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各種懸疑影視作品之中,我們可能見識過各種各樣的兇殺案,各種各樣神乎其神的手法,但其中大多數都是導演的一廂情愿,真正能夠做到完美的犯罪幾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技術發達的現在社會,但是在無限的時間里,概率再小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這樣一起近乎完美的犯罪,就發生在2013年的西安省白樺林小區,當時白樺林小區房東夏大媽非常焦急,因為她有一個房客已經一個星期都聯系不上了,怎么打電話都不接,發信息也不回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所以當時的夏大媽就帶著物業的人一起,進入了那個租客的房間。
只能說夏大媽非常的機智,沒有選擇一個人進入房間,不然不說是會被嚇個半死,這責人也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果不其然是一起命案發生了,只見當時有一位女青年橫躺在床上,上身赤裸,身體大部分都被被子蓋著,分辨不出尸體的情況,但是通過從房間中傳來的刺鼻惡臭已經不難察覺,那位躺在床上的女士,已經成了一具正在腐爛的尸體了。
于是夏大媽幾人也是沒有絲毫的猶豫,便是趕緊的撥打110報警,警方接到報警之后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勘察,掀開被子警察發現死者幾乎沒有穿什么衣物,渾身赤裸,并且在腿根部和床單上都提取到了男性分泌物。
死者的雙手被反綁住,臉部被膠帶封住,尸檢顯示死者為機械性窒息死亡,但是反常的是,死者的房間以及客廳十分整潔,只有臥室的衣柜有被翻動的痕跡,并且在死者家中并沒有發現財物,手機電腦等有高價值的物品,所以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入室情節強奸殺人案件。
死者已經死亡很長一段時間了,面部特征已經無法清楚的辨認,所以警方先采集了受害者的DNA樣本,通過DNA比對,警方得知死者正是夏大媽的租客何漫漫,除了死者身份已經確定以外,警方還留意到了桌上停留在2013年1月份的一個臺歷,同時發現的還有臥室里何漫漫的購物小票,和沒去領取的照片憑證,初步推測死者的死亡事件應該是在2013年的1月9日。
也就是說死者在被發現的時候就已經死亡兩個多月,在現場警方還發現了一個特殊的線索,是一個鬧鐘,這個鬧鐘被發現在死者的床頭下面的地板上,電池都已經摔了出來,并且鬧鐘的指針停留在三點二十分,也就是說這很有可能就是死者的死亡時間,但是具體是幾點呢?是下午三點二十還是凌晨三點二十,這就不得而知了。
另一邊法醫還發現了死者在生前還隆過胸,整過容,并且還在客廳發現了很多她曾經抽過的煙頭,所以警方初步判斷死者生前可能從事風俗行業,而警方的進一步調查也能佐證這一猜想。
死者曾經在十二月多的時候在多家賓館有著開房記錄,這使得何漫漫的人際關系網十分的復雜,其中人員的成份十分的難說。
而在死者的衛生間中,警方還發現了一些男士的分泌物,根據比對發現其跟死者身上的殘留物是來自同一人,同時在日歷的后面,警方又發現了一行字,字的內容是一個人的電話和一個地址。
后續警方通過調查發現,電話的主人名叫段剛,已經結婚并且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今年已經三十一歲,并且根據比對,案發現場留下的分泌物正是段剛的,所以警方依法對段剛進行了傳喚。
段剛到達派出所之后,警方讓他對何漫漫的照片進行辨認,根據段剛回答說,照片中的女孩名叫何盈盈,跟他是朋友關系,而如今他已經跟何盈盈有兩個多月沒有聯系了,根據他的口供,警方得知他跟何盈盈是在2012年12月互相認識的對方,當時是因為何盈盈著急去機場,所以在馬路上攔截了自己的車,并且愿意支付三百塊的費用,段剛考慮到拉這一趟私活能賺不少的外快,所以他也是沒有猶豫的就答應了下來。
到達目的地之后,何盈盈主動向段剛示好,想認識一下,所以兩個人就互相留下了聯系方式,幾天過后為了表示感謝,何盈盈主動的邀請段剛出來吃飯,連續吃了幾次飯之后,何盈盈跟段剛的關系越來越親密,最后兩人也是成為了男女朋友。
并且自己跟何盈盈最后的一次見面應該是在1月9日的下午,那一天他跟何盈盈在她的出租屋里發生了不可描述的關系,而他印象當中從何盈盈家離開的時間正好是下午的三點二十分左右,那段剛真的是兇手嗎?
警方認為這鬧鐘上的時間顯示的太過刻意,并且段剛表示,那天他在和何盈盈發生關系之后就立馬開車離開了,之后他便是一直聯系不上何盈盈,他甚至都不知道何盈盈已經去世了,就在段剛極力為自己辯解的時候,警方又在段剛的車里,發現了新的證據。
而這一次發現的線索有一次把嫌疑指向了段剛,那就是在他的車里發現了一卷尼龍繩和一捆透明膠帶,跟死者身上的膠帶與尼龍繩一模一樣,段剛極力的為自己開脫,十分肯定的說自己絕對沒有殺害何盈盈,發生關系都是何盈盈自愿的,他一定是被陷害了。
確實,目前發現的證據確實不足以給段剛定罪,因為現場還有很多疑點是警方想不通的,其中之一就是被刻意打掃過的房間,在房間內沒有發現任何一個指紋或者腳印,那犯罪嫌疑人把房間打掃的如此干凈,又為何單單留下了自己的分泌物呢?還有就是那個被打翻在地的鬧鐘,看似是無意間被打翻的,但鬧鐘的蓋子和電池竟然散落在不同的平面。
而嫌疑人布置這些反常的東西,似乎就是為了將警方誤導到段剛的頭上,但是正是這些刻意的安排,讓警方認定段剛絕對不可能是兇手。
但是這樣一來線索都斷了,警方也只好重新梳理了一下案情,警方可以確定嫌疑人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很有可能是跟警方打過交道的前科人員。
之后警方又進行了三天的走訪調查,終于在一家足療店有了收獲,有人認出何漫漫是曾經這里的員工,最后一次見她的時候,他被一輛掛著陜A牌的奧迪Q7給帶走了,隨后警方根據這條線索迅速的找尋當地駕駛奧迪Q7的車主,因為當時這款車剛剛上市,在陜西擁有他的只有二十幾個人。
之后警方通過調取監控錄像排查這些車輛的行駛軌跡,而警方還真的發現了其中一輛經常出沒在段剛家附近的奧迪Q7,通過進一步的調查得知這輛車的主人叫張強,是一個企業的老板,通過了解警方發現張強曾經有過犯罪前科,也非常符合警方對嫌疑人的刻畫。
張強是一個有著犯罪前科的人,并且他跟段剛的關系非常的為微妙,張強的助理是段剛的妹妹,而且兩人還是戀人關系,但因為張強的犯罪前科,段剛一直反對她和張強來往,并且因為這件事段剛一怒之下還打了段麗。
后來張強也是知道了這些事,非常的氣憤并且還揚言要剁掉段剛的手,這些矛盾讓警方對這個張強產生了極大的懷疑,所以對他進行了傳喚。但到達派出所的張強說自己并不認識死者,不明白警方把他弄過來是為了什么。
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也不敢貿然的肯定張強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警方就前往了張強的辦公室,在那里警方發現了一部手機,并且手機里還有他跟何漫漫的通話記錄,所以張強說他不認識死者,這純屬是在撒謊。
而在這些證據面前,張強再也沒有辦法抵賴,只能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是怎樣導演的這一場戲,張強對他毆打段麗的行為十分不滿,而何漫漫更是他借刀殺人的工具,張強是在一個風俗場所內與自稱何盈盈的何漫漫認識,并且他跟何漫漫說,只要能和這個叫段剛的人發生關系,立馬就轉給她十五萬,為了表示誠意他先后給何漫漫轉了三萬塊做押金。
而何漫漫頂不住金錢的誘惑便是勾引到了段剛,并且根據張強的計劃在規定的日子里跟段剛上了床,完成任務的何漫漫本來以為自己能夠拿錢走人,沒想到自己才是這計劃里最關鍵的一部分。
后來,張強把何盈盈殺死并且偽造了案發現場,把所有的矛頭都對準了段剛,而張強本來以為自己做的這些天衣無縫,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再巧妙的案件被偵破也只是時間問題,所以,并不要懷揣著僥幸心理,去做一些讓自己和家人都傷心的事情。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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