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個關于說真話還是說假話的訪談視頻,視頻中的錢理群教授以一封信為開端聊起了這個話題。
錢教授的一個學生給他寫過一封信,信中這個學生說他們學校要求畢業生在畢業之前對某個問題進行表態。但是這個學生他不想表態,他不想說違心的話,但是不表態就畢不了業,所以這個學生很困惑,于是這個學生就給錢理群教授寫了這封信。
錢教授說他讀了這封信,他也被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錢教授說如果他直接告訴這個學生不能說違心的話,如果這個學生真的按照他說的去做了,不表態,那可能會導致這個學生畢不了業,而他依然是大學教授,他如果給別人一個可能會損害別人,他自己卻又不受影響的答案,他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在錢教授的理念中,本來說“真話”,說“較真”的話,應當是做人最基本的一個底線和原則。
但是在中國說真話確確實實是一個“高線”。如果不許說較真的話,還有第二條路,就是不說話,保持沉默。但是在中國,有時候沉默也是不被允許的,甚至必須說違心的話,必須說謊話。
當錢理群教授說完上面的話的時候,他表示他的心里非常的難過和無奈,于是他又提出了即便是說謊話也要保持的三條準則:
第一,要分清是非,要認識到說謊這件事,是自己被迫做錯了一件事情。
第二,你必須是被迫的,絕對不能主動的說謊話、說違心的話。
第三,即便是說謊話,也絕不能去損害別人的利益,絕不建議去檢舉身邊親近的人。
錢理群教授對有些人提倡的檢舉行為是深惡痛絕的,在錢理群教授看來這是不可容忍的,不檢舉身邊親近之人是一個做人道德的一個底線。
對于錢理群教授所說的前兩點,我是很理解,也很支持的,即便人這一生不說謊很難,但也確實要秉持著盡量不說謊的原則去規范自己的行為。
對于第三點,我認同一半,并不能完全認同。舉個例子,比如自己身邊的兄弟姐妹或者同學朋友做錯了事,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是不是要分情況討論一下。
如果是小偷小摸,或者是小貪小污,或者考試作弊這些情況,而且這個親近的人甚至主動提起了自己做過這樣的錯事,這個人對你表現出了莫大的信任,你能去檢舉揭發他嗎?
但是如果自己身邊親近的朋友做了特別喪盡天良的事,比如拐賣婦女兒童,比如強奸殺人,這種情況下如果真的被你知道了,你會不會很糾結,要不要提供線索?
再拿最近可能發生的事情來說,你的一個朋友向你炫耀他和好多人都給當地某個部門官員賄賂了很多錢,打通了一條加價倒賣倒賣抗原和藥品的路子,你掌握了大量證據,你會不會舉報這個官員?如果你舉報了,你就連累你的朋友。
再進一步講,你沒有去主動檢舉拐賣婦女兒童的朋友,也沒有檢舉強奸殺人的朋友,也沒有檢舉賄賂官員的朋友。而是警方查到了線索,向你詢問你知不知道這件事兒,你是提供證據呢,還是閉口不談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