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兩次實行軍銜制,一次是1955年首次授銜,另一次是1988年恢復軍銜制。在這兩次軍銜制里,都有上將這個軍銜,只有前者才是開國上將。
我國的開國上將有57人,包括1955年授予的55人,和1956年、1958年各自補授予的1人,總計57位開國上將。這些人都經歷了土地革命戰(zhàn)爭、抗日戰(zhàn)爭和解放戰(zhàn)爭,經受了血與火的洗禮,都是開國功臣,因此稱之為開國上將。
六十年代中期,軍隊取消了軍銜制,軍隊所有人都沒有軍銜,一直到1988年才恢復。這次恢復軍銜制以后,一級上將是最高軍銜,上將次之。但是一級上將處于“設而未授”的狀態(tài),并沒有授予給任何人,于是在1994年給取消了,上將正式成為軍隊的最高軍銜。
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后,首批17人獲得了上將軍銜,包括6位軍委委員和11位正大軍區(qū)級軍官。按照軍銜制的規(guī)定,上將授予對象為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和正大軍區(qū)級軍官。但是八九十年代,有些正大軍區(qū)級軍官,并沒有獲得上將軍銜,而是以中將軍官的身份退役了。
當時的軍銜制普遍存在一職兩銜的情況,正大軍區(qū)級軍官的基準軍銜為上將,輔助軍銜為中將。到了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所有,正大軍區(qū)級中將,都會在任內晉升為上將。而且軍隊每隔2年,就會把一批正大軍區(qū)級軍官的軍銜,從中將晉升為上將,而且還會舉辦一個很隆重的儀式。
一個批次里,究竟有多少正大軍區(qū)級軍官晉升上將,這個不一定,少則幾個人,多則十幾個人。到了2007年以后,則是每隔一年,舉行上將的授予儀式。這些晉升上將軍銜的正大軍區(qū)級軍官,需要兩個條件,一是擔任正大軍區(qū)級職務滿了2年,二是獲得中將軍銜滿了4年。
2019年軍銜制改革以后,正戰(zhàn)區(qū)級軍官只對應上將這一個軍銜,因此軍官擔任正戰(zhàn)區(qū)級職務后,很快就能晉升為上將,不再有時間限制。自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后,到2023年,軍隊大約有230人獲得了上將軍銜(警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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