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古代中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國,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地,傳統中國每一次社會裂變皆與人地矛盾突出息息相關。可以說,在生產力尚不發達的古代中國,土地資源是最根本的資源,是一切財富的源泉。
坐擁千畝土地的物產,其資產就可與千戶侯等。且依靠土地資源致富,而禁苑之設,無疑占有大面積土地,尤其是秦漢禁苑,更是大面積土地資源的占有者,這也意味著以土地為依托可衍生出諸多資源,產出巨額財富。漢禁苑本身就蘊藏巨大的經濟效益,并在諸多方面發揮其至為重要的經濟功能。
一、國家財政經濟的重要來源
漢代財政經濟體系可分為兩個系統:一是大司農掌管的“國家錢谷租稅等財政收入和支出”,即所謂“天下之經費”;二是山川、苑囿園池、市井、口賦、公田的租稅所得,以及獻物酎金等,用“以奉養天子”,即所謂“私奉養”。前者為政府公共費用,后者為天子私用收支,兩者是互不統屬的國家財政系統和帝室財政系統。
戰國秦漢時期公田收益(包括禁苑假田)亦是帝室財政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宮廷消費,與國家財政有別。不止獨兩漢財政體系如此,秦時財政體系亦是如此:政府和宮中的收支體系是各自獨立的。
就所謂帝室財政體系來說,秦時禁苑隸屬少府統管,漢武帝及之后禁苑分屬少府和水衡都尉統管。秦時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禁苑收入是帝室財政經濟的主要來源之一。揚雄言,在“二帝三王”時期,“宮館臺榭沼池苑囿林麓藪澤財”就“足以奉宗廟,御賓客,充庖廚”。
秦漢禁苑的規模及經濟產出能力遠非“二帝三王”時期的“宮館臺榭沼池苑囿林麓藪澤財”所能匹敵,其經濟能力早已超出“奉宗廟,御賓客,充庖廚”的范圍。如,秦漢公馬牛苑的產出,就支撐了這一時期戰爭對馬、牛的征用。
《史記·貨殖列傳》記載:“……渭川千畝竹,及名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鐘之田,若千畝巵茜,千畝薑韭: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
漢承秦制,雖在武帝時期少府的很多權限,諸如上林等主要禁苑的管理權、鑄錢等皆劃歸水衡都尉統管,但并沒影響禁苑作為帝室財政經濟主要來源之一的存在狀態。因此,秦漢禁苑是支撐帝室財政經濟的重要組成。就此而論,其時禁苑的經濟的影響和作用當不可小覷。
在戰爭等緊急狀態下,秦漢時帝室財政與國家財政的分野,可能就不是很明晰,帝室財政也可支援國家財政。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秦漢禁苑是當時財政經濟的來源之一。在國家經濟構成中,秦漢禁苑的經濟收入應占一定比例。
二、物資儲備基地
秦漢禁苑所蘊藏的各種資源異常豐富。秦昭王時,秦大饑,應侯請開五苑,僅“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棗栗”就足以活民。就這些植物的成分論,亞熱帶成分約占一半,出現了大麻、貲苜蓿、救荒野豌豆等典型的中亞植物類型,甚至出現了典型的南亞熱帶、熱帶成分。
《三輔黃圖》卷四《苑囿》“漢上林苑”條載:“帝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卉三千余種種植其中,亦有制為美名,以標奇異。”
有人根據古籍文獻記載和今人的研究資料,統計出秦漢上林苑的動物種類多達120余種。此外,東方朔對漢武帝的諫議中說,上林苑所在地區“異類之物,不可勝原,萬民所卬足也”,且有“陂池水澤之利”。僅秦漢上林一處禁苑就有如此豐富的資源,若算上秦漢時期的大小禁苑,其資源的豐富程度當超乎想象。
此外,《史記·貨值列傳》言西楚之地“東有云夢之饒”。司馬相如《子虛賦》對楚之云夢的豐富資源有傳神的描述。遠離京師重地的云夢禁苑,其資源也異常豐富。總之,以上林苑、云夢苑為代表的秦漢禁苑蘊藏著豐富的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水利資源、農業資源等多種資源,可謂秦漢時國家的物資儲備基地。
三、供水與賑災
《三輔黃圖·雜錄》云:“關中八水,皆出入上林苑。”
秦漢上林苑水利資源非常豐富。以此,保障了關中地區的居民生活用水、農業用水,甚至軍事演習用水等。漢上林苑昆明池的修建,一開始雖出于軍事目的,為漢廷的水軍操練提供寬闊的水域場地,但也為漢長安城內外的居民提供了足夠的生活用水。昆明池,是都城長安的蓄水庫。
秦漢上林苑、宜春苑等禁苑所在的酆鎬地區“號為土膏,其賈畝一金”,適宜農業生產。關中之富,秦漢之強,得益于關中地區農業經濟的發達。而農業的發展離不開水利建設,關中地區自秦以來,就修建了諸多水利設施,著名的如鄭國渠、成國渠等。這些水利設施皆與上林、宜春等禁苑的水資源連為一體,為關中地區農業生產的發展提供豐富的水利資源。
云夢禁苑所在地區,春秋時期即由楚令尹孫叔敖鑿“云夢通渠”。歷史上,云夢通渠西通漢水,東溝江淮,極大地便利了楚地與外界的水運交通,灌溉了江漢平原上的良田沃野,繁榮了楚地經濟。總之,秦漢禁苑或與所在地的水渠互相勾連,或多蓄水陂池,為當地的水運交通、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提供豐富的水資源。
秦漢時期,特別是漢昭宣中興和東漢立國以來,遇有饑饉水旱,多開放禁苑,以之活民,或許民禁苑假田,或任民樵采、放牧,以達到賑災的目的。楚漢相爭時,漢王為籠絡人心,亦為儲備軍糧,“諸故秦苑囿園池,皆令人得田之”。
秦苑囿園池皆開放任民耕種。但好景不長,漢朝建立,“諸故秦苑囿園池”皆為漢廷承繼,蕭何為民請田上林,即被劉邦下廷尉,“械系之”。至武帝時更是占用酆鎬間膏腴之地擴建上林。然好大喜功窮奢極欲如漢武帝,在其即位之初,也曾“罷苑馬,以賜貧民”。漢武帝時,貧民一度可進入公馬牛苑采樵。
秦漢時規模最大的關中上林至東漢時多已開放,賦與貧人,任其樵采、放牧、耕種。非但如此,東漢京師上林、廣成等諸苑囿亦或被減省,或被賦與貧人、流民。東漢時豪強興起,朝廷禁苑除賦與貧人,功臣地主亦上書請苑屯墾。光武帝時,馬援居洛陽“數月而無它職任”,遂“以三輔地曠土沃,而所將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許之”。
兩漢朝廷多次假禁苑之田等公田與貧民,某種程度上確實暫時達到了賑濟災民,緩解社會矛盾的目的,但“因缺少配套的監督機制和對貧民利益的保護措施”,最終“不僅沒有起到應有的積極作用,反而助紂為虐,因豪民侵凌,使‘分田劫假’變相地成為豪民兼并土地的一種形式”。豪民“分田劫假”最終削弱了朝廷開放禁苑賑濟貧民的成效。
結語
總之,秦漢除始皇、二世、漢武帝時期廣興苑囿之外,兩漢諸帝多在水、旱、蝗災饑饉之時,開放禁苑賦與貧人、流人,賑濟不虞,以減緩社會矛盾。雖有豪民“分田劫假”,但起初因朝廷掌握有大量的苑囿園池可賦與貧民,禁苑賑濟的效果尚可,緩解了社會矛盾。
只是隨著王朝末期,社會矛盾加深,豪民土地兼并加重,朝廷苑囿賦與殆盡,假無可假,禁苑賑濟的舉措才被迫停止。而當這時,“皇權存在的經濟基礎也就喪失了”。
參考文獻:
[1]班固,《漢書》.
[2]司馬遷,《史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