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6月6日,國民黨海陸空軍舉行聯合軍演,軍演前的閱兵式上,負責安保工作的“國防部”情報局在炮兵方陣的幾門大炮中發現被人裝填了實彈,且炮口正對著閱兵式觀禮臺的正中央,那個位置正是蔣介石即將對受閱部隊發表講話的地方。
受閱部隊炮兵戰術教官郭廷亮少校當即被捕,郭廷亮出身稅警總團,是孫立人的舊部。情報局從其家中搜出的通訊薄上的100多名校尉軍官也均為新1軍舊部。
情報局局長毛人鳳親自審訊郭廷亮,威逼利誘,終于拿到了郭廷亮的供狀。“證詞”直接將“背后主謀”指向了原新1軍軍長、前陸軍總司令、時任“總統府參軍長”的孫立人。
接上篇——
奉蔣介石命令,以陳誠為首的9人調查委員會從毛人鳳的情報局接手此案后,詳閱炮兵少校郭廷亮的供狀,因為缺乏關鍵性證據,始終無法坐實背后的主謀就是孫立人。
要把此案辦成“鐵案”,就必須為孫立人“找出”合理的“作案動機”。
于是,孫立人之前的很多言行都被收集出來作為“旁證”,“作案動機”很快就被“查實”了。
動機一:因怨生恨,暗中策劃兵變
據前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督訓組中校組長江云錦供述:
孫立人調任“總統府參軍長”之前,要求江云錦利用日常督訓部隊的便利,于每一團中指定第4軍官訓練班(全為新1軍舊部)畢業生中軍銜最高者,作為聯絡人與其他同學進行聯絡。之后,孫立人因江云錦串聯遲緩,便將聯絡事宜改由郭廷亮負責。
據炮兵戰術教官郭廷亮少校供述:
孫立人被免去“陸軍總司令”,調任“總統府參軍長”后,曾多次召集舊部私下聚會,并指責“總統”當年利用他制衡陳誠時曾經許諾,待他“陸軍總司令”任期一滿,就直接升任“參謀總長”。結果不但未被晉升,反被罷黜。
民國44年(1955年)5月15日,我到臺北晉見孫立人,向他報告聯絡工作進展情況,他讓我加快聯系進度。
他有他的意圖,就是利用我聯絡部隊學生造成一股勢力,作為他兵諫的本錢。我也有我的意圖,我就是利用他的關系達成兵運工作和刺蔣任務。
據涉案其他成員王善從、田祥鴻、劉凱英等人供述:
5月16日,郭廷亮從臺北返回屏東,說孫立人囑咐眾人不要輕舉妄動,等他月底到了屏東后再行計劃具體事宜,但要求大家暗中做好一切之準備。
動機二:親美反臺,妄圖顛覆政府
據“國防部情報局”(前身為保密局)存檔顯示:
早在抗戰時期,軍統電訊處就曾偵知孫立人與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工秘密建立聯系。
據保密局臺北特勤組偵悉:
民國38年(1949年)6月,美國駐臺北總領事艾嘉與孫立人秘密會面,孫立人稱蔣先生與陳誠在治國治軍的方略上,起碼落后時代五十年。并提出,讓艾嘉盡快安排其赴日本與麥克阿瑟會面。
民國38年(1949年)12月,美國駐臺北代辦斯特朗代表駐日盟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與孫立人秘密會面,稱美國政府已對蔣先生徹底失望,如孫先生愿意作出“偉大之抉擇”,美國政府將予以全力支持。
民國39年(1950年)2月21日,美國共和黨參議員佛格森安排并陪同孫立人搭乘麥克阿瑟派來的專機,赴日本與麥克阿瑟會面。
孫立人返回臺北后雖向“總統府”作了匯報,卻隱瞞了會面時與麥克阿瑟就《臺灣未來發展草案》之商討。
這份由美國國務院政策計劃處主任喬治·肯南擬就的,已報請國務卿迪安·艾奇遜批準的草案建議:以孫為臺灣最高軍政長官,以“反共、保臺、聯美”為主旨,對蔣實行軟禁或放逐,同時鏟除其親信。
草案中強調:驅逐蔣之獨裁,使孫成為亞洲櫥窗,建成美國對外政策之模板。
當日參與會談的還有美國海軍第7艦隊前任司令官柯克上將,柯克表示,美國對臺灣現政權已不抱任何希望。但美國不能讓臺灣落入共產黨手中,請孫立人負起保衛臺灣(兵變奪權)之責任,美國將全力以赴地予以支持。
柯克上將稱,請孫立人盡做作出抉擇,他愿意以麥克阿瑟將軍特使的身份隨時往來日臺,與孫立人保持密切聯系。
動機三:因私廢公,借機鏟除宿敵
陳誠稱“9人調查委員會”查實:
孫立人因“臺北圈地事件”、“抵制軍隊政工制度”、以及“職務變更”等緣由,對“副總統”陳誠、“參謀總長”周至柔、“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海軍總司令”桂永清、“空軍總司令”王叔銘、“情報局長”毛人鳳、“總裁辦公室特別行動委員會主任委員”唐縱等同僚積怨頗深。
其不僅從未反省自身性格缺陷,檢討孤僻乖張言行,反而認為自己被軍界高層聯手打壓,愈發與同僚共事之時囂張跋扈。
孫立人任職陸軍總司令5年,國防部”每周例行軍事匯報會,其從無一次準時到會。其理由荒唐可笑,因不愿向“國防部長”徐永昌、“參謀總長”周至柔敬禮,以至每會必定遲到,遲到則能避過敬禮。
孫立人出于泄憤,別出心裁在陸軍中召開“士兵良心會”,讓士兵對長官提意見。
孫立人在會上致辭:現在社會黑暗,軍隊黑暗,人心不古,長官做事騙人,說話也騙人,埋沒了良心。大家要共同呼吁,讓“國防部”的高級長官們都來聽聽士兵們的良心話。
其險惡用心只為激化軍隊上下層級矛盾,將不明真相的士兵們凝集于身邊為其所用,從而實施兵變,鏟除宿敵。
陳誠查證孫立人“作案動機”,毛人鳳刑訊郭廷亮“屏東兵變”
以陳誠為首的9人調查委員會“查證”出孫立人“兵變”的動機后,首先便要坐實郭廷亮、江云錦、王善從、田祥鴻、劉凱英等人的證詞。
這些證詞都是由“國防部”情報局長毛人鳳通過對一干“嫌犯”審訊獲得的。
據2001年孫立人獲當局平反后,情報局解密的材料顯示,當年被抓捕的103名校尉軍官,人人都曾被酷刑逼供,個別人甚至被刑訊致殘。
這里,首先要講到的就是炮兵教官郭廷亮少校。據郭廷亮后來講述,被捕當日,立即遭到了嚴刑拷問,逼迫他承認自己是“潛伏共諜”,受人指使,實施了“暗殺總統”的陰謀。
可是,郭廷亮本來就不是間諜,毛人鳳讓他說出受誰指使,他總不能胡亂攀咬啊……
于是,20幾名情報局特工分為兩班,連續10多天給他上“老虎凳”,不分晝夜地拷打,還將其雙手反銬身后,用一條鐵鏈吊了起來,雙腳不能觸地,一吊就是3、4個小時。
要說這郭廷亮少校也真是一條硬漢,吃盡了各種苦頭,始終不肯認罪。
郭廷亮只對自己知道的事情進行如實供述,說1948年在新38師任榴彈炮連上尉連長駐防沈陽時,認識了義和米棧的老板白經武,因為同是云南人,一來二去便成為了朋友。
后來通過白經武,又認識了白經武的哥哥白經文。通過白家兩兄弟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李玉竹。
1948年10末,沈陽即將陷落前,白經文為郭廷亮拿到了解放軍開具的通關路條。
由于其妻李玉竹與白家兄弟是親戚,郭廷亮攜妻逃離沈陽時,白家贈送李玉竹十兩黃金,囑其途中如遇危難也許可以保命。
郭廷亮承認自己是私自離開部隊攜妻潛逃,也承認潛逃途中是用從白經文處得到的解放軍路條順利通關的。
但是,白家兄弟是否是共產黨,自己一概不知。且赴臺后,自己及妻子就已經和白家兄弟再無任何聯系。
但是,在各種酷刑中咬緊牙關堅持了近40天的郭廷亮,到了7月14日這天,突然就招供了,不僅承認自己是“潛伏臺灣的匪諜,還指認“兵變行動”是受孫立人指使。
郭廷亮突然改口,突然招供,這突如其來的轉變,究竟怎么回事呢?
郭廷亮“陳情書”揭秘事件真像
1988年3月22日,就在蔣經國去世后的第68天,臺灣《自立晚報》在頭版用加黑加粗的字體刊載了一個非常醒目的標題:
《獨家 孫立人案關鍵角色郭廷亮陳情書》
該報用龐大的篇幅在報紙的第一版和第二版,全文刊載了已緘口不言長達33年的郭廷亮首次講出了“孫立人兵變”事件真相。
郭廷亮開篇聲明,當年自己在“孫立人兵變案”中作出偽證,并不是為了給自己“脫罪或減罪”,因為自己根本就沒有罪。之所以作偽證指控孫立人為“兵變案主謀”,完全是為了保護更多的無辜者免受此案牽連。
《自立晚報》詳細地描述了當年的“國防部”情報局局長毛人鳳對“孫立人兵變案”的全部取證過程:
1955年6月,郭廷亮被帶到高雄鳳山審訊的當天,20余名情報局特工分為兩班,晝夜不停地對其進行逼供,逼迫其承認自己是潛伏的匪諜,要其交代“如何與孫立人相互勾結,互相利用,實施“屏東機場兵變”。
“老虎凳”、“辣椒水”、“灌水窒息”、“背拷吊打”等等酷刑,無所不用其極。曾連續10天10夜不許睡覺,一旦睡著即用冷水潑醒。近40天的折磨中,郭廷亮從精神到肉體雖已全面崩潰,但始終不肯低頭就范。
期間,郭廷亮的9份審訊筆錄中,沒有一個字承認自己是“匪諜”,沒有一句話說孫立人是“主謀”,始終強調自己對所謂的“兵變”一無所知。
當情報局特工訊問從其家中搜出的通訊簿上100多名校尉軍官名冊,以及名字下方標注的金額,是否為孫立人出錢讓其四下聯絡舊部,收買人心,為“兵變”積蓄力量時,郭廷亮解釋道,這本子上記載的事情倒不假,但跟“兵變”沒有半點關系。
郭廷亮說,孫立人人品高上,傲上而不欺下,這些人都是孫立人從前的舊部,而且多為下級軍官,有的人還拖家帶口,從大陸撤臺后,在等待“國防部陸軍訓練部編練”的日子里沒有任何收入,生活拮據,很多人生活都過不下去。
及至獲得“編練資格”,被編入第4軍官訓練班時與老長官孫立人重逢,時任“陸軍副總司令兼陸軍訓練部司令”的孫立人這才知道了老部下們生活上的困境。
得知舊部日子過得困難,孫立人拿出自己多年來的大半積蓄,委托郭廷亮給這些人送點錢,加強點聯系,彼此好有個照應。
通訊簿上的名冊和金額就是這么一回事,這是孫立人做的一件好事,并非“兵變”傭金。
但這樣的口供,肯定不能夠讓毛人鳳滿意。眼見硬的不行,毛人鳳便用軟的……
郭廷亮之所以最終改口,《自立晚報》刊載原文如下:
1955年7月14日晚上8點,郭廷亮隨該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園少將同往臺北毛公館晉謁毛人鳳上將,旋蒙毛上將親切接見,談話兩個多小時。
那么,在這兩個多小時里,毛人鳳到底跟郭廷亮談了些什么,使其立即改口,不僅承認了自己是“匪諜”,還指控“孫立人是主謀”呢?
郭廷亮在《自立晚報》上的“陳情書”上是這樣說的,大意如下:
毛人鳳把郭廷亮的妻兒都抓進監牢,然后讓情報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園少將將郭廷亮從高雄鳳山看押所“請”到了臺北毛公館,也就是毛人鳳自己的家中。
毛人鳳以郭廷亮的妻兒作為威脅,脅迫郭廷亮寫下“自首書”,承認“自己是匪諜,與孫立人互相利用,策劃兵變”,以此換得獲釋。
《自立晚報》原文:
“尤令郭傷心流淚、苦痛萬分的是,稍后毛人鳳還讓挺著懷孕已五個月大肚子的妻子李玉竹和兩個稚齡的兒女來看他。此舉令郭從精神上幾近崩潰。”
毛人鳳還一再重申,向郭廷亮保證,只要你按照我說的話這么做了,你的軍籍和軍職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前途反而會更光明。
毛人鳳還說,為了使這次案情不再擴大,不波及通訊薄上面的100多人,能夠盡早圓滿解決,只有委屈你了。
所以我勸告你,站在黨國的立場,和我們密切合作,這不但是為了當前黨國的利益,也是為了處理參軍長孫上將的唯一辦法。
這一套操作下來,郭廷亮在如此的威逼利誘之下,別無它法,只得就范。
郭廷亮隨后被送回高雄鳳山繼續看押,而毛人鳳則邀功心切,在尚未拿到郭廷亮“自首書”的時候,第二天就將“兵變案”大致情況寫成報告,呈送“總統府”。
但是,毛人鳳所呈送的這份審訊報告和偵查報告里所列出的內容,因為缺了郭廷亮的自首書,此時若是硬要往孫立人身上套,還缺乏實質性的證據。
于是,蔣介石收到毛人鳳的報告后,令陳誠為首的9人調查委員會,徹查“孫立人兵變”一案。
陳誠隨即下令“國防部”情報局偵防組長谷正文,在憲兵的配合下趕到孫立人家中,收繳孫立人警衛槍支,并將衛隊、廚師、司機遣散。
嗣后,憲兵把孫立人“護送”至臺中軟禁。情報局偵防組長谷正文,則帶領特工進入孫立人家中搜查。
從孫立人家中搜出了一封原軍委會少將高參,現臺中東海大學教授徐復觀寫給孫立人的信,內容盡是勸孫反蔣的“大逆不道”之言。
耐人尋味的是,這封信呈送“總統府”后,蔣介石批復:
“徐為文人,與美及中共并無勾連,不必深究。”
由此可以看出,在蔣介石的眼中,所謂“孫立人兵變案”的證據,必須是與美國或是中共扯上關系的,才算是“鐵證”,其他的都可以不糾。
徐復觀因此逃過一劫。
而以陳誠為首的9人調查委員會,也并不是鐵板一塊。包括素與陳誠不睦的何應欽和王云五二人,根本就不相信孫立人會“策劃并發動兵變”。
于是,何應欽和王云五決定親赴高雄鳳山聆訊郭廷亮。
9月12日,完全按照毛人鳳的授意寫完“自首書”,并已經上交給毛人鳳的郭廷亮,突然被何應欽和王云武約談。
于是,郭廷亮立馬翻供了。
《自立晚報》刊載的“郭廷亮在陳情書”中這樣寫道:
“我為什么又突然翻供呢?因為我想將事實真相向何委員、王委員提出報告,并將所杜撰偽編的自首書和口供筆錄等加以說明和否定,以免犯下欺騙和偽證罪。
兩位委員走后,毛上將夜里從臺北趕到高雄,將我提到審訊室,對我說道,現在我可以坦白地告訴你,我之所以要你這樣做,完全是執行高層的決策。
你只有始終按照自首書上的話,我才能保全你的妻兒和通訊薄上一百多人的安全。這已經是最好的方式了,用你和孫上將兩個人,來保全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的身家性命。
在此情況和壓力下,我除了向毛上將表示照他的意志去做外,別無考慮的余地。”
郭廷亮在“自首書”中,將自己與孫立人的關系,歸結為“相互利用”。
“他有他(孫立人)的意圖,就是利用我聯絡部隊學生造成一股勢力,作為他兵諫的本錢。我也有我的意圖,我就是利用他的關系達成兵運工作和刺蔣任務。”
但這僅僅只是一面之詞,并無其它證據佐證,無法以此定案。9人調查委員會整整花了一年時間,最后拿出了一個調查報告,報告的結論是:
“經查,郭廷亮確系潛伏匪諜,但其行動是否受孫立人指使,查無實據。至于私下聯絡舊部,資助匪諜基本屬實。”
這份報告雖然沒有明確證實孫立人“策劃并組織兵變”,但光憑后面這兩條,孫立人就難逃“法網”。
至于孫立人“親美反臺”,與駐日盟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美國共和黨參議員佛格森、美國海軍第7艦隊前任司令官柯克上將等人勾連,意圖“取蔣而代之”等事件,反而不能寫入調查報告之中。
這些不能寫入調查報告的事件,反而是最為真實的記錄,全部有檔可查。這才是蔣家父子必須扳倒孫立人的真正原因。
而旁人之所以落井下石,也只是借蔣氏父子之手,來清算與孫立人結下的舊怨。
譬如:
孫立人每次在臺灣與美國人秘密見面的情況,都是由毛人鳳的情報局特工進行竊聽和偵聽所獲。
孫立人赴日與麥克阿瑟、柯克上將的會談內容,都是由“國民黨總裁辦公室資料組組長、特別行動委員會主任委員”唐縱安插在麥克阿瑟官邸的特工,一位菲律賓籍女傭所提供的情報。
其他諸如孫立人藐視上司,與同僚不睦,在士兵中建立“良心會”等等“劣行”,也都是與孫立人素有嫌隙的“副總統”陳誠、參謀總長”周至柔、“海軍總司令”桂永清、“空軍總司令”王叔銘、“情報局長”毛人鳳等人所羅織的“罪名”。
目的就是借蔣氏父子之手,眾人再添一把火,聯手扳倒孫立人。
那么蔣介石又是如何處置孫立人的呢?
“孫立人兵變案”最終結局
1955年10月31日,蔣介石根據以陳誠為首的“9人調查委員會”呈報的長達16000字的調查報告所羅列的一系列“罪狀”,以“縱容部屬武裝叛亂”、“窩藏匪諜”、“密謀犯上”等等“罪名”,革去了孫立人“總統府參軍長”的職務。
但是,蔣介石對犯下“如此重罪”的孫立人,采取的卻是“不抓、不審、不問、不判、不殺、不關、不放”的7不原則,將其軟禁在臺中市的一幢平房里。
從此,孫立人成為了“張學良第二”,開始了長達33年的幽禁生活。
直至1988年5月,孫立人才被解除“監護”,獲得了“相對自由”。孫立人與夫人張晶英之后一直隱居臺中市向上路寓所,從此深居簡出。
1990年11月19日,孫立人于臺中市病逝,享年90歲。
郭廷亮則于1956年9月29日,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同日被蔣介石特赦,改判無期徒刑。
此案受牽連者達300余人,或遭開除軍職,或遭軍法審叛,江云錦、王善從、田祥鴻、劉凱英、陳良塤、李成亮等人均被逮捕入獄,各處刑期不等。
而毛人鳳給郭廷亮的承諾,還未來得及兌現,僅僅15天后,毛人鳳便于10月14日“突然去世”,之前的承諾成了一場空。
郭廷亮被秘密單獨囚禁在一間不足10平方的牢房內,與外界完全隔絕。不許動筆,不許閱讀書報,每天僅有15分鐘的放風時間。
1975年,已入獄20年的郭廷亮被蔣經國特赦,但出獄之日卻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鄭為元秘密移送到關押政治犯的“綠島監獄”任圖書館管理員,被長期軟禁在綠島。
直至1988年1月,蔣經國去世后,郭廷亮才重獲自由,離開綠島與家人團聚,但始終處于情報局特工的監視之下。
就在《自立晚報》刊載“郭廷亮陳情書”3年后,郭廷亮卻突然死了……
1991年11月16日上午11時25分,71歲的郭廷亮獨自從臺北搭乘第109次復興號至中壢。
50分鐘后,12時15分,當火車到達中壢火車站停車上下乘客時,郭廷亮被人發現掉落在月臺的第七、八節車廂之間,送醫院搶救時,途中就已身亡。
據當年參與“郭廷亮墜車案”調查工作的朱浤源事后指出:
郭的死因系右頂骨骨折造成的顱內大出血,絕非事故,而系人為。
2001年,臺灣監察委員會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稱:
“四十六年前的孫立人兵變案純屬冤假錯案,孫立人及郭廷亮等人根本沒有參與任何反叛活動,完全是被人栽贓陷害。”
——但此時,斯人已逝,這個平反來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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