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成都崇州某小區一幼童被狗咬傷
目前
警方已對該事件立案偵查
并對羅威納犬主人唐某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遛狗不栓繩”“飼養烈性犬”等
不文明養犬行為也被熱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攜帶犬只出戶的
應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
而我市2022年6月1日實施的
《南通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更明確了不文明養犬行為的法律責任
其中就包括
“遛狗不栓繩”和“在禁養區飼養烈性犬”
禁止七種不文明養犬行為
(一)攜犬出戶不系犬繩;
(二)攜犬出戶不即時清除犬只糞便;
(三)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四)攜犬進入學校、醫院、文化藝術場館、體育場館、商場、飯店、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狀態的導盲犬、軍警犬除外);
(五)攜犬乘坐電梯不采取懷抱犬只、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等措施避讓他人;
(六)在禁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七)其他不文明養犬行為。
法律責任
(一)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在公共場所散發商業廣告、傳單影響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三)不文明養犬行為的處罰:
1、攜犬出戶不系犬繩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攜犬出戶不即時清除犬只糞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3、養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4、攜犬進入學校、醫院、文化藝術場館、體育場館、商場、飯店、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攜犬乘坐電梯不采取懷抱犬只、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等措施避讓他人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6、在禁養區內飼養禁養犬只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這起案件中的羅威納犬
也是南通市市區禁止飼養的烈性犬之一
禁養區是指大型犬、禁養犬的禁養區域
目前
崇川、開發區全域為禁養區
其他縣(市、區)按照屬地養犬管理辦法規定的為準
“汪星人”是人類的好朋友
養犬給人們帶來了歡樂和慰藉
但有時也會帶來很多小麻煩
比如噪音、污染、傷人等問題
作為一名養犬人
要對狗狗加以約束和管理
自覺抵制不文明養犬行為
我們倡導
文明養犬
清除糞便 ?
注射狂犬疫苗 ?
狗脖懸帶犬牌 ?
制止犬吠干擾他人 ?
不遺棄所養犬只 ?
禁止放任犬只傷害 ?
不攜犬乘坐公共汽車 ?
按規定進行變更登記 ?
據了解
為切實加強養犬管理
保障群眾健康和人身安全
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
南通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養犬管理辦法
市、崇川區兩級犬類管理辦公室
部署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秋季犬只專項整治
對散落市區角落的無證犬、流浪犬、散養犬
進行集中整治
同時還將開展廣泛宣傳
引導大家積極參與
爭取廣大市民對犬類管理工作的
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民朋友們如果發現有流浪犬
可以直接撥打
各區犬類管理辦公室電話或110
崇川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83501996,110
海門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69862562,110
通州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86020378,110
開發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85026905,110
蘇錫通園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82521206,110
通州灣示范區涉犬問題線索舉報電話
0513-86912110,110
南通警方提醒
文明養犬
從你我做起
讓我們一起攜手
依法養寵,文明養寵
共同守護我們美好的家園吧~
來源:南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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