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意外去世獲賠償款240萬,得知消息后離家3年的前妻突然找上門,不僅要求賠償,還要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前婆婆:死都不可能把孩子給你。
這一家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什么?離家3年的前妻為何突然回來要求賠償,還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前婆婆鄧阿姨情緒激動地跟記者說,就在不久前,自己的兒子意外去世,還沒等她從悲傷的情緒中走出來,前兒媳竟把她告上了法庭。
目的就是要奪回孩子的監護權,并兒子的賠償金,可兩個人明明3年前就已經離婚了。
當兒子發生意外躺在醫院時,她告知了前兒媳,但前兒媳因擔心要讓她掏醫療費,甚至連電話都不接。才導致兒子到si都沒見到自己的女兒,如今她有什么資格要錢?
在過去的3年里,前兒媳沒有來看過孩子,也沒打過一個電話,甚至在兒子去世后也沒有打電話關心一下孩子。
得知有240萬賠償,才突然想要回孩子的監護權,這明顯是為了錢,不是為了孩子好。再說了,前兒媳還這么年輕,以后肯定會再婚,到底受罪的還是孩子。
鄧阿姨還向記者透露:“孫子出生后,前兒媳并不怎么喜歡孩子,甚至不愿意讓孩子母 乳喂養。”
孫子是她一手帶大的,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教育,她還種了十多畝田地,現在2人相依為命,所以,說什么都不會讓她把孫子帶走。
這時前兒媳小陳說:“她和前夫三年前確實離婚了,當時她們有2個孩子。法 院把女兒判給了她,兒子判給了前夫。但現在前夫不在了,兒子的監護權也應該歸她,除了兒子和女兒,前夫的賠償金也應該是她的。”
聽了前兒媳的一番話,鄧阿姨更加生氣了,她責備前兒媳太不懂事,孫子是她看著一天天養活大的。
可作為孩子的母親,前兒媳從未盡過自己的責任,現在想要監護權不過是為了得到孩子的賠償,她怎么放心把孫子交給這樣的一個人。
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記者打電話咨詢了律師,律師說,賠償款應平分3份,每份80萬,鄧阿姨1份,兩個孩子1份,小陳和前夫既已離婚,就無權再分這筆錢。
雖然父親去世后,母親是孩子的首要監護人,但沒有法律規定祖母不能撫養孩子。
于是記者便帶著鄧阿姨和小陳來到當地的調解機構進行調解。
調解員建議兩個孩子的賠償金可以給他們各買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上他們的名字,剩下的錢則由鄧阿姨和小陳共同管理,但這些錢只能用在孩子身上。
鄧阿姨對這個提議表示能夠接受,她說自己并不在乎錢多錢少,年紀慢慢也大了,能做的越來越有限,這些錢以后也是留給孩子們,希望他們能過上好日子。
關于孩子的撫養問題,調解員提出,孩子們上學期間和鄧阿姨住一起,放假時和小陳住一塊。但是在鄧阿姨照顧孩子期間,小陳每月要拿出1000塊作為孩子的撫養費。
鄧阿姨說:“她原本也擔心自己老了以后孩子沒人照顧,如果前兒媳是真心為著孩子著想,愿意善待他,她也沒啥可說的。”
經過調解員一番勸說,小陳也同意了這兩個建議,并且答應不再起 訴鄧阿姨。
結語
小陳和前夫離 婚后,便沒有了聯系,夫妻倆沒有感情可以理解,但對自己十月懷胎的孩子,3年不管不問,甚至連一個電話都不打,未免顯得太無情。
孩子的父親去世后,她對孩子沒有表現出任何的關心,得知有賠償后,立即跑回來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多么自私的一個人。
為了錢甚至告了孩子的奶奶,讓人不得不懷疑她對孩子的真心,鄧阿姨的擔心也很正常。
慶幸的是,這件事順利得到解決,小陳放棄了對鄧阿姨的起訴,只希望小陳能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以后好好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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