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峰,黑龍江廣播電視臺記者,文史愛好者
值班大話君:劉芯瑩
1938年2月23日,哈爾濱《濱江日報》在第三版刊發了一則本地新聞,名為《楊紫融醫士強奸女看護》,文章用“被奸之趙淑珍已在法院控告,司法當局如何處理誠堪注目”作為副題,很是吊人胃口。誰也沒有想到,就是這樣一則不起眼的新聞,在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里,竟然一波三折,成為當時哈爾濱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
當年《濱江日報》的報道(照片提供者:李峰)
《濱江日報》是哈爾濱淪陷后由漢奸王維周主持的一份所謂“民間報紙”,日本人直接控制該報,是反華和宣揚“大東亞共榮”和“王道樂土”的急先鋒,為日本殖民統治服務,是日偽政權欺騙人民的宣傳工具,第一版和第二版整版都是日軍侵略中國和所謂日滿親善的新聞,只有在第三版才是哈爾濱本地資訊,新聞大多都是兇殺色情等案件。然而拂去歷史塵埃,這些報道似乎又讓我們看到了當年城市的影子,也更能加深對歷史的理解。
本文提及的楊紫融醫院位于哈爾濱市道外桃花巷西口(今道外區南勛街承德廣場附近),楊紫融即是這所醫院的院長。“曾自負在哈開設醫院,抱普濟患者之心志,已有悠久歷史”。然而這個楊紫融院長竟是一個無恥之徒,“其個人在一妻二妾,終朝每日陪伴之下,尚不知足。最近復將該院青春女看護趙淑珍,用威嚇手段,在診療室內躺椅上強奸”。
被奸污的女護工趙淑珍,17歲,通河縣人,因失學在家,1937年春,經朋友洪佩坤介紹,來哈爾濱楊紫融醫院求職擔任女看護,下班后住在道外中九道街十號院內洪佩坤家。當時醫院談好見習期3年,每月工資6元,額外還要交一份鋪保(即押金)。沒想到“因見其身段婀娜、言談溫柔,極為垂涎”,趙淑珍很快就被色狼楊紫融給盯上了。
趙淑珍開始“日間工作,夜晚即歸友家”,但轉眼入冬,為工作便利,趙淑珍從朋友家搬到醫院居住,不久即被楊紫融強奸。事發當天下午兩點,有患者前來醫院注射針劑。病人走后,楊紫融叫趙淑珍把診療室收拾一下。聽到院長叫自己,趙淑珍趕忙過去,誰知剛一進屋,房門就被楊紫融關上。根據趙淑珍的描述,“旋即見楊紫融由腰內取出長可尺許之明亮尖刀一把,用威嚇手段,對余強迫尋歡”,“此系電刀子,殺人不見血,你的父母,又不在哈埠,你若不從我的要求,即將你刺死,也無人出來為你報仇,何況哪個醫院不死人呢,權當病人死后,拉出埋了無事”。趙淑珍被嚇得哇哇大哭,慘遭欺凌。事發后,趙淑珍想馬上到法院告發,結果受到楊紫融夫婦嚴密監視,連醫院的門都不讓出。期間,楊紫融還對趙淑珍再次實施強奸,其妻董利如擔心此事被人知曉,竟然在門外“守候巡風”。施暴后,楊紫融夫婦還逼著趙淑珍寫悔過書,表示自己是心甘情愿的。
過了一段時間,趁楊紫融夫婦把守放松,趙淑珍奪路逃出醫院,并以強奸與幫助強奸的罪名,將楊紫融和妻子董利如告上法庭。隨即法院將楊紫融夫婦傳喚,二人對趙淑珍的指控堅決不承認,并“各找一千元鋪保”,當庭獲得保釋。
《濱江日報》刊登的被告及原告照片(照片提供者:李峰)
這一階段,《濱江日報》在顯著位置報道連續該事件,所以引起哈爾濱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人們對此事也是褒貶不一,在2月25日《濱江日報》提及“社會人士,因不明其底蘊,說黃道白,莫衷一是。有人謂趙淑珍之與楊發生關系,是種和奸。而楊紫融因貪一時之快,不惜左哄右哄,羊頭豬頭,滿天許愿,結果甜頭到嘴,羊頭豬頭,均歸于烏有。于是趙即由氣生恨,方出此最后手段”,有人說“此事完全因趙淑珍意志不堅所致,如果趙心如鐵石,不論楊紫融出以若何手段,萬般不能聽其擺布,鑄此大錯”。
不久,楊紫融為了擺脫個人罪責,又找人偽造證據,在檢察廳將趙家人以恫嚇詐財等罪名一并控告,理由趙淑珍及其父母無端毀壞他的名譽,趙淑珍的父親還去醫院“對楊撞頭,拼命施行種種。恫嚇手段,決定與其不肯甘休”。3月5日,道里檢察廳傳喚雙方審理,十點開庭,下午三點才退庭。楊家當庭又拿出趙淑珍當初寫的悔過書,證明趙是自愿的。趙淑珍立即指出其中的漏洞,雖然悔過書是自己被逼迫寫的,但寫的時候落款只寫了康德四年(即1937年),沒寫具體日期,是無效的。而楊家在檢察廳出示的悔過書上面卻寫著7月8日,顯然是篡改的。楊紫融推說是律師填上去的。
為了能盡快了卻此事,楊紫融又派自己的妻子董利如和小妾田輿如到趙家說和。楊紫融的小妾田輿如對趙子仲妻子說,“這個事情完全是你們受了他人愚弄及枷鎖,想想是不是丟了雙方的人,叫人家笑話,我還是勸趙太太完了,此為上策,若真不肯甘休,由此鬧下去,是不是很費錢?”,“無論如何磕頭作揖,亦能設法將事壓下,不能到了這一步田地。”一旁的趙子仲聽了非常惱火,立刻把二人趕走。
就在全市民眾都在等待法院宣判時,3月16日,《濱江日報》再發消息,說楊紫融已與趙淑珍的父親趙子仲發表聲明,宣布撤銷起訴,雙方已私了。楊紫融提出與趙家和解的條件,是楊家給趙子仲夫婦3000元,“而趙淑珍將來既不能再嫁。亦即既已稱作楊之第四妾”。
?月18日,《濱江日報》又發了一篇文章《楊紫融醫院許可證存廢問題警廳當局正在研究中》,雖不長,卻無異一顆重磅炸彈,“關于警察廳衛生科當局對于楊紫融醫院院長楊紫融醫士,一是因其無醫學知識誤診患者,且更品行不端,若容此等醫院存于社會之間,不但對人群無益,且更有莫大危險,實為哈市恥辱。關于取消許可問題,聞目下該廳正審慎審研究辦法中” 。
《濱江日報》中對賭博案的報道(照片提供者:李峰)
本以為峰回路轉,楊紫融將為自己的丑行付出代價,誰知5月19日的《濱江日報》卻以《楊紫融賭博案法院判決罰金80元》為題,發了一則不知所云的消息,這也是該案最后一篇報道,“茲經法院透出消息,為楊紫融之賭博案現已判決,系處罰楊紫融國幣80元,以行銷案云”。
通過本案,趙淑珍能勇敢地與色魔對簿公堂,有其可貴之處,但期待偽滿當局能為自己主持正義公道,是何其天真。楊紫融以雇主的身份欺凌女工,她的妻妾助紂為虐,幫他把風幫他說和,也可見當時社會的病態及這些人內心的扭曲。即便在《濱江日報》這樣的強烈關注下,楊紫融仍能毫發無傷,可見當時的哈爾濱,官商勾結,沆瀣一氣,足見有錢能使鬼推磨,當局視民眾利益猶如草芥。
從報紙的角度看,《濱江日報》連續3個月關注此事件,但通篇都以人倫底線話題當作噱頭,且當作獨家新聞搶先刊發。在文中不停地采訪受害人及其家屬,對遇害細節描述得十分詳盡,對個人隱私不加任何保護。這樣的報道,只能說是解決了報紙嘩眾取寵需求,并沒有想幫助民眾解決任何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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