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法律援助網河南民權消息(楊斌 李寧 劉雪豪 文/圖)9月2日,當河南某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崔某從民權縣法院南華法庭庭長龐全國手中接過1.8萬元案款時,對該庭法官孔奕博快捷高效、熱情周到的司法服務和工作態度贊賞有加,連連道謝。
原來,今年5月6日,被告曹某因買賣合同糾紛等兩起案件分別被他人起訴。為避免與對方接觸,適時應訴,對民法典略知一二的曹某便與原告某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聘請該所律師崔某為一審委托訴訟代理人,并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約定,曹某需支付某律師事務所代理費2萬元。但其案件糾紛一審結束后,曹某遲遲沒有繳納代理費用。后經原告多次催要,曹某通過微信向原告支付2000元后,再也不愿支付下欠代理費。
無奈之下,原告于今年8月8日通過網絡向民權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曹某。
法官孔奕博承辦此案后,被告卻杳無音信,為避免公告送達給原告增加訴訟負擔,孔奕博一直打電話聯系,甚至到其住址都沒有找到其人。
孔奕博遂通過短信進行教育引導。被告意識到嚴重后果后,主動與法官聯系。考慮到疫情影響,無法直接向被告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孔奕博便通過網絡向其送達。
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參與訴訟,節約訴訟成本,減輕訴累,孔奕博及時啟動網上辦案系統,通過網絡對此案進行調解。由于雙方爭議不大,很快調解結案。
但結案不久,曹某再次“失聯”,孔奕博法官再也聯系不上曹某。
曹某人在哪里?孔奕博開始擔心起來。于是,有事沒事就打電話聯系曹某,既想問個明白,又想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好事多磨。經過鍥而不舍的努力,9月1日,孔奕博終于與曹某取得聯系,并通過微信向曹某解釋有關法律政策,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進入執行程序,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僅影響其社會信譽,還影響子女。
經過進一步做思想工作,曹某最終將1.8萬元案款如數轉給了孔奕博法官。收到案款后,孔奕博第一時間告訴了崔某,通知他來該院辦理收款手續。
于是,有了本文開頭溫馨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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