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維斯內閣從對其投資入籍計劃進行了全面修改, 已于2023 年6月開始監管所有房地產投資。政府對房地產投資實施了更嚴格的規定,以保護房地產行業免受折扣和低價銷售的影響。
新的房地產投資途徑符合《2023年圣基茨和尼維斯投資入籍條例》的條件。根據條例規則,任何經批準的開發項目和經批準的房屋都必須獲得聯邦內閣的批準,成為投資入籍的合格項目。房地產買家應了解購買成本(主要是強制性保險基金供款和轉讓費)以及對公民身份申請征收的政府費用的后處理。所有通過房地產申請圣基茨公民身份的申請人都將接受盡職調查和面試。在投資入籍部門確認通過購買房地產提出CBI申請之日起120天內,代表主申請人通知授權代理人,該申請已獲得原則上批準/否認/或因故延誤仍在處理中。
外國投資者可以申請以下三種房地產投資方式,
-- 開發商房地產投資 – 400,000 美元
開發商房地產投資可以是有形土地、建筑物和資源,包括公寓、酒店和其他不動產。對于外國投資人來說,向投資入籍部門提交的CBI申請應在為主申請人作為房地產業主簽發的正式法律文件簽發之日起七年內不得轉售,包括希望通過投資獲得公民身份的其他購買者,除非房地產業主根據本條例成功申請將房地產作為經批準的私人住宅出售。投資入籍投資人人,如果違反上述出售或使用規則,投資人將會被撤銷其公民身份或被取消進一步的CBI申請資格,且任何旨在出售該房地產的交易均無效。
-- 單戶私人住宅 – 800,000 美元
投資圣基茨公民身份的投資人可以購買建造私人住宅或公寓單元的土地,前提是最低價值為800,000美元,并且此類房屋出售必須得到政府批準。私人住宅可以轉售給下一個希望通過投資房地產途徑獲得公民身份的買家。在房地產持有期結束后,該公民或其房地產經紀人應向理事會申請將此類房地產指定為經批準的私人住宅。
-- 公益項目 – 250,000 美元
公益選項包括為在國有土地上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資金;或在國有土地上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這條途徑的目的是為圣基茨人民帶來實質性利益,并最大限度地提高當地就業率。其最低捐款額為 250,000 美元,則經批準的公益項目應有資格獲得投資入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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