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為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遂寧市城市管理條例》《遂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中元節期間(2024年8月16日至8月18日,農歷七月十三日至七月十五日)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船山區、安居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射洪市、蓬溪縣、大英縣等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小區、廣場、河邊、樹林、草坪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二、禁止沿街兜售、占道經營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三、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區域內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產生垃圾、損壞園林綠地、破壞市政設施、引發火災、造成大氣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占道經營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執法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
請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切實發揮表率作用,用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市民群眾,主動擯棄陳規陋習;鼓勵廣大群眾采取鮮花、絲帶、家庭追思等綠色、文明、環保的方式開展祭祀活動,倡導文明祭祀,為深化文明城市建設貢獻力量。
特此通告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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