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市組干任公示〔2023〕第4號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將起菲等5名同志擬任職務予以公示:
起 菲,女,彝族,1985年7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市委辦副主任、鹿城鎮黨委副書記(掛職)。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市級部門正科級領導職務。
楊家尹,男,漢族,1972年9月生,省委黨校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八級管理崗位)。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市屬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七級管理崗位)職務。
王志剛,男,漢族,1979年11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樹苴鄉黨政辦公室主任、一級科員。經研究,該同志擬任鄉鎮副科級領導職務。
李鵬燕,女,彝族,1996年3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大過口鄉黨政辦公室主任、一級科員。經研究,該同志擬任鄉鎮副科級領導職務。
何九龍,男,漢族,1974年6月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村鎮經濟發展辦主任、一級科員。經研究,該同志擬任鄉鎮副科級領導職務。
公示時間從2023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7月5日止(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如對被公示人員有意見,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中共楚雄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簽署真實姓名并告知聯系方式。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履行保密義務。通訊地址:楚雄市鹿城鎮復興巷38號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郵編:675000,舉報電話:0878-12380。
中共楚雄市委組織部
2023年6月28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汪家有辭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3年6月2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職務變動,根據州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和汪家有同志的辭職請求。州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汪家有同志辭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并報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陳銳辭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的決定
(2023年6月2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長張文旺的提請和陳銳的辭職請求,州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陳銳辭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并報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 免:
郭逢春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汪家有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龍俊波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忠良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委員;
朱曉梅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委員;
趙宗喜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震乾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張秀娟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經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2023年6月27日確認:
陳銳因調離本行政區域辭去代表職務,代表資格依法終止。
趙宗喜因工作職務變動辭去代表職務,代表資格依法終止。
龍俊波因工作職務變動辭去代表職務,代表資格依法終止,其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補選彭瑋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有效。
現有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39名。
特此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6月27日
來源:威楚先鋒微信公眾號、楚雄州人大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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