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是我的故鄉,我為啥要冒著得罪故人的風險曝光這件事?
一一《石柱農旅集團違規建橋,幾千萬元財政資金受損卻無人擔責》后續報道
作者 秦拓夫
大凡離開故鄉又愛好寫作的人,尤其是稱之為作家的人,幾乎都在書寫自己的故鄉,其筆下流出的文字無不與故鄉有關。我在離開故鄉進入新聞單位工作的這三十多年,也在盡情地書寫和歌唱我的故鄉。這些年來,我在國內上百家報刊和網站發表有關故鄉的各文章達100多篇。有的文章還被重慶市委領導批示:“可在全市宣傳推廣?!?/p>
我寫這些沒別的意思,只想表達我對故鄉的熱愛,我在盡我所能,為故鄉貢獻綿薄之力!
可我為什么要公開曝光故鄉這件事?本來,家丑不可外揚,但眼睜睜地看著故鄉發生這種事情,作為石柱人,也作為從業30余年的媒體人,我實在不愿看到故鄉發生這種事情,我想讓故鄉從中汲取教訓,不能重蹈覆轍。所以,我才冒著不被故鄉少數人理解的風險,于9月6日在我的自媒體賬號上推出《石柱農旅集團違規建橋,幾千萬元財政資金受損卻無人擔責》一文。
文章推出后不久,石柱縣一部門領導將一名網友的評論截屏通過微信發給我,網友的評論內容是:“聽說作者是石柱人,經?;丶亦l挑刺,也是不孝子,有棄父母的前疴。很多人對此咬牙,說準備自發爆(注:應為曝)他的光……情況進行中。”
說有人對我恨得咬牙,我信,因為我的行為觸碰了這少部分人的利益。說我是不孝子,有棄父母的前疴,這可是個原則問題,更是個法律問題。誰都知道,棄父母是要受刑法追究的。在這里,我不作任何辯解,事后,我會找到這位網友讓其說清楚,我是如何棄父母的?
就在這位領導截屏轉發網友的評論給我大約半個小時后,我看到部分網友在我的文章后面留言,開始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我通過后臺進去看這部分網友的賬號幾乎都是剛剛注冊的。他們沒有針對文章是否真實發表評論,也沒有關心文中涉及的事情怎么處理,該不該追責?幾乎是統一口徑,只針對作者。說什么作者是石柱人,在家鄉口碑很差,專拿陳年舊事挑刺,不想讓自己家鄉發展,發這篇文章動機和目的不純等等。
但絕大多數網友的眼睛是明亮的,他們關注的是文章中揭示的問題是誰造成的,明知新建大橋與油庫的安全間距嚴重不足,為什么還要花幾千萬把橋建起來?這個責任誰來承擔?網友“笑點低的公主”說:“橋頭與油庫安全間距不足,安全隱患太大,必須引起各級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網友“陳慶生yv”說:“作者有良知,有正義感!人民的血汗錢不能這樣隨心所欲,濫用者必須追責。”有的網友還鼓勵我:“若遇危險,億萬網友是你堅強的后盾!”……
被我曝光的事情,其實在我的故鄉早已不是秘密,也算不上什么“新聞”。但我關心的是違規建橋的責任由誰來承擔?其教訓是否汲取?大橋與油庫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否依法而科學地排除?
我現在更需要對部分網友提出的“都是陳年舊事,一直提這個干嘛”“作者揪著早已過去的陳谷子爛芝麻的事不放,是什么想法和動機?”等問題作出正面回應。
首先,我需要再次陳述一下發生在故鄉石柱的事情,并慎重地向網友們承諾,我對所述之事的事實負責,這樣有助于網友看懂這篇文章。
先說第一件事。
2019年,石柱農旅集團所屬重慶西界沱古鎮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業主方,依照規劃修建西沱原工業園區至陶家壩大約3公里的沿江觀光大道(項目申報文件為: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據重慶市發改委渝發改地(2017)575號《關于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顯示,該項目整治工程總投資1941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4555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用3098萬元,基本預備費1765萬元。資金來源為:爭取三峽后續工作專項資金和業主自籌資金,用于建設該項目。這個項目所建沿江觀光大道在通過陶家壩西沱油庫邊(該油庫始建于上世紀九十年代)需建一座200米長的公路大橋(投資約3000萬元)。該大橋于2021年竣工后,因大橋離油庫罐區邊沿的斜線距離僅49米,水平直線距離更短。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大橋與油庫的安全距離必須保持在200米以上,這座大橋嚴重不符合安全規定,屬于“硬傷”級重大安全隱患,導致大橋完工后至今不能投入正常使用,致使幾千萬元財政資金受損,還留下重大安全隱患擺在那里。
我曾經以書面形式兩次向石柱方面反映過這一情況,希望處理好這件事。大橋于2021年完工至今,除了安全問題擺在那里外,無人對此事擔責。而采取“對大橋兩頭加樁禁止大型車輛通行”也只是臨時措施,并非長久之計,其違規事實和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依然存在,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設想。天津“8.12”事故造成165人遇難、798人受傷和巨大財產損失,其事故主要原因就包含安全間距不足、安全評價報告造假,其教訓十分慘重!
我也曾向重慶市有關部門書面反映過這一安全問題,該部門4位處室領導于7月26日集體約見我,但只針對重慶市化工研究院2019年12月出具的《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三標段與西沱油庫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作了解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評估報告屬“非法定性報告”,主管部門無權對該評估報告作處理。重慶市化工研究院一男士在與我的通話中稱:業主方(石柱農旅集團)委托該院對三標段與西沱油庫的安全評估,并不包含這座大橋(但2019年11月25日編制的《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三標段)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第一章工程概況(三)中所述包含了現澆橋梁)。如果重慶市化工研究院這位男土所稱屬實,那么,業主方(石柱農旅集團)是否委托其它安評機構對新建大橋與西沱油庫的安全問題作過評價?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必須做法定性評價,即:“安全預評價”而不是“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新建大橋竣工后還要做“安全驗收評價”。
業內人士和安全專業人士對此分析,除新建大橋與西沱油庫安全間距嚴重不足這一客觀事實毋容置疑外,重慶市化工研究院做出的這份“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中也存在多個問題:
第一、專家評審會為什么同一天出現兩份不同的《會議簽到表》,其中一位專家胡某某簽名為什么出現兩種完全不同的筆跡?
第二、該報告“對策措施及建議”中所述:“隔油池與擬建公路間距不滿足規范要求,應采取設防火墻的方式降低安全風險。”其結論為:擬建公路與油庫的安全風險可控?!敖档惋L險”不等于“風險可控”,這是個常識問題。
第三、該報告“重大事故模擬計算”中,模擬參數設置為“環境大氣密度為0.29kg/m3”,這是個非常低級的常識性錯誤,珠穆朗瑪峰8800米高處都有0.48kg/m3),而西沱僅175米海拔高度,大氣密度怎么會比珠穆朗瑪峰還低?
第四、作為專業機構——重慶市化工研究院為什么不按法律規定做“安全預評價”而選擇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是業主方提出的要求還是重慶市化工研究院故意為之?
這座違規建起來的大橋到底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作者不加評論,但幾千萬元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就這樣躺在這座違規建起來的大橋上,其大橋不能依法使用和發揮應有的作用,還無人對此承擔責任,別說作者不答應,人民群眾也不會答應。這就是我為什么揪住這件被部分網友稱之為“陳谷子爛芝麻之事”不放的原因,也是我最真實的動機和目的。
我揪著石柱違規建橋這件事不放,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石柱在違規建設方面之前已有教訓,而且教訓還非常深刻。據新華社2018年報道:石柱縣曾耗資20多億,將長江岸邊5000多畝濕地(注:石柱西沱鎮水磨溪)推平建工業園區。生態環境部針對違規占用自然保護區建工業園區約談重慶市石柱縣,要求立即停止保護區內的違規開發活動,加快生態修復,嚴肅問責。在中央嚴厲追責下,石柱縣不得不再次投入巨資對工業園區進行生態恢復。如今,被建設工業園區毀掉的耕地和濕地變成茫茫草地。這個教訓對故鄉石柱不能說不深刻,故鄉因此背上幾十億的財政負擔,還讓5000多個老百姓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
這兩件事都發生在石柱西沱鎮,如此重大的兩件事,給故鄉帶來的無論是經濟損失還是社會影響都是令人痛心的,但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承擔了嗎?應汲取的教訓汲取了嗎?本來就不富裕的石柱財政如何承受得了這樣折騰?不處理責任者,不深刻汲取教訓,行嗎?如果放任下去,我的故鄉石柱怎么發展?我的父老鄉親幸福美好的生活如何得到保障?
正是出于這一動機和目的,也是出于多年培養的職業信仰和良知道義及社會責任意識,我才冒著不被故鄉少數人理解甚至有可能被報復打擊的風險發表那篇曝光文章。這種被報復的可能并非空穴來風。9月11日,重慶市化工研究院的人在電話中先是要求我撤稿,被我拒絕后就威脅我,要將我告上法庭,我當即理直氣壯地回答:“你們什么時候告,我什么時候到庭,絕不回避!”他們面對作者的監督不是反思自己的問題,汲取教訓,而是威脅作者。
我也聽到一些傳聞,說個別涉事單位準備動用公權找我的麻煩。但我相信公權不屬于哪個單位也不屬于哪個人的,而是屬于人民的,為什么我們的政府叫人民政府?何況現在是法治社會,大多數人都懂法,我們的領導更懂法,不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我也不是法盲,曾經做過那么多監督報道,如何把握分寸、如何不踩紅線、不違反宣傳輿論紀律,我心里有數。
如果發表前面那篇曝光文章和這篇文章能引起有關方面重視并加以嚴肅處理,避免違規建設、浪費有限的財政資金這類事情再次發生,即使我不被少數人理解甚至被報復打擊,我也無怨無悔,因為我太過熱愛我的故鄉,我不愿故鄉再發生這樣“敗家”的事,我渴望故鄉越來越美好。每當我在外提起故鄉便有幾分自豪,而不是遮遮掩掩欲語還休回避提及故鄉。這是我的肺臟之言,也是我的良知使然。
我也清楚,與違規建橋一事有關聯特別是有利害關系的人,他們不會輕易放過我。但我無所畏懼,幾十年的媒體從業經歷,面對那么多的威脅和恐嚇,有揚言要提我腦袋的,有用單位紅頭文件發公函威脅我要將我告上法庭索賠巨額經濟損失的,但至今我還活得好好的,也沒見哪家法院通知我到庭應訴。我堅信邪不壓正,陰暗遮不住光明。
作者2024年9月20日寫于重慶
作者簡介:秦順福,常用筆名:秦拓夫,資深媒體人、作家。系中國少數民族作家學會會員、中國西部散文學會會員、河南省小說研究會會員。1990年從事新聞工作,在中央新聞機構擔任財經記者、法治記者、執行主編、記者站辦公室主任等職30余年。先后在國內100多家報刊、網站發表大量新聞作品和文學作品,出版和發表中、長篇小說和紀實文集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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