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王 喆,陳胤默,張 明
發表于《經濟管理》2021年第5期,原文17千字
長摘要
近年來,數字金融作為一種新興金融創新在中國取得飛速發展。從2013年余額寶上線,到互聯網金融、P2P網絡借貸的火爆,再從移動支付的普及到中央銀行數字貨幣(DCEP)的逐漸落地,數字金融已經成為中國數字經濟中的重要組成,并在全球數字金融的發展中走在前列。然而,鮮有文獻深入分析過去中國數字金融發展壯大的驅動因素。作為傳統信貸和資本市場之外新興的金融供給形式,數字金融的興起與傳統的金融供給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文章采用2011-2018年的地市級面板數據,基于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所構建的數字普惠金融指數分析中國數字金融發展的驅動因素,并重點探討傳統金融供給影響數字金融發展的地區制度性差異。研究結果表明:傳統金融供給與數字金融發展間存在明顯的互補關系。傳統金融供給對數字金融的覆蓋廣度和使用深度均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在市場化程度較高、金融監管程度較強、法治水平較高的地區,傳統金融供給對數字金融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在風險規避意識較強和社會信任程度較高的地區,傳統金融供給對數字金融發展的正向影響也更為顯著;另外,在中西部地區,傳統金融供給對數字金融的正向影響更為顯著。
結論的政策啟示:第一,注重金融發展的地區平衡,加強金融改革的系統集成,形成傳統金融與數字金融的良好互動關系。在市場化程度較低、法治水平較弱的地區,政府部門可考慮通過政策引導的方式,促進數字金融的發展,以實現金融要素的區域平衡發展。第二,形成統一全面的金融監管框架。監管部門應將保持傳統金融穩定與防范數字金融風險等一并納入監管范圍。特別在金融監管較為薄弱的地區,應注意防范傳統金融與數字金融間可能存在的監管套利和潛在風險。第三,數字金融的發展除了需要考慮正式制度因素影響外,也需要考慮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影響。在風險規避意識較弱和社會信任程度較低的地區,政府部門需提供金融鼓勵政策來促進數字金融的發展。
文章主要貢獻在于:第一,從數字金融與傳統金融供給間的關系來探討數字金融的影響因素,對現有數字金融影響因素研究形成有力補充。第二,以數字金融整體為研究對象,豐富了傳統金融供給對新興金融業態影響的有關文獻。第三,從地區制度差異視角考察了傳統金融與數字金融關系的異質性,基于市場化程度、金融監管強度、法治水平及非正式制度等因素進行分析,為傳統金融和數字金融關系的研究提供了較為新穎的視角。
資料來源
《產業經濟學年鑒2022》
China Economist (中文刊名:《中國經濟學人》)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主辦的面向全球發行的中英文學術期刊。China Economist創刊于2006年3月,始終致力于向全球傳遞中國經濟學與管理學最前沿研究進展,搭建中外學者相互交流的學術平臺和研究陣地,向全世界宣傳能夠代表中國人民根本利益訴求的研究成果,促進國外讀者更好地了解中國,不斷增強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中國經濟學人》先后被EconLit、EBSCO、ProQuest、SCOPUS等全球主流、權威數據庫及索引系統收錄,入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是“代表我國人文社會科學英文刊最高水平”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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