位是申報人數3000人以上的企業單位,請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網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辦理電子化申報手續。
若貴單位是機關事業單位,請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申報職工工資性收入。
企業稅費綜合申報
操作指南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合并申報)
打開瀏覽器輸入如下地址:https://zwdt.sh.gov.cn,登錄市政府“一網通辦”平臺。點擊“政務服務”→“特色專欄”→“高效辦成一件事” → “稅費綜合申報”欄目,進入申報頁面。也可通過搜索欄輸入“稅費綜合申報”,進入申報頁面。
需同時選擇“上一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申報”“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后,點擊“網上辦理”。
02
閱讀填報須知,確認勾選,倒計時結束后點擊“進入填報”。
03
核對社保聯系人信息,如需調整經辦人信息的,可在頁面進行調整。
04
進行單位平均工資申報,為確保填報準確,“2021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和“2021年度全部職工平均人數”需錄入兩遍。
具體計算口徑如下:
2021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指單位在2021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離退休人員、協保人員、兼職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的工資不統計在內。新進人員首月不足月的工資應統計在內。
2021年度全部職工平均人數=2021年度內12個月平均人數之和÷12。
2021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2021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021年度全部職工平均人數÷12。
05
根據實際情況,將單位內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數據完整填寫。
5.1為方便企業申報,系統增設了申報數據導出導入功能。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申報工作,對于申報人數較少的單位,可直接在頁面進行數據錄入后提交;對于申報人數較多的單位,建議先導出申報數據,填報完整后再將數據導入。
方式一:頁面直接填報
特別提示
申報數據需在頁面一次完成填報并提交,未點擊提交退出頁面后,數據將不作保存。建議單位采用數據導出導入方式進行申報。
“身份證脫敏下載”僅供單位內部申報使用,導入數據需使用身份證號不脫敏表式。
方式二:數據導出導入申報
選擇“身份證號不脫敏下載”,導出申報數據,填報完成后,選擇申報文件,最后點擊“確定導入”完成數據導入。
特別提示
姓名、身份證號、社保繳費月數等信息,通過系統讀取方式提供,無需填報。
5.2數據填報后,系統提示仍有漏報的,可點擊“未錄入”查詢對應人員,并進行補充錄入。
06
表單數據填寫完畢后,點擊下方“確認提交”按鈕,完成業務辦理。如反饋提交成功,則業務辦理成功;如反饋提交失敗,需要根據提示信息核對申報數據,調整后再次提交。
第三步 ?
01
進入企業專屬網頁(個人中心),點擊“企業辦件”,選擇“辦件進度”項目,進入辦件列表頁;
02
在“辦件列表”中,如果狀態是辦結,則辦理成功;如果是其它狀態,則辦理未成功,需要重新辦理。
一、社保基數關系到居住證積分
社保基數積分以上海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準(上海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
對于新辦、續辦居住證積分來說,社保基數非常重要。
如果不是用本科學歷學位及以上新辦、續辦積分,社保基數多少關系到積分成敗。
積分不是一成不變的,積分續辦注意事項,詳見鏈接: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于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各種積分達標方案,詳詢微信號: 15921646606 。鏈接:
用職稱也有社保基數的要求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如果社保基數低于平均工資,職稱積分無效,積分續辦也有問題。
在此提醒:用職稱積分,新辦有社保基數的要求,續辦也有要求,如果續辦,社保基數不再滿足1倍及以上,積分續辦會不成功。有網友告訴魯申君,因為社保基數不達標,導致積分續辦不成功。
職稱和學歷二選一積分,優先考慮用學歷積分。鏈接:
積分如何達標120分,詳詢微信號: 15921646606
居住證積分如何辦理,詳見鏈接:
二、社保基數關系到落戶
1、居轉戶和人才引進
(1)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可以替代職稱要求。
(2)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3倍封頂社保科創人才可以縮短居住證年限要求。上海落戶咨詢微信號:15921647663
居轉戶社保參考標準如下:
(3)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百萬納稅科創人才,可以直接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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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學生
留學生落戶也有社保基數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符合上述四項條件之一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提醒:積分、落戶,社保基數,需要及時調整。
鏈接:
歷年社保基數標準和最新繳費標準
社保繳費標準,詳見鏈接:
資料來源:上海社保 編輯:魯申君(上海高新技術企業工程師、經濟師,理工科碩士學位,積分、落戶過來人,上海政策咨詢師,擅長解答上海落戶、積分、上學、買房等問題;善總結,樂分享,為企業和個人提供靠譜的信息咨詢服務)
落戶上海渠道匯總:
上海上學政策:
上海退休政策:
上海買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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