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全網(wǎng)最可憐的女孩,爸爸突發(fā)意外離世,留下百萬家產(chǎn),卻被繼母占為己有,女兒想回家居住,卻被繼母拳打腳踢。
眼前這個哭的傷心欲絕的女子名叫黃芳,她的父親黃建銘不久前因為一場車禍意外去世,事故發(fā)生后責任方賠償了黃家80萬元。
可是黃芳卻遭到了繼母的排斥,并被繼母趕出了家門,那么黃芳和繼母之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繼母為何要將她趕出家門?
黃芳告訴調(diào)解員她的父親在12年前由于繼母插足母親的婚姻,于是父親和她母親離婚了。
父母離婚后她則一直由父親撫養(yǎng),按理來說父親去世她則有權(quán)利繼續(xù)住在家里,可父親剛剛?cè)ナ浪捅焕^母趕了出來。
繼母將她趕出家門后她無家可歸,她的親生母親看她可憐,于是帶著她回家找繼母理論,可她的繼母蠻橫無理將她和她的母親打了出來。
隨后黃芳拿出了被打的照片,調(diào)解員發(fā)現(xiàn)黃芳的嘴角帶血,黃芳親生母親的胳膊上也出了血。
看的出黃芳的繼母下手可不輕,這讓黃芳很是氣憤,黃芳認為繼母將她趕出家門就是想獨占她父親的房子。
隨后黃芳帶著調(diào)解員回到了家中,眼前這個年過半百的女人正是黃芳的繼母劉秋云,她比黃芳的父親整整大了十幾歲,一見面調(diào)解員就提出好好跟繼女談談。
可她卻表現(xiàn)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似乎很討厭這個繼女,她告訴調(diào)解員沒什么好談的,繼女只想著搬回家住就是為了財產(chǎn)而來。
女兒繼承父親的財產(chǎn)也說的過去,她卻為何要如此咄咄逼人呢?
原來劉秋云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就不應該回來繼承父親的財產(chǎn),她丈夫的財產(chǎn)只有她的兒子有權(quán)繼承。
那么黃芳此次前來真的是為了爭奪財產(chǎn)嗎?
劉秋云表示其實她的丈夫死后賠償款已經(jīng)分配清楚了,并且她也遵循了黃家長輩的建議,多分了一部分給了繼女黃芳,所以她認為繼女黃芳就不應該三番五次的上門吵鬧。
談到父親近80萬賠償款,黃芳拿出了當初跟繼母簽署的財產(chǎn)分割協(xié)議,作為父親的繼承人黃芳只分得了18萬元,而她同父異母的弟弟卻分得了30萬元。
繼母劉秋云分得了12萬元,其他剩余的賠償款用于安置父親身后事及償還生前債務。
對于家中房屋協(xié)議明確約定產(chǎn)權(quán)交給黃芳同父異母的弟弟繼承,黃芳在出嫁前享有居住權(quán)。
劉秋云口口聲聲說多分給了黃芳,卻在這份協(xié)議上根本沒有體現(xiàn)出來,可協(xié)議上明明寫著,黃芳在未出嫁之前享有居住權(quán),劉秋云為何卻要攔著黃芳不讓回家居住呢?
劉秋云告訴調(diào)解員繼女黃芳其實早已經(jīng)嫁人了,并且孩子都已經(jīng)6歲了,她此次前來就是為了想要霸占房子。
對于繼母說自己嫁人一事,黃芳則表示她之前的確談了一個男朋友,但倆人根本沒有領證。
后來她生下孩子后就和男友分手了,如今男友也不要孩子,她則自己一直撫養(yǎng)著孩子。
既然如此,黃芳就有權(quán)住進家里,那么劉秋云是否會履行承諾,同意黃芳想回家的居住的請求呢?
劉秋云始終認為既然黃芳已經(jīng)和別人生了孩子,就沒有理由再繼續(xù)住在家里。
對于劉秋云決絕的態(tài)度,黃芳哭訴著說,要不是因為繼母曾經(jīng)破壞了自己的家庭,她如今肯定會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也會得到一份完整的愛,也不至于鬧到?jīng)]有畢業(yè)就輟學早早步入社會,如今搞得有家卻不能回。
劉秋云對于自己插足別人婚姻一事則表示當初她不讓丈夫跟著她,可她的丈夫卻死活要跟著她,她實在沒辦法才選擇倆人在一起的。
直到倆人生下孩子后她還曾和丈夫提出過分手,可她的丈夫執(zhí)意要和她在一起,所以她覺得她并沒有虧欠誰。
黃芳質(zhì)問繼母你說爸爸非糾纏你,那爸爸為何卻不愿和你領證?劉秋云則說是她不愿意去,難道說這段感情背后另有隱情。
雖然黃芳向繼母反復強調(diào)自己只是想單純回家居住,并沒有要跟弟弟去爭房產(chǎn)。
可繼母劉秋云卻總是放心不下她,堅持不愿接納黃芳回家一起生活。劉秋云坦言,如果她接納了黃芳,她擔心這個家以后就會永無寧日。
調(diào)解員勸說劉秋云接納黃芳,并表示一個弱女子不會掀起什么大浪,可劉秋云卻說就在黃芳很小的時候,她就敢用瓶子砸她。
如今她已經(jīng)成年,自己更是斗不過她的,說完便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既然劉秋云不愿接納黃芳,那么黃芳的親生母親能為黃芳提供一個住所嗎?
黃媽媽對于女兒的現(xiàn)狀,一直都是很是擔心,她哭訴著說自己也是重組家庭,婚后還生育了兩個孩子,家里的條件也不好,她無法給女兒提供一個棲身之所。
隨后調(diào)解員又想到了黃芳的男友,他能否給黃芳提供一個棲身之所呢?
黃媽媽淚眼婆娑的說,她原本是一名裁縫,和前夫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她曾想把女兒培養(yǎng)成一名服裝設計師。
可就是因為劉秋云的插足,導致自己家庭破裂,使得女兒只能中途輟學流浪社會。
要不是因為丈夫背叛自己,要不是當初自己妥協(xié)跟丈夫離婚,女兒是不會過早的步入社會,經(jīng)歷一場錯誤的戀愛。
雖然女兒確實跟別人生下了孩子,但孩子出生僅僅一個月,孩子的爸爸就因為在外打架斗毆而被關進了監(jiān)獄。
從此婆家人也對女兒棄之不顧,致使女兒至今也沒有一個歸宿。對于女兒波折的人生,黃媽媽很是愧疚,如今女兒無處可去,她也感到無能為力。
一旁的黃芳對繼母的無情感到很是不解,她隱隱覺得一定是繼母在隱瞞什么,所以才將她拒之門外。
私下里她甚至懷疑弟弟并非自己父親的親生骨肉,黃芳考慮到弟弟跟父親的長相擁有巨大差異。
再回想到父親生前對自己所說的話,以及繼母對自己反常的態(tài)度,幾天前黃芳偷偷的將弟弟的頭發(fā)跟爺爺?shù)念^發(fā)送往了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一次親緣鑒定。
她希望以此來弄清楚繼母是否真的隱瞞了什么秘密。黃芳坦言她此次做親緣鑒定,一方面是想弄清楚弟弟的身世,如果弟弟是父親親生的,那她則寧愿受點委屈也會還這個家一個清凈。
如果查明弟弟不是父親親生的,那她則要搶回屬于父親的財產(chǎn),她不想看著父親的財產(chǎn)落入這個女人身上。
三天后,黃芳拿到了鑒定結(jié)果,而這份結(jié)果也讓黃芳感到驚訝,這份親緣鑒定真的印證了黃芳的猜測。
她的弟弟并非她父親的孩子,黃芳帶著疑惑拿著鑒定書找到了爺爺,那么對于自家孫子的身世,黃芳的爺爺又是否知情呢?
黃芳的爺爺說,他的兒子和如今的兒媳劉秋云在發(fā)生關系后,他的兒子本來不打算和劉秋云在一起了。
可后來劉秋云的家人帶著劉秋云來到自己家里,聲稱劉秋云懷了他兒子的孩子,還將他的兒子打了一頓,并逼迫他的兒子和劉秋云在一起。
他的兒子至今也和劉秋云未辦理結(jié)婚登記,他也并不認可這個兒媳,他更不清楚孫子的身世。
既然孫子不是黃家的血脈,對于兒子留下的財產(chǎn)該由誰來繼承,黃爺爺又有著怎樣的想法呢?
黃爺爺表示既然孫子跟黃家人之間沒有一絲血緣關系,那么這個財產(chǎn)自己的孫女就應該和劉秋云的兒子平分。
他提出讓孫女繼承家中一半的房屋產(chǎn)權(quán),可一旁的黃芳卻心有不甘,黃芳告訴爺爺爸爸死后,賠償款就已經(jīng)給沒有血緣的弟弟多分了,那么他們就沒有理由再繼續(xù)住在咱們家。
可黃爺爺卻說畢竟房子是劉秀云和你的父親一起建的,她就應該享有一半產(chǎn)權(quán)。那么劉秀云同意將一半房產(chǎn)分給黃芳嗎?
黃芳決定拿著鑒定結(jié)果向繼母討要說法,再次見到繼母黃芳首先提出了要求回家居住的簡單想法。
可繼母劉秀云卻依舊態(tài)度堅決,不愿做出絲毫退讓。一旁的鄰居們更是支持劉秋云的想法。
他們也反對黃芳回家居住,在周圍的鄰居看來,按照當?shù)亓曀S家擁有一兒一女,家中的房產(chǎn)理應交給兒子來繼承。
而且黃芳已經(jīng)到了出嫁的年齡,此刻就不該再回到繼母身邊影響繼母的生活。
那么對于兒子的身世,劉秋云面對黃芳手中的鑒定結(jié)果,她會有著怎樣的說辭呢?
對于親子鑒定劉秋云表示質(zhì)疑,她說除非黃芳的父親起來和她的兒子做鑒定,否則她是不會承認的。
人死不能復生,她這么苛刻的條件黃芳根本滿足不了,緊接著劉秋云斬釘截鐵的說,兒子就是黃芳父親的親生血脈。
如今黃芳拿出這樣的一份鑒定,完全是為了想分得更多的家產(chǎn),而顛倒黑白無中生有。
調(diào)解員決定單獨跟劉秋云談談,調(diào)解員將黃芳爺爺?shù)南敕ㄞD(zhuǎn)達給了劉秋云要么分一半房子給黃芳,要么再拿出一部分錢給黃芳。
但都被劉秋云拒絕了,她提出希望能在當?shù)卮甯刹康慕M織下,進行最后的調(diào)解。
隨后調(diào)解員帶著黃芳找到了當?shù)氐拇逯M茉诖甯刹康恼{(diào)解下化解這場紛爭。
對于黃芳提出回家居住的想法,當?shù)卮逯硎荆P于黃家的事情,他已經(jīng)出面解決了很多次,可雙方誰也不肯退讓。
劉秋云只愿意出一年的租金,讓黃芳在外自己居住一年,而對于黃芳要回家居住的想法,他表示無能為力。
黃芳見村支書也無法幫助自己,她感到很是失落,她站在一旁默默的流著眼淚。
隨后黃芳的爺爺也趕了過來,看到孫女依舊沒能回家居住,年過八旬的黃爺爺感到十分的氣憤。
他直言對于這個兒媳婦他早已失望透頂,如果劉秀云繼續(xù)執(zhí)迷不悟,他將把門鎖砸開讓孫女居住,而一旁黃芳的伯伯也表示贊成。
黃芳大伯表示對于黃郎身世的問題并不打算過多追究,畢竟弟弟已經(jīng)離開了人世,家中也需要一個兒子來繼承家業(yè)。
對于侄女以后的去處,他堅持同意暫時回家居住,否則他將于明晚強行破門而入。
第二天,黃芳帶著爺爺再次來到了家中,希望能跟繼母做最后的協(xié)商,可劉秋云卻始終不愿打開房門。
如今的黃芳傷心極了,她一臉沮喪的來到了父親的墳前,黃芳跪在父親的墳前,哭訴著連日來的委屈。
如果爸爸還在她肯定不會流落到無家可歸,如果爸爸還在她一定不會受如此委屈。
此時的黃芳很后悔,她說在父親出事的那天,她清楚的記得,她本決定在當天晚上回家跟父親吃上一頓晚餐,增進一下父女感情。
可礙于父女之間的隔閡,她并沒有告知父親,讓父親在家等待自己,而隨后便接到了父親的噩耗,如今對于弟弟的身世,她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
黃芳說如今她已經(jīng)知道,弟弟并非父親的親生兒子,她則打算對于家中的房屋及弟弟分得的撫養(yǎng)費全部要回來。
她不甘心就這樣讓給一個跟自家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弟弟,她希望父親能支持自己。
她想保護好父親用生命換來的這份財產(chǎn)。她內(nèi)心掙扎著,要不要使用法律的武器,將繼母及弟弟告上法庭。
一邊是親情,一邊是父親拼命打拼下的一切,黃芳很難抉擇。她思量再三后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父親的遺產(chǎn)重新進行分割。
最后希望黃芳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夠和爺爺以及她的孩子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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