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1952.05.13 - 1997.04.11)
今天,4月11日,王小波逝世26年整。
為什么我們還在讀王小波?
王小波這個名字,在我們當下的語境中,它除了指一個才華橫溢英年早逝的作家,有時候,還代表了一種半地下或民間寫作的文化現象,和一種追求自由、特立獨行的精神立場。
王小波,1952年出生于北京的一個革命知識分子家庭,和那個時代大部分城市青年一樣,他的青春漂泊動蕩,在云南做過知青,在山東做過民辦教師,最后回到北京做工人。
1978年,也就是恢復高考的第二年,只上過一年初中的王小波考上了中國人民大學,1984年,他赴美國匹茨堡大學東亞研究中心讀研究生,1988年回國后,王小波先后在北大和人大任教。
還在做工人的時候,王小波就開始寫作,1982年他著手寫《黃金時代》,這篇小說他花了近十年時間創作、修改、打磨,直到1991年,《黃金時代》獲得臺灣《聯合報》文學獎中篇小說大獎,并在臺灣出版發行。
次年,王小波辭去教職,做起了自由撰稿人,他的作品陸續在內地出版。1997年4月11日,王小波因心臟病發去世,享年45歲。
王小波生前曾經說過,《黃金時代》是他的寵兒,他去世之后,王小波熱潮一波接一波,《黃金時代》始終是他被談論得最多的小說。
簡單來說,這篇小說講的是兩個被下放到蠻荒之地的城市男女青年,用青春和荷爾蒙對抗閹割和污名的故事。
故事里的一些詞語如“知青”“上山下鄉”“插隊”等等,對現在的年輕一代來說可能略顯陌生,但是,對于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出生在城市的人,它們代表的是被虛擲的、一去不復返的青春歲月。
那時候,城市人口膨脹,就業壓力增加,為了安置中學畢業生,共有一千七百多萬城市知識青年被甩出城市,丟到了農村。
這是王小波的親身經歷,也是《黃金時代》的時代背景。
王小波第一次插隊去的是云南,他后來在文章里回憶插隊生活,說當時很艱苦,吃不飽,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
但這還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沒有書看,得不到思想的樂趣。他說傍晚時分坐在屋檐下,看著天慢慢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涼,感到生命被剝奪了。
他害怕這樣生活下去,衰老下去,他覺得這比死亡更可怕。
王小波的精神兄弟,也就是《黃金時代》的主人公王二,插隊也去了云南。遇到小說中的女主角陳清揚,已經是王二到云南的第三年。
那時他面色焦黃,干裂的嘴唇上沾著碎紙和煙絲,頭發亂得像枯敗的棕絲,身穿一件破軍衣,上面的破洞粘著橡皮膏。
電影《美人草》
那會兒,知青要和農民一樣下地干活掙工分養活自己,王二因為得罪了生產隊隊長,被分配去插秧。
他身高一米九以上,腰上又有舊傷,彎腰插了一個月的秧后,腰痛難忍,不打封閉沒法睡覺,于是他就去找山上十五隊的隊醫陳清揚看病。
這個陳清揚比王二大五歲,是北京醫學院畢業的大學生,和王二不一樣,她不是插隊知青,而是被下放到農場醫院工作的,她有丈夫,不過結婚不久丈夫就進了監獄。
以王二的男性眼光來看,陳清揚胸部豐滿,腰很細,屁股渾圓。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長,臉也漂亮。在荒蠻的邊疆農場,陳清揚顯得既醒目,又與周圍格格不入。
話說,陳清揚打人耳光是出了名的,有一次農場的軍代表想調戲她,被她打了個大嘴巴,然后,她就被從農場醫院下放到山上十五隊來當隊醫了。
陳清揚從來沒有偷過人,但不知道為什么所有人都叫她破鞋,很多精壯的男人明明沒病,卻來找她看病。他們不是來看病,而是來看破鞋的。只有王二不一樣,王二是真的有病。
陳清揚是個單純的人,她認為凡事要有道理。人們叫她破鞋這事,她就覺得沒有道理。
她并非瞧不起破鞋,事實上她覺得破鞋都很善良,也樂于助人。她糾結的問題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沒有偷過漢,不是破鞋。
現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這讓她幾乎弄不清自己是誰了。
王二總是說,陳清揚對罪惡一無所知,實際上陳清揚對荒謬同樣一無所知。在那個年代,一個人是誰,屬于哪一類人,要往哪去,都是不由自主且不需要道理的。
就像作者王小波后來說的,文革開始那年他十四歲,上初中一年級,有一天,班上忽然發生了驚人的變化,一部分同學變成了紅五類,另一部分則成了黑五類。
紅和黑的說法并不是他們發明的,這個變化也不是由他們發起的,他們對此毫無責任,但忽然間,一個班級的同學就分屬截然不同的階層了,不留任何分辯的余地。
這個不合邏輯不講道理的世界超出了陳清揚的理解范疇,她不甘心那些加諸于自己身上的變遷。
別的事情上她無能為力無法抗拒,但無端被人叫破鞋這事,她想為自己申辯叫屈。
所以,當她看到王二好像被豬八戒筑了兩耙一樣滿是窟窿的后腰,當她被王二像一個普通醫生而不是破鞋那樣對待時,她產生了一個希望:
那就是王二跟別人不同,或許能讓王二承認她不是破鞋——有一個人承認她不是破鞋,和沒人承認,這是大不一樣的。
但王二是個流氓,他告訴陳清揚,破鞋就是一個指稱,大家都說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沒什么道理可講。
因為大家都覺得結了婚的女人不偷漢,就該面色黝黑乳房下垂,你既然面孔白皙胸脯高聳,那就一定是破鞋。如果你不想當破鞋,就把臉弄黑,把乳房弄下垂,這樣別人就不會再說你是破鞋了。
當然,這樣很吃虧,如果你不想吃虧,你就該去偷個漢,這樣你自己也認為自己是破鞋了。總之,別人沒有義務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漢再決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義務叫別人無法叫你破鞋。
陳清揚聽了這話,臉色發紅,怒目圓睜,幾乎就要打王二一耳光了。但她忽然泄了氣,說:好吧,破鞋就破鞋吧。
這是王二“誘拐”陳清揚的開始。不過,王二是流氓,卻不是騙子,他是那樣對陳清揚說的,自己也是那樣做的。
那年春天,王二所在生產隊的隊長說他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從此就總是給他小鞋穿,春天讓他去插秧,折磨他的腰;秋收后讓他去放牛,吃不上熱飯。
那條母狗的左眼明明不是王二打的,但他知道解釋沒用。當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地位比你高的人決定了給你定罪,真相如何就不那么重要了。
但王二畢竟是個流氓啊,他也不肯無所作為,在山上放牛的時候,他就找機會打瞎了隊長家母狗的右眼。
陳清揚第一次下山找過王二之后沒多久,生產隊就有了新的傳聞,說她在和王二搞破鞋。
于是,陳清揚再次下山找王二,要他給出他們倆清白無辜的證明。
王二一本正經地說,要證明自己無辜,除非證明以下兩點:一,陳清揚是處女;二,王二是天閹之人,沒有性交的能力。
這兩點都難以證明,既然不能證明自己無辜,還不如證明自己不無辜呢。陳清揚聽了這些話,先是氣得臉白,然后滿面通紅,最后一聲不吭地站起來走了。
重讀王小波的《黃金時代》
編輯: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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