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與火滅罪證。
原創作者:韓雪剛 2018年9月首發于公眾號:多元思想
監守自盜這個成語的出處是::《漢書·刑法志》:“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顏師古注:“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盜者也。”
百度的釋意為::監守:監管;盜:偷竊。竊取公務上自己看管的財物。
注意“公務看管的財物”這幾個字,那意思肯定不是自己的財物,也不是私人的財物;如是自己的財物自不必說,肯定是用心看管;如若是私人委托看管的財物,也不敢掉以輕心,因為那要對別人負責的,清代的鏢局和鏢師便是保護別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機構和職業,工作認真負責,俠客仗義那是聞名遐邇,監守自盜也從未聽說,因為若沒保護好,丟了飯碗事小,客人還要你賠的。
然而,如果守護的是“官家的”財物,你不把守護者的權力分散相互制約,又不準老百姓監督權力,你說靠道德說教和官員的覺悟和自律,嘿嘿嘿,那我就要笑了,一笑粉就掉:縱觀古今中外歷史,基本就這四個字:“監守自盜”!官家對其任命的監守者知法犯法難道不管嗎?當然會管,這管與被管之間的貓捉老鼠游戲之結果如何?咱們來看看歷史上的案例:
明朝時,各州府及戰略要地均設有官倉,至今很多地方還有“官倉”地名便是,農業國嘛,向黎民百姓征的稅就是糧食,官倉實為官家的糧庫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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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儲糧當然也是為了“備戰,備荒”,這官倉的“倉長”雖不及知府,縣令威武吃香,但卻是肥缺,是最適宜“監守自盜”的崗位,親朋好友吃糧不用買那是官倉最低級的管理員的“待遇”,“倉長們”是看不上眼滴!明朝官倉最有名的貪腐有兩點:一是“火耗貪污”,二是“空印虛報”;前者可以稱為“兩頭通吃”,當向老百姓征糧時,以倉儲運輸有蟲咬鼠吃,天干減重,天潮霉變為由,向老百姓多收,比如你家攤一千斤公糧,你最少要交一千一百斤,最多的地方要交到近一千五百斤,態度好的官也會同你講點歪理:“大河不滿小河干,朝廷利益大于天啊!”,態度不好的只會說“官爺就是這么定的!敢反了你?!”不論怎么說,黎民百姓也都只有孫子一樣忍氣吞聲的份!對上嘛,那就翻過來,多報“火耗”,這一反一正的巨額差額換成白銀就進了“倉長們”的腰包.
明朝的官員,差役,百姓,
何謂“空印虛報”?那時廟堂之上的也不全是傻逼,這每年各地的財政收支和官倉糧食庫存盤點報表,“中央”也要檢查滴,每到歲尾年終,各地都要千里迢迢派精明計吏(相當于機要秘書吧),攜帶賬薄官文進京向“中央”相關部門“匯報工作”,這京官們雖在天子身邊工作,榮耀無比,但“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與鎮守一方的外派官吏自然無法相比,現在我要審核你們,機會豈能放過?于是各州府的“報告”幾乎沒有一次通過的,想通過?你們知道該怎么做滴!做到最后不是心知肚明了,而是公開地相互勾結,損公肥己,比如“吃官家”這一頭,各州府不敢像對老百姓一樣無底線,虛報的不會太離譜,但有的審核官會暗示你們那里今年有沒有天災人禍啊,“火耗”報少了吧,可以再多報多少多少,這多報的嘛,呵呵呵,你們懂滴!于是,各州府計吏進京前,都帶有蓋好官印的空白公文賬薄,看審核時審核官員的獅子口的具體情況隨時更改數據,即為“空印虛報”之來歷。時間久了,這天子也是有“耳目”滴,朱皇帝重八同志聽聞此事,龍顏大怒,這天下是吾嘀!爾等如此貪污豈不是偷我家產?這不殺盡天下貪官不足以平朕之恨啊!于是,殺的貪官們人仰馬翻的“空印案”便名垂青史,僅此案官員就殺了十幾萬,要知道當時的明朝有“編制”的官員才十幾萬(當然,各地衙門聘請的“臨時工”就不止此數),相當于把“編制”內的官殺了個遍,砍頭那是輕的,杖斃,腰斬,五馬分尸,千刀萬剮,全家同死,誅滅九族......最厲害的發明是把貪官剝皮,風干后塞滿稻草,謂之“剝皮實草”,擺放于衙門內,以警示后繼官員。
元璋殿下對付貪官的嚴厲殘酷那是前無古人后也絕無來者滴。但結果呢?越殺越貪,到明末,官倉賬目上儲糧仍顯示多多,實則十倉九空,實權官員們的家產卻個個富可敵國,根源何在?封建帝王們至死也弄不明白......
滿清吸取前朝的經驗,除了“年終報表”要送京審核外,“中央”相關部門還不定期地派員前往各州府巡視,實地檢查官倉,但這看似更嚴的管理,卻讓京官和各地官員十分開心,這遠離天子的眼皮,相互勾結作弊豈不更加容易,但既然實地開倉檢查,這面子還是要滴!于是,“雙層糧倉”便被“發明”了,糧倉中間搭建木板,上面堆上糧食,下面卻是空的,形成“滿倉”的假象,欽差大臣們吃喝玩樂夠了,得到的賄銀送回家中,便回京向圣上復命:“奴才親眼所見,各地糧倉滿滿!”哈哈哈,君臣均滿意高興......
如此簡單的騙局,就不怕萬一遇到個不怎么貪的皇親國戚被任命為欽差,或遇到個剛入“編制”不懂潛規則的“愣頭青”被派下來?這種情況確實是有滴,但概率差不多像中頭彩一樣,如真有此類人被安排下來檢查,京師內也馬上有人快馬加鞭將此信息傳遞出去,于是,欽差還在路上時,這邊廂大火燃起......
嘿嘿嘿,“火龍燒倉”那是天災天意,你來了還能查個屁?!!
民國初年震驚中外的故宮大火,實則也是監守自盜者為掩蓋罪證犯下的滔天大罪。太監偷竊宮中金銀珠寶,自古都有,但都屬小偷小摸,不成氣候,皇家財大氣粗,也不在乎;再說,如不讓他們利用權力的近水樓臺得點好處,又怎能換得他們的忠心呢?這或許也是廟堂之上權術之應用吧。
到了清末,尤其末代皇帝宣統退位之后,雖然按清帝遜位優待條件,皇上仍暫居紫禁城,皇家私有財物受保護,但
這宮中財物寶物多的皇家世世代代也吃用不盡,大家心知肚明的早遲是“國家公產”了,于是,以太監為首,宮女,侍衛,皇親國戚,王公貴族,遺老遺少,相互勾結,大肆盜賣宮中寶物,人人參與,唯獨瞞住已退位的小皇帝,直到傅儀遵照其老師莊士敦的建議,把宮中名貴的各朝皇帝的畫像以及名畫孤本拍照存檔,才發現很多有記錄的名畫不見了!
再看到太監們個個閃爍躲避心虛的眼神,也明白了一二,便準備對紫禁城內的寶物進行清點盤存,可這幾百年下來積攢的寶物太多,各大庫房堆積如山,大部分也無記錄,如何分類,造冊,盤點,也是個不小的系統工程,這邊廂退位的小皇帝在做準備之時,那邊廂除了加快偷盜速度外,應對“政策”的“對策”也已成熟,那就是古人的“老套路”......
1923年(民國十二年)6月26日夜晚,故宮西北角燃起了沖天大火,映紅了半個北京城,以存放寶物的庫房所在地神武門內的建福宮為中心,附近寶物存放也較多的靜怡軒、慧耀樓、吉云樓、碧琳館、妙蓮花池等宮殿建筑以及諸多庫房、后宮全部陷入火海,無數千年古松古柏變成沖天火樹,金碧輝煌的雕梁畫柱,玲瓏剔透的樓臺亭閣,堆積如山的稀世珍寶。。。。。。閹人一炬,可憐焦土!!!
雖有西方駐華使館專業消防隊參與奮力撲救,大火仍燒了一夜一天......燒毀建福宮等宮殿,堆放寶物的庫房等宮內建筑三百多間,吉云樓、凝輝樓、延壽閣等處存放的有記錄的三千多尊承載著大量古代文化和藝術信息,造型精美,價值連城的金佛像化成了奇形怪狀的金錠,擺放在廣生樓的曠世精品,全套金字藏文《大藏經》化作灰燼,另有數十萬冊各個朝代的古書孤本和無數的古代名人名畫真跡也化為烏有!歷朝歷代各藩屬國上貢的,無數封疆大吏敬獻的堆積如山的稀世珍寶也全都付之一炬.....大火過后,僅一個通過賄賂內務府用50萬銀元“競標”買下劫后灰燼的大金店,從燃燒后的灰燼里洗淘出的碎金碎銀就有幾萬兩;這場大火堪稱人類文明史上文化瑰寶的一次大浩劫,也是貪婪者對全人類犯下的滔天大罪!浩劫過后,怕惹公憤,退位的小朝廷對外宣稱是電線起火,是西方奇技淫巧引發的天災,但又自打臉的集體炒了近千名太監的“魷魚”......
火,本是溫暖、光明的象征,人類會使用火便是人與動物的區別之一,火給人類帶來的好處難以盡數;但火被邪惡者所用便只會制造更大的邪惡,為掩蓋罪惡者所用便會造成滔天的罪惡!
行善者方式各有不同,作惡者古今卻都是老套路!一把火,毀罪證,燒他個烈焰騰空熱熱鬧鬧,燒他個灰燼入地干干凈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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