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會見證更多的網絡升堂、審判與鍘人
作者/慧超
(一)
我毫不懷疑,接下來我們還會見證一場又一場的“網絡公審大會”。
四川大學新聞傳播學碩士張某在乘地鐵時,懷疑一位蹲在地上玩手機的民工大叔偷拍自己,她上前厲聲問詢,并要求檢查對方的手機相冊。
張某并沒有發現自己被偷拍的照片,但她做了一個耐人尋味的決定,她仍然選擇在網絡上曝光這位大叔,并在視頻的封面上,醒目地標記了六個字:
“8號線猥瑣男”。
此外,她還堂而皇之地在說明文字中,為那位無辜的大叔扣上了“猥瑣老頭”、“感覺不是第一次作案”的污名化帽子。
如此明晃晃的誣陷,自然令人憤慨。她很快遭遇到輿論洶涌的質疑和批判,并事實上承受了一場規模空前的“網絡暴力”。
女孩公開道歉,并在派出所取得了當事人的諒解。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
這位女同學顯然未能意識到,自己懷陰鷙之心點燃的這把火,到頭來,竟以百倍之勢反噬自身。
我無意對這名女生再多扔一塊石頭,相信這段時間以來,她所感受到的惡意和攻擊,已足夠沉重。
我所感興趣的是:這樣一起過程并不復雜,也遠稱不上特別惡劣的,且在現實層面涉事雙方已宣告和解、終了的事件,怎會在網絡上攪動如此之大的輿論風浪,且經日不息?
很顯現,是次輿情所引發的爭議,已超脫于“誣陷偷拍”的具體事件本身,成為了“性別議題”與“階層裂痕”下各方水火不相容的情緒出口。
爭論的雙方似乎也都明白,無論是我方還是敵方,話題看似圍繞“誣陷偷拍”的事件本身,實際上雙方都是在借題發揮。
而各自群體內部的深層次共識,是借此審判和懲罰對方那種“荒謬、自大且危險”的極端意識形態。
(二)
如果回歸“誣陷偷拍”事件本身,那么無論那名女學生當初對民工大叔實施污名化審判的心態多么陰險、卑鄙,其后來所遭遇的網暴和反噬,顯然是過重的,罪不至此。
但這樣的大審判和輿論懲戒,似乎正變成當下熱點議題的某種常態。有相當多的人沉浸于此,四處征戰,從一個熱點殺向另一個熱點,樂此不疲。
你會發現,一個網絡熱點事件,無論相互撕扯的雙方持何種意見,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即均身兼原告、辯護律師、主審法官和行刑隊等數職為一身,殺伐果斷,有仇必報。
人們對待被審判之人,異常殘忍,不僅僅要在道德上全面否定,證明他是無恥的、下賤的、卑鄙的、齷蹉的、奸邪的。如果被審判者性別為女,多半還要加上下賤的、丑陋的、淫蕩的、骯臟的。
不僅如此,還要對被審判者的人格、尊嚴、家屬、工作等諸多社會網絡和社會身份進行全方位的審視,批駁與打壓,證明他是徹頭徹尾的壞人、惡人、卑鄙小人,配不上自己所享有的一切。
應當立刻剝奪其取得的學歷、榮譽、成績、聲望、工作、作品等一切個人成就及社會資源。
譬如那位川大女生,即遭遇了這種全方位的大審判。人們抽絲剝繭,考古般仔細審視和評判她的一切過往和經歷,人群沖到她供職的單位,求學的高校,氣勢洶洶,要一個說法。
更有人沖到紀委的網站,舉報她的惡劣行徑,要求組織上給予嚴厲懲戒,因為據說她有著黨員的身份。
從路人的視角,我同大多數人一樣,不恥且鄙夷這位女同學誣陷偷拍,且對無辜者實施污名化審判的行徑。
但在另一個維度,我也覺得這滔滔反噬之火,實在令人恐懼。
(三)
昨天就看到,已經有不止一位網友,站出來指責那位川大女生,在學校求學期間涉嫌校園霸凌。
如果這些網友的指控是真實的,那當下這位女生所遭受的種種非難,確實有一種天降正義的報復快感。
群眾向來喜歡“惡人自有惡人磨”這樣的爽文劇情,如果機會允許,且足夠安全,那群眾也很愿意沖將上來,爭相扮演這一“惡人”。
新劇情的出現,再次掀起了一波新的攻勢,眾人涌到四川大學官微下面,責問“貴校的處理結果呢?”“這還不開除,留著給貴校爭光?”
類似的呼吁和請“鐵拳出手”的請愿,可以看出群體并不是在進行嚴肅的公共議題討論、爭辯,而是借輿論之威,完成一次雷厲風行的網絡升堂、公審,并云圍觀“處刑現場”。
深究這種情緒的源頭,從社會學的角度,我認為它在某種維度上,呈現了我們當下社會,基于公共議題和公共博弈,在現實層面的某種蒼白無力和失敗匱乏。
以校園霸凌為例,類似的議題只要上網,網友公審起步就是死刑,凌遲都不足以平民憤。
網絡磅礴戾氣的背后,是現實中的無力、無奈和不公平與不公正.
校園霸凌常發,但在現實中,無論是警方還是校方,常以“和稀泥”大法居間調和,無論是霸凌者還是其家屬,往往得不到對等的懲戒,道歉批評了事。
這樣的“現實傷疤”得不到撫慰和療愈,只能內化為胸中一股暴戾之氣,傾瀉于網絡上。
因此,刻薄一點說,或許很多人根本并不在意被審判者是否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能夠痛改前非,他們真正在意和感到興奮的,只是能親眼看到她“死得很慘”。
這種極端情緒,可視為一種現實中無力情緒的網絡異化。
(四)
很多人會說,這是“用魔法打敗魔法”。
我想,這可能是某些公眾,對當下網絡“極化輿論”趨勢的一種反抗。
一種更極端,歇斯底里般的反抗,即以極端來對抗極端,以更極端來碾壓極端。
即面對一個本就極端的輿論場,你只有在極端和更極端之間做出選擇,理性的中間派還不如干脆沉默來得更實際,因為你至少不會浪費精力。
這就像在一個餐廳里,每個人都在扯著嗓子說話,那么溫文爾雅的談話方式不僅是可笑的,而且注定會為人們所忽略。
回到地鐵事件,因為是一個“歹毒之人”,一個“善博流量之人”對無辜者先行實施了污名化的網絡審判,眾人的還擊和全網公審,只是以牙還牙罷了。
這暗含了一種“清白無辜者”視角下的公然復仇,即我明明已經再三退讓,甚至讓渡了自己的權利(讓沒有執法權的你檢查了相冊),但仍不免要被你冠以“猥瑣男”的標簽,掛在網絡上批判——
“既然你動輒喜歡搬出狗頭鍘將人梟首,所以有機會,我一定也要鍘了你!”
你們不是喜歡把人徹底搞臭嗎?你們不是喜歡讓人社會性死亡嗎?你們不是喜歡到處舉報嗎?
好,接下來我們也這么干,而且干的比你們更極端,更卑劣,更驚悚。
老話講得饒人處且饒人,現在則是得饒人處必不饒。
在這次事件中,你分明能夠感受到一種森然的寒意,它是一種對待某種群體,某一極端意識形態“殺雞儆猴”式的警告:
“看到了嗎?善鍘之徒,必將亡于鍘刀之下!”
還是狗頭鍘。
(五)
事已至此,對那位誣人清白的女生再踩上一萬只腳,不僅是安全的,而且顯然可以收獲巨大流量,或許得到一個10萬+也是可能的。
但問題是,這似乎無益于公共議題的深刻化和價值化。
更何況,公眾前不久不是剛剛借那位武漢跳樓的母親,深刻批判了網絡暴力么?
假設川大女生也選擇一躍而下,那公眾此番討伐的“正義性”,又該當何論呢?
我想表達的是,當下網絡上森然的恨意和戾氣,固然背后的成因很復雜。
或許有對現實的不滿,有對改變現狀的無力,有長期以來的壓抑,憤懣和被拋棄感——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且要因人而異,但我想有一個共識應該是明確的:
即這種“恨意”和“戾氣”本身,是危險的;以“更極端”去反制極端,是值得所有人警惕的。
因為我們不知道這熊熊的狠戾之火,下一次將燒向何方?
這里是思維補丁,謝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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