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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強奸案。
一女子深夜誤把小偷當成回家的丈夫,賣力與其發生關系。
事后發現竟然不是丈夫,慌忙報了警。
這讓我們不禁疑惑,女子為何會錯認丈夫呢?
夫妻吵架,妻子借酒消愁
原來女子名叫張艷(化名),是杭州本地人。
大學畢業后就和比他大一屆的男友王先生結了婚。
婚后二人琴瑟和鳴,十分甜蜜。
王先生經常會給張艷帶來小驚喜,讓張艷覺得自己沒嫁錯人。
而二人的工作收入、待遇也還可以。
結婚第3年,二人就貸款買了屬于自己的房子。
雖然是老舊小區的二手房,但是夫妻二人還是很開心。
本以為可以一直這么幸福下去。
可是有一天下班回家,王先生告訴張艷自己辭職了。
聽到丈夫辭職,張艷不能接受,她問王先生原因。
王先生說自己最近遇到了一個很不錯的項目,要和朋友一起合伙創業。
可是張艷覺得丈夫現在這份工作薪資、待遇都不錯,不同意他現在辭職創業。
畢竟現在每個月還有幾千的房貸要還。
丈夫一旦離職,要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收入。
可丈夫主意已定,對妻子的話置若罔聞。
于是二人第一次發生了爭吵。
吵架結束后,王先生并沒有向妻子道歉。
而是以自己有事為由離開了家,獨留下張艷在家里生悶氣。
看著離家而去的丈夫,張艷不覺間哭了起來。
她想著以往和丈夫的甜蜜時光,現在丈夫的冷漠。
越想越難過,就拿起了酒喝了起來,以此消除愁緒。
一直到后來喝的迷迷糊糊后躺在床上睡著了。
小偷上門,見色起意
與此同時,一個小偷正在黑夜里尋找下手的目標。
他叫蔣華(化名),是從外地來杭州打工的。
因為沒文化,所以一直在工地從事重體力勞動。
但是卻沒掙到多少錢。
這讓他對社會心生不滿,因此開始想起了歪主意。
可是由于孤身一人,他也不敢隨便下手,怕被人抓住。
直到有一次遇到了幾個同鄉。
他們也是不想好好工作,就想不勞而獲發大財。
就這樣幾人走到了一起,開始想著怎么樣才能快速得到一筆錢。
后來他們幾個商量了一下,準備去搶劫剛從銀行取完錢的人。
于是幾人分工,一人去銀行盯梢尋找目標。
一人去找搶劫的工具——刀。
另外的人去偷了一輛車,準備跑路的時候用。
最后眾人選中目標后,就尾隨目標到人少的地方,用刀逼那人把錢給他們。
拿到錢后,他們放了那個人,逃離了現場。
然而由于是第一次做,幾人沒有經驗。
被搶劫的人報警后,他們幾個很快被抓了。
但是由于當時搶得數額較少,只有幾千元,他們幾個被判了幾年就出來了。
出來后由于留了案底,蔣華找工作更難了。
沒有那個正經工廠愿意要他。
而他實在不想再去工地搬磚。
于是他靠著在獄中學的偷竊的本領開始干起了小偷這行。
但是他并不直接在人多的時候趁人不備偷竊。
而是選擇那些沒有監控、家里又沒人的老舊小區進去。
就這樣,他在出獄后第一次行竊選擇了一家城中村的房間。
而且意外的偷到了5000塊錢。
這讓他喜出望外,覺得這錢來的太容易了。
后來他又多次進行偷竊,但是金額都不高。
可是不久后他被警方盯上了,在某次進行偷竊時被抓了。
就這樣,他又被送進了監獄。
這次出來后,他并沒有想著金盆洗手,還是如往常一樣靠偷竊為生。
這天晚上,他在一個老舊小區轉悠時,發現有一戶人家竟然大意到沒有鎖門。
剛開始他害怕有人在家,不敢輕舉妄動。
可是一直等到凌晨兩三點,那戶家里還是一點動靜也沒有。
他猜測這家人肯定是出去忘記鎖門了。
于是他戴好手套,躡手躡腳的走進去,發現房間里一片漆黑,
因此他行動起來,開始尋找這所房子里值錢的東西。
可是找了一圈,也沒發現什么值錢的東西。
于是他決定去別屋看看。
打開臥室門,他悄悄的溜進去,開始翻找。
隨后找到了一個金項鏈,這讓他覺得總算沒白來。
接著繼續翻時,隱約聞到了酒味。
這讓他心里一跳,難道有人喝酒。
那得趕緊走,免得被發現了,他想著。
走的時候,他不小心撞到了床上,發出了一聲響。
這讓他當時心下一緊,“糟了,不會被發現吧”。
然而床上的人沒有一點動靜。
他這才放下了心。
隨后他很好奇是什么樣地人睡得這么死,就過去看了一眼。
就這一眼,讓他挪不動腳了。
他看到床上躺著一個身材曼妙的女子。
因為睡著了,嘴里還發出囈語。
于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開始摸起那女人來。
而那女人好像以為他是自己的老公,并沒有反抗,反而很配合他。
發泄完之后,他準備離開。
女子反而抱住了他的胳膊,嘴里迷迷糊糊的說著”老公,別生氣了”
蔣華心里一驚,準備把女子的手掰開。
可是女子抱得很用力,蔣華就使了大勁兒。
這一下好像是弄疼了女子,她慢慢醒過來了,并打開了燈。
蔣華一驚,拿著項鏈慌忙的逃跑了。
女子報警說被侵犯
醒來之后的張艷發現與自己發生關系的不是老公,而是一位陌生人。
這讓她心里不能接受。
于是她穿好衣服后打電話報了警。
電話中,她告訴警察有人冒充自己的丈夫侵犯了她。
警方很快來到了張艷家了解情況。
張艷告訴警方,自己今天和丈夫吵架了,丈夫離家出去了。
她心里難受就喝了酒,沒想到半夜有男子摸自己。
她當時喝的醉醺醺的,以為是自己的丈夫就沒反抗。
直到后來男子使勁掰開自己的胳膊,弄疼了她。
她才發現不對勁,之后就報了警。
聽了張艷的話,警方問張艷認不認識那個男子。
張艷表示自己沒看清對方,他就跑了。
后來警方推測那男子可能是小偷,讓張艷檢查一下家里有沒有什么東西丟失。
張艷檢查了一下,發現自己的金項鏈不見了。
于是警方確定對方應該是小偷。
之后警方又從張艷的內衣上找到那人的精液,并進行了DNA比對。
很快鎖定了嫌疑人蔣華。
因為他有過坐牢的記錄,他的DNA早就錄入到了數據庫里。
然而抓到蔣華后,他說是因為張艷家大半夜不鎖門,自己才進去偷拿了項鏈。
但是他不認為自己強奸了張艷。
他表示當時張艷并沒有反抗,而且還主動配合。
但是張艷不認可蔣華的說法,她表示自己把蔣華誤認為老公才配合的。
最終針對雙方的說法,并結合實際情況,法院判處蔣華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而張艷家為什么沒鎖門也找到了原因。
原來是王先生當時離家時,隨手拉了一下門,但是沒鎖上,因為當時在氣頭,就沒在意。
因此給了小偷可乘之機。
而他知道了張艷的遭遇后,也覺得是自己的粗心導致妻子受到傷害。
因此他主動安慰了妻子,并向她道了歉。
二人也恢復了和諧的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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