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樓莊村村委會與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簽訂租地協議書,把村里的980多畝耕地租給了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又由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把這些土地租給了新奧集團,租期20年。
但有村民認為,這一地塊的土地出租程序違法,1994年相關部門和村委會調整了樓莊村村民的口糧田,雖然沒有土地承包證書,但是村委會有相關的底賬。2001年村委會在沒有召開全體村民大會的情況下,就把村里1300多畝的農田,以20年的期限租給了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管委會轉手將農田租給了廊坊市新奧集團,隨后就建設上了別墅區、高檔酒店、高爾夫球場。
按照當時的約定,租金是第一年800元然后每隔一年增加200元,但是從第二年開始租金變成了“生活保障金”,而且也沒有每隔一年增加200元。村民們很疑惑租金為什么變成了“生活保障金”?
2021年6月出租到期,村民們向相關部門反應要求收回當初被租出去的口糧田,卻被告知出租合同是30年到期。但是有村民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我國土地租賃期限最高為20年,30年是根本不被法律所允許的。
2021年6月24日經過國土局公告得知,村里很多耕地被分割成塊后拍賣。明明是被租出去的地,為什么會被拍賣,那么拍賣的資金去了哪里?村民們的合法權益誰來維護?如果事情屬實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還村民一個公道。(來源:法治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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