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島是我國中沙群島唯一露出水面的島嶼(有礁石和沙洲露出水面),地處南海東部九段線內,環礁面積150平方公里,其中礁坪面積約80平方公里,潟湖面積約70平方公里,距離菲律賓呂宋島海岸線240公里,距離菲律賓首都馬尼拉直線340公里。
我國海警船常駐黃巖島,在附近海域執法巡邏。現在有我國漁船在這里從事漁業生產。
因距離近的原因,菲律賓公務船和漁船曾多次闖入我國黃巖島海域,從事非法活動,被我海警船實施了強制驅離。
昨天,菲律賓漁業團體對記者說,自6月15日以后,他們的漁船再也沒有靠近黃巖島,即便有船只想靠近黃巖島,在黃巖島20海里外,他們的船只就不能前進一步,只能在20海里外徘徊,然后返回呂宋島。
6月15日到今天,時間已過去了兩個多月時間,其間菲律賓公務船、漁船曾有多次強闖黃巖島,都被我方執法力量攔了回來。看來黃巖島12海里至20多海里就是我們的執法防線,菲律賓公務船、漁船想進入黃巖島海域將愈加困難。
今年1月下旬,一群菲律賓漁民曾登上我國黃巖島進行非法捕魚活動,他們不僅在黃巖島隨地吐痰和大小便,還把漁船上的生活垃圾和污染物傾倒進大海,嚴重污染了我國黃巖島的海洋生態環境。
根據早年中菲達成的黃巖島臨時性特別安排,我們只同意菲律賓漁船在黃巖島附近海域從事捕撈活動,但不得進入黃巖島潟湖,不得對我國海洋環境進行污染,更不允許發生登島和破壞島嶼的活動。
菲律賓對這個雙方達成的臨時性安排,說一套做一套,表面上說會遵守,暗地里卻使壞,不斷派出船只強闖我國黃巖島,進行非法的登島活動,并進入我國黃巖島潟湖進行捕撈活動,最后我執法船只對菲方過來的船只不得不采取執法防線。
5月16日,菲律賓又派出龐大船隊,其中5艘大船率領100艘小型漁船,大船上載著200名菲律賓“志愿斗士”,以“這是我們的”組織名義,強闖我國黃巖島。5艘大船率領100艘小漁船,向我們島嶼浩浩蕩蕩撲來。
我國海警船在黃巖島20海里外嚴陣以待,水炮、水槍早已準備好。菲律賓船隊剛開到距離黃巖島50海里位置時,卻不再向前,他們在50海里位置展示了菲律賓旗幟,單方面宣布活動“成功”,取得“勝利”,然后放棄繼續靠近黃巖島的計劃。而菲律賓100艘小漁船在獲得菲律賓軍方提供的油料、食物和淡水補給后,也“勝利”返航。
事后,有菲律賓漁民對菲記者說,我們看見了中國的海警船,距離太近了,也太危險,他們攔住了我們,所以我們不能繼續前進,只能返回。
菲律賓漁業團體為什么說自6月15號以來,他們的船只再也無法靠近黃巖島?
主要原因是,我國海警局發布了第3號令,頒布了《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海警法》的細節,并于6月15日正式實施。程序規定明確了罰款和行政拘留執行的內容,對于未經允許進入中方海域的外國船只和人員最多可以扣押60天,然后移交其他程序辦理。
我國海警船在黃巖島12海里外設執法防線,嚴防外國船只進入,只要外國船只膽敢進入12海里以內,一般會啟動《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扣人扣船和罰款等。
也就是說,菲律賓漁業團體的漁船不敢進入黃巖島12海里以內,進入就會觸發規定。
《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正式實施后,6月29號,菲律賓一艘名為Akio 號的漁船曾在黃巖島西南海域活動,我國海警船立即前往監視,當該漁船前進至黃巖島西南17海里處,菲漁船發動機突然發生爆炸起火,漁船上的8名菲漁民受傷,我方給予了必要幫助,并同意菲律賓巡邏艇前來救援。這是菲律賓漁船靠近我黃巖島最近的一次。至今,再沒有菲漁船靠近黃巖島20海里以內。
8月11日,菲律賓一艘名叫“加布里埃拉·希朗”號的巡邏艇,前往我國黃巖島,為菲漁船提供燃料補給,當該艇開到黃巖島以東32海里時,遇到我海警船攔阻,不能前進。菲巡邏艇在黃巖島以東35至40海里上下“徘徊”,“徘徊”了3天,于16日折返馬尼拉基地。該艇仍然沒有進入到黃巖島12海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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