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敢回去,她的老公實在太暴力了,不然她也不會這么急迫地想離婚。
—這是全民故事計劃的第725個故事—
前 言
2013 年 11 月 28 日,我成了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被安排在派出法庭,這幾乎是每一個書記員的必然經歷。
派出法庭只辦理轄區內的民事案子,從我待過的兩個派出法庭來看,離婚案均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橫向比較而言,越是偏遠的地區,離婚案的占比就越高。在這些離婚案例中,總有一些人,等不到判決。
一
我的庭長付超剛當上審判員不久,一天早上他正在等待當事人前來開庭,通知的開庭時間是9:30,可是已經過了10:30,還是沒有人來,原告沒來,被告也沒來。
他心里情不自禁地罵起了當事人,突然,他的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電話,接通后,對方說是派出所的,那頭問:“你是在等吳小偉和張英去開庭嗎?”付超剛答應了一個“是”,對方就說:“不用等了,兩個人都死了,我們正在現場。”
付超心有余悸,這注定是一場等不來的開庭。?????
我們的法庭坐落在一個小鎮,這里的人口本來就比較少,機關單位就更加少了,無非就是派出所、派出法庭、鎮政府等工作人員比較少的小單位。
吃公家飯的,平時即便沒有工作交集,不知道對方名字,面孔也是熟的。大家一旦坐到飯桌上,舉起酒杯就會發現,所有人都是沾親帶故的,要么是朋友的親戚,要么是親戚的姻親,最后一大桌子人都成了親戚、哥們。
何況,即便沒有私人聚會,快過年的時候,各單位也會以集體的名義邀請兄弟單位聚一次,也就是這樣的環境,注定了小地方是保守不住秘密與八卦的。
在一次飯局上,我見到了當年給付超打電話的民警,他是轄區派出所的指導員,叫蔣剛。我好奇地向他打聽了這樁案件的始末。
蔣剛說當天早上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說出了命案,他們立馬組織人趕往案發現場。報案人稱早上去鄰居家借一把鋤頭,在門口喊人,喊了好幾聲都沒有人答應,門是開著的,他就自己走了進去。
結果他被嚇得大叫一聲,扭頭就跑,跑了兩三百米。呆呆站了幾分鐘之后,他趕緊報警了。報案人說,他鄰居家的院子里有尸體,頭和身體是分開的,自己不敢多看,具體情況不清楚。
派出所民警趕到的時候也被現場的景象嚇了一跳。在那個大山環繞的小山村,民風還是比較淳樸的,即便曾經發生過殺人案,也都是年輕人一時激動,用刀一刀捅死的,或者用鋤頭砸死的,像這種殺了人還將頭割下的實屬少見。
民警分頭行動,一些檢查院子里的尸體,一些到其它房間尋找線索,一進堂屋,就發現房梁上還吊著一個男人。
搜查物證時,民警看到堂屋的桌子上放著幾張川溪法庭發的文書,其中一張是開庭傳票,上面的開庭時間正是案發當天早上,開庭地點:川溪法庭,案由:離婚糾紛,審判員:付超。
他心想法庭估計還不知道離婚雙方都已經死了,還在等人去開庭,都是兄弟單位,便給法庭打了電話,告知不用再等了。
由于該案系重大刑事案件,派出所的人力與技術是無法獨立完成的,因此他們向縣公安局報告,請求增派人手。后來通過指紋和血跡鑒定,張英是吳小偉殺死的,吳小偉的死亡屬于繩索勒脖窒息死亡,這證明他是殺完人后自己上吊自殺的。
蔣剛說這個案件最讓他無法忘記和難于理解的地方在于,死者兩口子有一個兒子,在上小學。這孩子生活已完全自理,推斷至少有10歲。從家到學校有半個小時的步行路程,村里的孩子一般是早上9點多從家里出發。根據法醫的推斷,兩個大人的死亡時間在9點之前,也就是說這個孩子背上書包出門的時候看到了尸體。
母親的尸體就在堂屋通往院子大門的臺階邊,他不可能看不到。但是這個男孩卻沒有任何異常的表現,和平時一樣去上學。向學校老師了解,男孩沒有遲到,也沒有任何異常情況。對于父母的事,他閉口不談。民警考慮他受的打擊已經夠大了,他不愿說就算了。
聽到這個細節我也很震驚,如果是一個正常的孩子,家里發生了這么大的事情,他怎么可能還照常上課?按道理應該請假或者直接不去,在家里悲傷大哭才是常態,而他竟然如此冷靜,像什么事也沒發生,像什么都沒看見。
付超直截了當地跟蔣剛說,吳小偉殺人的動機就是因為離婚案的二次開庭,在這之前張英已經起訴離婚一次了。按照當時的離婚判決慣例,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充分的理由,一般都是判決不準離。
拿到不準離婚的判決之后,原告六個月后又有起訴權,但仍然有嚴格的舉證要求,如果一年之后再起訴,即便沒有其他方面的證據,只要證明他們在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之后一年內都沒有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就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離婚。
張英一年多以前就曾起訴過離婚,吳小偉堅決不同意,張英沒有證據證明吳小偉有家暴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決雙方不離。
吳小偉和張英應該都咨詢過律師,張英本來在領取判決后六個月內就有權利再次起訴離婚,但她足足等了一年才來起訴,就是為了達到法律規定中“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條件。吳小偉也清楚這次起訴,如果張英堅持離婚,這個婚肯定是離定了。
吳小偉接受不了現實,因此在前一天趕回來跟張英談判,要求張英撤訴,但張英堅決不同意。吳小偉在深夜下定了魚死網破、一了百了的決心,便有了殘忍殺妻后再上吊自殺的慘劇。
二
說到這里,我也想起一件類似這樣兇殘的案子。我在考進法院當書記員以前,是在律師事務所當助理。那時我還是單身。因為那件事,對婚姻產生了極大的恐懼。
事情過去了好幾年,我記不得那對夫妻的名字了。那時,我剛到律所不久,一個40左右的瘦黑女人來咨詢離婚的事,并當場簽了代理協議。律所主任安排我給委托人寫民事起訴狀,寫完念給委托人聽,問有無修改意見。做了局部修改之后,當事人簽字按了手印。
接著,我們代委托人去法院交了訴狀等立案材料。
之后的一段時間,女人隔三岔五地打電話問我們什么時候開庭,我們只好回復還沒有收到法院的通知,這些都是法院安排的,我們無權干涉。但法律規定了審理期限,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是按簡易程序立案的,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結,叫她不要著急。
那個女子放下心,不再頻繁地給律所打電話。過去了大概兩個月,我們終于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通知,迫不及待地打電話告訴委托人開庭的時間、地點。
女子在電話里跟我們說,自從來我們律所委托代理離婚案之后,她就沒有回過家。她不敢回去,她的老公實在太暴力了,不然她也不會這么急迫地想離婚。她在縣城里找了一份清潔工的工作,每個月除了房租,只剩下四五百塊錢,但是她對這樣的生活很滿足。
到了開庭前三天,我們通知委托人,可是她的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律所主任非常著急,離婚案必須當事人出庭,不像其它案子,當事人可以不出席,全權委托給律師。
這時我們從外面聽到消息,安康鎮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妻案,男的將女的殺死后割下頭顱,用其長頭發當繩子,將頭懸掛在自家屋檐上。所里有一個快60歲的阿姨,對八卦特別感興趣,對于這種事她向來信息靈通。
阿姨一大早來到所里就告訴我們,安康鎮一個男的經常打老婆,但是又不想離婚,當他得知妻子到縣城當清潔工,而且還去法院起訴離婚之后,就一改常態跑到大街上向老婆道歉,甚至下跪求老婆回家。
“安康鎮、清潔工、長頭發……”
我們都開始懷疑被害人就是我們的當事人,情急之下,主任通過公安的關系打聽到了受害人的名字,最后確定真的是她。
后來,聽到那個殺人犯被逮捕、判刑,各種八卦不斷,但我們對此都并不感興趣了。
在場的一個警察說:“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像《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劇情一直在我們身邊上演,你們女孩子一定要擦亮眼睛喲。”
我苦笑著說:“人心是看不穿的,而且人是會變的。”
三
兩杯酒下肚,在場的陳法官也開始傾訴他的不如意,他說:“ 我一直想去交通法庭,一點都不想在派出法庭辦離婚案。離婚案整天吵吵鬧鬧的,忍受男女雙方及親屬的唾沫星子不說,還容易發生惡劣事件,甚至比刑事法庭的風險更大。
“刑事法庭因為有安檢儀和充足的警力保障,即便有突發事件也能及時應對,而在派出法庭,大家都認為這是家長里短的民事糾紛,沒有安保措施。
“很多年以前,我們派出法庭連個門衛都沒有,更別說法警了,所有的事物都由法官和書記自己負責,整個法庭就三四個人,又都是文弱書生,能阻止惡性事件的發生嗎?
“現在離婚案開庭,看到來了很多家屬,我就心里發慌,總感覺有什么意外要發生,幸好我是幸運的,辦了這么多年案,雖然也有雙方吵翻天、推搡的情形,還好都勸住了。”
但陳法官也遇到了這樣的情況。不過這一次,惡性事件提前發生了,沒有出現在他的庭審現場,否則他這輩子的職業生涯早完了。
說起這個離婚案,也是女方起訴離婚的,特殊之處在于,是男方到女方家入贅。
在農村,很多入贅的男人覺得自己抬不起頭。
這對小夫妻結婚三年了,還沒有孩子,平時遭到不少人的嘲笑。后來男的脾氣變得異常不穩定,常為一點小事發脾氣,要么就和妻子冷戰。
他堅信沒有孩子是妻子的問題,自己卻不愿意到醫院檢查,而是相信農村里傳說的偏方,讓女方吃這樣吃那樣。什么稀奇古怪的配方都用上了,依然沒有效果。女方實在無法忍受,她寧愿承認是自己的問題,說要放男方自由,讓他重新組建家庭,于是提出了離婚。
但是男方不同意,又不好好過,不是冷戰就是找茬吵鬧。
女方沒辦法,就到法院起訴了。
后來的一天,陳法官接到女方代理律師的電話,說要來撤訴。他們還納悶,之前來交訴狀的時候,女方態度堅決,好像多等一天都會遭受重大損失,現在沒人勸說,卻主動撤訴。想來奇怪,后來律師來交撤訴申請書的時候告訴他們,男方已經喝農藥自殺了。
律師說,男方收到法院的通知書后,就喝了百草枯。
本以為這個案子就這樣了結,誰知第二天女方的母親含淚來到法庭咨詢。她說女兒被男方的哥哥帶著一群人拖出大門,被割去了鼻子,該怎么辦?法院的人異口同聲地回答趕緊報警。這位母親哭著說已經報警了,但是什么都完了,家完了,女兒的未來也完了。
聽到這,我們都連連嘆氣。??
四
對面的一個法官助理說:“你這算是幸運的,我以前那個法庭的同事就沒你那么幸運了,他后來還辭職了。 ”
那是他們法院有史以來第一個辭職的法官。
那個法官剛剛被任命為審判員時,審理案件還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理解上,應對人情世故顯得笨拙。那個法庭又是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離婚是很不信任法院的,他們要以家族習慣來處理。
彝族人娶老婆,彩禮很高,彝族家庭至少要生三個孩子,女孩子出嫁時收的彩禮就拿來給男孩娶老婆用。所有的家庭都既不能接受所有孩子都是兒子,也不能接受所有孩子都是女兒,如果都是兒子就面臨娶不上老婆的困境,如果都是女兒就會覺得斷了香火。
來離婚的這對夫妻,男女雙方都是彝族。男方娶親的時候給了女方20萬彩禮,這在當時是一個工薪階層不吃不喝六七年的收入,對于農村更是一筆大錢,是他們在土地里勞動一輩子也難以掙到的。
彝族人禮尚往來風氣濃厚,近親結婚要掏錢,遠親辦酒要隨禮,家族中有老人去世要送一頭牛。有些彝族年輕人很能掙錢,但很難存下來。
而且彝族人離婚時,雖然雙方都認為感情破裂,甚至早已分居,各在一方,卻因為彩禮問題拖著不離婚。起訴的這個女人說,她老公常年在外面打工,另外找了女人,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回家還動手打她。
但她什么證據也提供不了。
男方放話說,要離婚可以,必須按照規矩雙倍返還彩禮,也就是給40萬。女方現在是一個月兩千多收入的打工人,4萬也未必拿得出。男方給的彩禮她連見都沒見過,當年是雙方父母之間的交易,一轉手就拿去給弟弟娶媳婦了。在她父母眼里,養女兒的目的就是為了換彩禮給兒子娶媳婦,一旦出嫁,就不再是這個家的人了。
所以,即便在婆家活得豬狗不如,父母也不會同意離婚。
然而即便單槍匹馬,這個女人還是決心離婚。
家族不幫她,她只有依靠法律,來法院交了訴狀,希望法庭能夠判決離婚。
開庭那天,女方就一個人,男方烏泱泱地來了一群人,多數是年輕力壯的漢子。 庭審中,女方說男方已經在外面找了女人,組建了新的家庭,男方一口否認。
在最初的答辯中,男方說他們雙方還有和好的可能,不同意離婚。后來女方情緒激動,罵男方禽獸不如,爛良心的東西。男方一下子火了,“要不是因為彩禮沒要回來,我早就踹了你這個臭婊子。”
女人說:“我為你生兒育女,在你們家做牛做馬這么多年,折算成工錢,也夠那筆彩禮了。我現在1分錢也拿不出來,你把我命拿去呀!”
這時,旁聽席上一個女人突然叫道:“你拿不出來,你找的野男人有錢呀,別以為我們不知道,你是在外面有了野漢子才想離婚的。你在朋友圈和那個男人秀過恩愛呢。”
整個庭審頓時陷入了混亂。
旁聽席上的人全部沖向了原告,當時法庭里的工作人員就只有一個審判員和一個書記員,他們根本無法控制混亂的現場。有兩個人將法庭工作人員擋住,其他人把女方拖走了。
一片混亂中,法庭人員只好請求派出所支援。
派出所的人追上了拖走女方的那輛車,從后備箱里救出了那個女人。她在后備箱里一絲不掛,臉哭花了,沒有一點血色。后備箱一打開,她就爬了出來,完全忘記了自己身上沒有一絲遮羞布。
爬出來之后,看到穿警服的,她才回過神來,立馬蹲下身子,遮住了最隱秘的部位,然后把頭埋在膝蓋上大哭,警察從警車里拿了一件外套給她披上。
后來男方的人被如何處置了,我們不得而知。
因為這件事,法院在每個派出法庭設置了一個安保崗,聘請當地的年輕小伙當協警。當時的那個辦案法官被領導約談,雖然沒有給他實質上的處罰,但給他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包括心理上的和名聲上的。
沒過多久,女方家的親戚也來了一大批人,他們要到法庭討說法,說自家的人在法庭開庭,法庭就對她的人身安全負有責任,而法庭卻讓他們的親人遭此危險,遭受侮辱,這個責任法庭必須承擔,他們沒有說法庭該承擔什么具體責任,只是不依不饒地反復說同樣的話。
縣法院領導只好請當地村委班長和他們彝族中的威望人士出面幫忙,法庭才恢復了平靜。但那個法官從此對法官職業生涯喪失信心,一年之后他考了在職研究生,又一年后,他就辭職了。
我們一群人說到最后,都很氣餒,倒是對離職的法官很羨慕。這些人的婚姻,問題到底出在哪里,我們也說不清楚,只能作為旁觀者,來審視自己,希望能從中得到一些教訓。畢竟,這些現實都太殘酷了。
作者 | 疏影
編輯|霧
每周一三五 晚九點更新
全民故事計劃正在尋找每一個有故事的人
講出你在乎的故事,投稿給
tougao@quanmingushi.com
故事一經發布,將奉上1000元-3000元的稿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