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購房人資金壓力,提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規范性、便捷性,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共同制定《關于做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的實施意見》(蘇高法〔2023〕200號),對公積金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的相關事項作出規定。
公積金法拍貸業務適用于各級人民法院對江蘇省內個人住房組織網絡司法拍賣的活動,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或受其委托開辦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銀行)受理。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法拍房買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帶您詳細了解
在南通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法拍房時
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辦理流程
01
競拍成功后,借款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1.身份證明: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包括婚姻狀況證明等;
?3.已付款證明:人民法院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款憑證;
?4.貸款用途證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
?5.其他資料:擔保資料;人民法院指定賬戶信息;貸款還款賬戶資料;其他需要的資料。
02
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完成貸款預審批,指導借款申請人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然后向人民法院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承諾書。
03
人民法院根據公積金中心(承辦銀行)蓋章的貸款放款承諾書,出具拍賣、變賣成交裁定書,并通知借款申請人(抵押人)、抵押權人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
04
承辦銀行確認抵押人已辦妥抵押登記后提交公積金中心放款。
05
公積金中心在法拍房抵押權設立后5個工作日之內,發放貸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執行案款虛擬子賬號。
公積金法拍貸業務辦理后,人民法院如撤銷相關司法拍賣,應以通知書或函等書面形式通知公積金中心(承辦銀行),并積極配合做好貸款退還結算工作。
來源:南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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