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不少企業都在為“查稅”兩個字而緊張。那么,今年以來,云南多少企業被罰了?
財哥粗略統計了下,在云南省稅務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案件名稱一欄,檢索“偷稅”“逃避繳納稅款”發現,截至2024年8月26日,今年以來共有210起行政處罰,最早的追查到2003年。
而西南幾省其他省市,公布的案例中,貴州倒查到2008年,四川、廣西2011年,重慶2015年。
一
總體來看,與往年相比,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處罰力度有所減弱,以往年度時不時還能看到被處以偷逃稅款金額3倍甚至5倍的罰金,今年1倍以上的都鮮有。
從處罰結果看,云南今年對普通的偷稅處罰還算溫柔:
基本都是0.5倍,1倍的很少。
今年7月公布了兩起。一是昆明瑞邦商貿在2003~2021年,逃避繳稅2797.99萬元,被處以追繳稅款2850.20萬元、罰款40.97萬元;二是昆明特鵬商貿在2013年1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逃避繳稅4348.74萬元,被處以追繳稅款4370.92萬元、罰款2532.83萬元。
被罰4倍的很罕見,但不巧的是,云南今年也有2起。
一個是6月21日處罰的鄧韌偷稅案,處罰事由是虛假納稅申報、少繳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98.57萬元,被處以4倍罰款394.28萬元。
另一個是比鄧韌早兩天的徐子煬偷稅案,處罰事由和前者一樣,但偷稅金額要高得多,為846.92萬元,也被處以4倍罰款,罰金高達3387.69萬元。
細查下來,鄧、徐同屬一家公司,是紅河州建水縣宇潤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東,分別持股51%、49%。
徐子煬被罰的前一天,宇潤管理剛因逃稅欠繳被罰款714.54萬元;7月上旬,該公司因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這情形似曾相識,讓財哥想起2023年云南也出現過三起高倍處罰決定書,被業內稱為對不法涉稅中介的最重處罰案例:
同樣出自紅河,同樣是管理類合伙企業。
他們干嘛了,被罰這么狠?
以去年的3起處罰為例,涉及一家合伙企業——建水縣西格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2名合伙人王祎、劉雄,分別持股60%、40%。
簡單來說就是,西格管理幫助12家權益性投資企業進行違規稅務籌劃,幫助權益性投資企業變更經營范圍,在2018~2021年間收取了8383萬的巨額服務費,未進行納稅申報,造成稅款損失數額巨大。
有多巨大呢,財哥看了看行政處罰決定書,里面提到,僅2022年稅務機關就向權益性投資企業追回稅款:
13.78億元。
此外,紅河州稅務局還指出,在調查期間,西格管理以故意失聯、派人到派出所辦案區滋事等逃避、拒絕、阻撓檢查。
具體來看,西格管理3年間偷稅218.26萬元,被處以4倍罰款849萬;兩名合伙人合計偷稅1172萬元,被處以5倍罰款5858萬元。
也就是說,不含滯納金,該企業及合伙人的補稅、罰款金額將近8100萬元。
財哥還注意到,王祎曾是徐子煬的老搭檔。宇潤管理工商變更顯示,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王祎是其大股東,與徐子煬同為合伙人,他退出后才由鄧韌補位。
二
另一類值得關注的是加油站偷稅漏稅處罰。
大家都知道,偷稅主要手段無非兩種,要么隱匿收入,要么虛列成本費用。加油站通常是前者。
至于具體操作手法,前兩個月有不少文章詳細揭露了加油站偷油又偷稅的內幕,很多朋友應該也看到了,財哥在此不再贅述。
還是看看云南,今年以來涉及加油站偷稅漏稅的處罰共有30起,石化公司4起:
合計占比近16%。
財哥說幾個罰款金額較高的例子。
今年2月初,曲靖市中海富凱大花橋加油站被處少繳稅款1倍罰款,罰款金額1756.75萬元。另一個是云南云煌石化,也被處以1倍罰金1720.56萬元。
處罰公告顯示,大花橋加油站2020、2021、2022年偷稅金額分別占其全年應納稅款的:
98%、97%、96%。
此外還有陽宗海加油站被按少繳稅款的0.6倍罰款,罰了244.58萬元,富民一加油站被罰1倍,214.69萬元;紅河、普洱各有9個、7個加油站被處罰。
各加油站的偷稅漏稅手段都差不多,基本是通過對公賬戶、個人微信及支付寶、第三方平臺收取不含稅的加油款,隱匿銷售收入以逃稅避稅。
不過,金稅四期正式上線后,加油站這類偷稅行為逐漸透明化,2020年以來加油站偷稅漏稅被處罰的案例也越來越多。
民企生存不易,大家還是別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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